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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遼寧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試行)

      更新:2024年06月25日 06:40 大學路

      美術類專業考試說明(試行)

      一、考試性質


      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類專業統考)是面向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類專業統考要求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內容,全面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考試目的

      美術類專業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個科目。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的觀察能力及運用簡單工具的表現能力,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素描、色彩、速寫滿分均為100分。

      考生美術類專業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總分滿分為300分。

      五、各科目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素描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臨摹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默寫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2)寫生(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能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神態、空間關系等);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表現,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完整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0%

      造型與比例 占40%

      細節深入與局部刻畫 占25%

      表現手段與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臨摹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默寫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2)寫生(靜物)。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4)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有良好的色彩感覺和明確的色調意識,整體色彩關系明確生動;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0%

      色彩關系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現技法  占25%

      (三)速寫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依據考場提供的文字內容默寫(單個人物動態或雙人物動態的組合);

      (2)速寫寫生(單個人物動態或雙人物動態的組合)。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0分鐘。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構圖完整、比例正確、動態特征鮮明,表現手法肯定、流暢、生動;能夠準確地畫出命題所要求的動態特征,有較強的畫面組織能力和深入表現能力。其中:

      構圖 占20%

      人物動態表現 占30%

      造型與比例 占30%

      表現技法 占20%

      音樂舞蹈類專業考試說明(試行)

      第一部分 音樂舞蹈類專業科目(專業總分滿分為300分)

      1.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專業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唱: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曲目一首,時間不超過4分鐘。

      演奏: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相當于中級或以上樂曲一首(含練習曲),不超過6分鐘。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音樂表演專業

      (1)演唱專業方向(美聲、民族、流行)

      考試內容包括:演唱: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曲目兩首,總計時間不超過8分鐘。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演奏專業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奏: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相當于中級或以上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總計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用伴奏。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3.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

      考試內容包括:

      基本素質測試:技巧(包括形體、柔韌性、原地轉或原地翻身能力、行進轉或行進翻身能力、跳躍能力和個人技巧能力)、即興表演(包括創造力、主題動機、舞臺調度、音樂與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語匯的豐富性),滿分共為150分。

      劇目片段展示:包括藝術風格、藝術表現力、動作規范性和節奏準確性,滿分為150分。

      4.說明

      (1)考生需自備各種樂器(鋼琴、大件打擊樂器除外)。

      (2)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和音樂表演專業美聲、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帶伴奏,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備伴奏音樂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3)舞蹈考試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4)考試中如發生U盤無法播放或音質問題,將按程序正常進行考試。

      第二部分音樂類音樂基礎課

      I.音樂基礎理論部分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本考試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產生原理、樂音與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樂音體系、音律、音列、音級、半音、全音、變音與等音等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種性質。

      掌握音的分組法,能在指定的譜表中識別與寫出指定音的音名與組別及位置。

      (二)音的長短

      掌握簡譜與五線譜中的基本音符與休止符的意義及其規范寫法。掌握增長時值的幾種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劃分:如二連音、三連音、五連音、九連音等。掌握自由延長記號、延音線與連音線的使用作用與意義。

      (三)節奏與節拍

      掌握節奏、節拍、拍子、小節線、單拍子、復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變拍子、交錯拍子與不完整小節等概念。

      掌握拍號的概念寫法與意義。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與規范寫法。理解音值組合法的意義并掌握常見的單拍子、復拍子與混合拍子的正確的音值組合法。

      (四)音程基礎知識

      掌握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種類音程之間相互變化的規律及擴大與縮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識別與構成單音程與復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轉位的概念及單音程與復音程轉位的一般規律。

      掌握等音程概念及構成等音程的方法。

      (五)*基礎知識

      掌握三*的概念及各種三*的音程結構。

      掌握七*的概念及各種七*的音程結構。

      掌握轉位*的概念及三*與七*轉位的名稱與特點。

      掌握原位與轉位三*、原位與轉位七*的識別與構成的方法。

      掌握等*的概念及構成等*的方法。

      (六)調式基礎知識

      掌握調式、調式音階,音級名稱與調式名稱,調性與調式體系等概念。

      掌握大、小調式體系中調式音級的分類(正音級與副音級、穩定音級與不穩定音級)。

      掌握大調式與小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調式色彩及音級傾向關系。

      掌握五聲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及特點。

      掌握為大、小調式記寫調號的方法。

      (七)調的關系

      掌握關系大、小調的概念,能熟練地判斷大調的關系小調或小調的關系大調。

      掌握同主音大、小調的概念,能熟練地判斷同主音大小調之間的關系。

      掌握大、小調式近關系調的概念,能熟練地找出調式的所有的近關系調。

      (八)調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調與和聲大、小調中所能產生的自然音程與變化音程,及它們的音級標記。

      掌握穩定音程、不穩定音程、傾向與解決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與和聲大、小調中的特性音程的調性識別方法。

      掌握不穩定音程的解決方法。

      (九)調式中的*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中所能產生的三*與七*,及它們的*標記。

      掌握正三*與副三*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的調式基礎之上,分析三*所屬的調性。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的調式基礎之上,分析屬七*與導七*所屬的調性,并能在相應的調中將其解決。

      (十)調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調式的范圍之內,分析調式音階所屬的調性。

      掌握大、小調式旋律(不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的調性。

      掌握五聲調式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調性。

      掌握大、小調旋律的近關系轉調(不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的調性。

      (十一)裝飾音、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與音樂術語

      掌握倚音、波音、顫音與回音等裝飾音記號。

      掌握斷音演奏法、連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與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記號。

      掌握移動八度或重復八度記號、段落反復記號與音或音型重復記號等省略記號。

      掌握常用的力度標記與速度標記。

      II.聽音部分

      一、考試目的


      通過對音程、*、節奏、曲調的聽辨,考查考生的音準感、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及對音樂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學習音樂的素質和條件。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旋律音程聽辨:八度以內的單音程。

      和聲音程聽辨:基本音級上的八度以內音程。

      *聽辨:大、小、三*的原位與轉位,增、減三*的原位和四種原位七*(密集排列形式)。

      節奏聽辨:在常見節拍中的常見節奏形態。旋律聽辨: C自然大調、a和聲小調,可出現經過或輔助性變音。

      三、考試形式與時間

      閉卷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四、題型與分值

      音樂類各相關專業聽音與樂理考試:單項選擇題(音樂理論部分——判斷,聽音部分——聽辨),筆試,滿分100分(音樂理論部分40分、聽音部分60分),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考試說明(試行)

      一、表演專業

      表演專業考試,是為藝術類院校選拔具有戲劇、影視表演潛質和有培養價值的學生。表演藝術是表演者通過行動過程創造人物形象的藝術。表演者既是創作者,又是創作的工具和材料,他表演角色的過程又是藝術品本身,這種“三位一體”的特性形成了“演員——角色”的矛盾統一。因此,表演專業考試必須嚴格遵循藝術教育規律選拔優秀的表演人才。表演者的總體素質既包括其先天的形體和聲音條件,長期的生活經歷所形成的風度和氣質,還包括生活素養、思想水平、文化藝術修養、專業技巧以及品格修養。

      (一)考試科目及考查內容與目的

      1.朗誦


      影視表演中,語言是交代情節、揭示思想、展現沖突、刻畫人物、感染觀眾的重要手段。在影視表演專業考試中,朗誦被列為必考的重要項目,考查考生的聲音條件、語言表達能力和內部素質。

      通過朗誦對考生進行專業素質的考查。考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1)聲音、語音基本條件的考查

      通過朗誦,考查考生有無先天性的發聲器官生理缺陷,咬字吐詞是否清晰,語音是否純正。

      (2)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和語言外部技巧的考查

      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是語言表現技巧的基礎,文學素養和文化底蘊是考查的重點。考生不僅要具備扎實的文學基礎,還要對語言的外部表現技巧,如氣息、音量、音色、音長以及語言的速度與節奏具有良好的運用能力。

      2.聲樂

      聲音素質是一個演員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因素。掌握和運用聲音技巧是演員塑造角色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表演專業的考試中對聲音和音色方面的測試是必不可少的。

      聲樂考試大致測試以下幾方面的內容,也是作為打分的依據。

      考查考生的聲音器官無重大疾病;耳、鼻、喉部器官無先天性缺欠;聲帶、咽部、喉部無慢性疾病;聽覺無退化或音盲現象;在音準、音量、音域、音樂感、節奏感和音樂表現力方面都能正常發揮應有的效能。

      上述測試內容以音準、節奏感和音樂表現力方面為重點。

      3.命題表演

      表演者根據劇作家的一度創作為藍本,并把文學形象化為真實生動的舞臺形象或銀幕形象,表演者通過具有審美價值的人物形象揭示生活、啟迪人心。一個考生能否從事表演專業,要考查他(她)是否具備良好的內外部創作素質。

      命題表演考試,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查,也是作為打分的依據。

      (1)敏銳細致的觀察力

      表演藝術是展現人物形象和性格的藝術,考生必須具備細致入微地捕捉人物形象的外部特征和感受人物的心理特征的能力。

      (2)積極穩定的注意力

      考生在表演過程中應該把自己的注意力積極地、穩定地集中在行動的對象上,并且隨著行動的發展延續下去。

      (3)豐富活躍的想象力

      表演者要把劇作家創作的文學形象再造為舞臺形象或銀幕形象,就必須運用想象力把規定情境、事件、人物等變得具體和豐富起來。從而使劇本中簡單的提示、人物語言和動作得到充實和深化。

      (4)敏銳真摯的感受力

      考生應具備在藝術虛構的條件下,真摯、敏銳地感受事實、事件對自身所產生的影響,表演對手的一舉一動、只言片語甚至是一個微妙的眼神、一聲輕輕的嘆息所給予的*,從而引發相應的情緒體驗,與之相反的是“表演情緒”。

      (5)真摯的信念與適度的真實感

      考生應該在假定情境中表現出真摯的信念與適度的真實感。

      (6)善于捕捉人物特征的形象感

      表演藝術的創作任務即是通過演員身體力行地表演,創造出可觀可感,真實生動,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考生應該具備捕捉不同人物形象和性格特征的能力。

      4.形體

      演員塑造形象,主要依靠兩個手段,一是語言(即臺詞),二是形體動作。戲劇和影視藝術是視覺的藝術,故事情節的推進和展現、主題思想的深化和揭示、人物想象的豐滿和突出,歸根到底是需要可知可感的運動著的視覺形象來完成的。因此,考生是否能使用生動的形體動作來塑造人物形象,是其必備的專業素質之一。

      具體考查內容有以下兩個方面,也是作為打分的依據。

      (1)對形體基本條件的了解

      考查考生是否五官端正,四肢勻稱,形體動作具有美感。

      (2)其他方面的測試

      考查考生形體動作的反應能力,控制能力,協調能力和模擬能力。

      (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1.朗誦:選擇不同風格、體裁的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片段獨白、寓言等作品進行考試,要求背誦,滿分為100分,限時3分鐘之內。

      2.聲樂:自選歌曲(無伴奏),滿分為50分,限時2分鐘之內。

      3.命題表演:命題表演(語言合理化、規定情境、道具合理化等),滿分為100分,限時3分鐘之內。

      4.形體:舞蹈或武術(自備伴奏),滿分為50分,限時2分鐘之內。

      表演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二、戲劇影視導演專業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考試,是為藝術類院校選拔具有一定藝術素養和文學基礎,具有一定形象思維和理性思辨能力,有一定創作潛能,有培養價值的學生。因此,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考試必須嚴格遵循藝術創作與教育規律,本著選拔創作與創新人才的原則,考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但又要不拘一格地量才選人。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考試分面試、筆試兩部分進行。

      (一)考試科目及考查內容與目的

      1.命題表演(面試)


      命題表演是通過指定的語言、情境、圖片或道具進行小品表演。考察考生對給出命題的正確理解,以及考生的信念感、想象力、*和即興的適應能力。要求作品內容健康且具有較強的原創性;設置人物和情節,具有明顯的故事性;結構完整、情節設置、道具運用合理,層次清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考查:

      (1)考查考生的想象力

      考生依據所給的命題結合考生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或者是依據自己曾經聽到過的、看到過的、讀到過的事物,經過選擇、加工,創造出新的事物形象的能力,以便可以考查出考生的想象力及想象力的潛能。

      (2)考查考生作品的完整性

      由于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有其專業的特殊要求,因此通過專業考試考查考生能否在其想象的引導下將所給出的情境、圖片或道具能有機的運用,從而達到考生對自己所構架的事件、情節、環境以及道具的完整統一。

      2.命題編寫故事(筆試)

      給出一個故事題目,做相應的構思,然后完成1200字左右的故事編寫。故事是一切敘事藝術的第一要素,在戲劇影視作品中,它既是形式也是內容。故事是戲劇影視作品文學層面的核心與主體,同時對故事中的戲劇情節、矛盾沖突、人物情感的挖掘與升華也是導演二度創作的重要任務。要求要緊扣題目,線索清晰,層次合理,敘事完整,真實動人。通過編寫故事,檢驗考生把握生活、構思故事、表現情感,以及文字的組織和表達等方面的能力。

      3.影視作品分析(筆試)

      影視作品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對作品的理解能力,對藝術的感悟能力、把握能力、認識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時也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維能力以及文字的組織能力。

      看一部規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寫出1200字左右的作品分析。作品分析主要內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節、主題思想及如何通過有效的藝術手段和方式表現其主題思想。

      要求理解準確,認識全面,分析深刻,結構清晰,專業詞匯運用恰當,文辭優美,語言駕馭能力高。

      (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1.命題表演(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限時3分鐘之內。

      2.命題編寫故事(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60分鐘。

      3.影視作品分析(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90分鐘。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三、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考查內容與目的

      1.命題編寫故事(筆試)


      該科目考查內容、目的和形式與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命題編寫故事相同。

      2.影視作品分析(筆試)

      該科目考查內容、目的和形式與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影視作品分析相同。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筆試科目命題編寫故事與戲劇影視導演專業筆試科目命題編寫故事、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筆試科目影視作品分析與戲劇影視導演專業筆試科目影視作品分析,考試內容相同,考試使用相同的一套試卷,兼報兩個專業的考生命題編寫故事、影視作品分析科目不重復考試,只考一次。

      (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1.命題編寫故事(筆試):滿分為150分,時間為60分鐘。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該科目成績計算方法為考生試卷得分乘以1.5.

      2.影視作品分析(筆試):滿分為150分,時間為90分鐘。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該科目成績計算方法為考生試卷得分乘以1.5.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四、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一)考試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化常識

      閉卷筆試。考試內容以中學課本為主。

      目的在于檢驗考生對文化常識的掌握情況。

      2.敘述性文體寫作

      閉卷筆試。根據題目要求,寫出800字左右的文章。目的在于檢驗考生敘述故事的能力。

      3.議論性文體寫作

      閉卷筆試。根據題目要求,寫出800字左右的文章。目的在于檢驗考生表達觀點的能力。

      (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文化常識、敘述性文體寫作、議論性文體寫作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3個科目合場考試,考試時間共150分鐘。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一)考試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藝作品朗誦

      考試形式為面試。考生自備朗誦作品,單獨考試。

      目的在于檢驗考生的藝術表現力及形象氣質。

      2.新聞稿件播報

      考試形式為面試。考生現場抽取稿件,單獨考試。

      目的在于檢驗考生的新聞傳播力及形象氣質。

      3.選擇命題演說

      考試形式為面試。考生現場選擇命題,單獨考試。

      目的在于檢驗考生思想表達能力及形象氣質。

      (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1.文藝作品朗誦

      滿分100分。

      考生自備文藝作品,朗誦,要求背誦,無伴奏,時間不少于2分鐘,不超過3分鐘。

      2.新聞稿件播報

      滿分100分。

      考生現場抽取稿件,準備3分鐘后,在3分鐘之內播報完畢。

      3.選擇命題演說

      滿分100分。

      考生現場選擇命題,準備3分鐘后,在3分鐘之內演說完畢。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2021年遼寧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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