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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0日 02:16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普【2022】2號)文件要求,積極探索引導高中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構建現代職教體系,結合學院實際情況,2022年學院將繼續開展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完成,統籌安排招生考試與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模式,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進行,特制定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一、組織保障

      1.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是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2.學院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的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單獨招生政策、工作方案,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單獨考試招生重大事宜。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包括:

      (1)考核小組:負責單獨考試招生機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的命題、組考、評卷、匯總成績。

      (2)招生錄取小組: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宣傳、成績公布、錄取,辦理錄取手續。

      (3)防疫后勤衛生保衛小組:負責單獨考試招生中的疫情防控、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現場秩序和安全保衛等工作,保證招生考試工作安全、健康、有序進行。

      (4)監督小組: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紀檢監督,接待考生來信來訪,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則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按照招生程序錄取考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凡有直系親屬報考者,該同志不得參與當年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

      三、報考條件

      具有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資格且已經完成正式報名的考生。

      四、報考方式

      考生需要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單獨招生志愿,填報時間2022年3月4日至8日;第一次填報志愿結束后,未完成計劃將于2022年4月7日至9日二次網上征集志愿。

      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時,要按照填報要求由考生本人認真填寫,考生只能填報1所院校志愿和3個專業志愿,同時要選擇是否服從普通專業和高收費專業調劑,我院無高收費專業,填報核對無誤后再提交。

      五、考試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22年3月13日 、14日(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二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試時間待定(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網址:/ )。

      考生本人參加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2.考試地點:

      主考場: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建華路校區致學樓(包頭市青山區建華路15號)。

      各盟市分考場:待單招志愿填報完畢,在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網址:/ )。

      3.考試內容:包括機試、面試兩部分。

      (1)機試(滿分100):考生在計算機上答題,考試內容為考生高中或中職階段所學知識,考察考生文化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綜合文化素養。機試試題按照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理科、機電類、汽駕類、財會類、計算機類、旅游類、幼師類、醫學類、美工設計類十類考題,機試時從對應科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題型為選擇題和判斷題,滿分100分,答題時間60分鐘。

      (2)面試(滿分100):考察考生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職業能力素質等。

      4. 免試條件:

      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成功的考生,并在2022年3月4日至8日登陸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我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志愿,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試入學。

      (1)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中,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2)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中,獲自治區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3)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中,目前在職在崗且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及其縣級以上人民*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

      屬于以上免試范圍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考試當日到考點參加現場審核,并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免試入學。

      六、錄取

      機試、面試兩部分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最終總成績,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首次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21日,公示期7天。首次網報志愿擬錄取考生名單于2022年4月1日前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待定,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擬錄取名單于2022年4月26日前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一經錄取不能再報考其它院校。我院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錄取通知書和統招考生同步發放,預計發放時間為2022年8月。

      七、新生注冊和復查

      1.通過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并統一進行電子注冊,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該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和學籍。

      3.已被學院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八、待遇

      通過我院單獨考試招生選拔錄取的考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其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一樣。

      九、疫情防控工作

      為了確保考生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參加學院單獨考試招生時要自覺遵守國家和當地當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身體健康監測、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碼和健康碼綠碼后方可參加考試。

      十、其他

      確因疫情原因,如需改為線上考試,相關信息將于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網址:/ ),嚴格按照國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組織線上考試。

      十一、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所有相關內容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的院名為: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國標代碼:12057

             學校性質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建華路15號;包頭市青山區呼得木林大街12號;北重集團校區:包頭市青山區青山路129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了由院領導、招生、教學、審計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與辦法

      第七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八條  提檔比例

      學院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及劃定的批次、錄取分數線,按投檔比例進行提檔,一般為120%。

      第九條  錄取規則

      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統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上,按第一志愿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志愿未錄滿時開第二志愿,依次類推。最后錄取雖未填報志愿但同意調劑的學生。專業安排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理科考生依次根據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高職對口考生依次按照專業課綜合、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安排專業。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精神,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用英語組織外語教學。受師資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二條 “商務英語”專業錄取時參考英語成績,“酒店管理”專業錄取時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由于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新生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

      學 費: 5000元/年·生。

      住宿費:1000元/年·生。

      第十六條 凡被我院正式錄取,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由我院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七條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助學金、特困生幫扶等政策,詳見當年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學院招生簡章、網站等。

      第十八條 學 院 網 址 :

               招生咨詢*:0472—3320109

               傳       真:0472—3320109

      第十九條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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