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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怎樣

      更新:2023年02月22日 03:1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怎樣,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怎樣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凱旋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高新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大學城學苑街219號;

      長德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德新區。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大類培養期間,按照專業類收費標準收取;專業分流后,按照所學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機械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智能*工程、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工商管理類(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新聞傳播學類(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汽車服務工程(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車輛工程專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待定;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智能*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工藝美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專科(高職)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汽車*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國家及學校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同時,我校設立校內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崗位等校內資助,結合靜文獎學金等校外資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學校公共外語開設英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依據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我校執行國家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投檔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2、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3、專業(類)志愿:進檔考生專業(類)確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方式,專業(類)志愿無級差要求。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錄取以高考總分成績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序。分數相同,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專業以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專業以理綜、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未能滿足專業(類)安排條件的考生,如服從專業(類)調劑,可調劑到未滿專業(類),如不能滿足空缺專業(類)錄取條件的及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均予以退檔。

      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類)志愿的考生。

      空中乘務專業(高職專科)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畢業后若從事航空、高鐵服務等相關工作,身體條件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請考生慎重報考。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關政策執行。若出現同分情況,以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皆相同,則“3+1+2”模式改革省份優先錄取首選科目成績高者;“3+3”模式改革省份取3門選考科目中分數最高的科目(最高分科目),優先錄取最高分科目成績高者。

      5、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動畫(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如同一院校志愿(專業組)含兩個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時,考生填報其中一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則視作該生同意調劑到該院校志愿(專業組)中其他未錄滿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6、按大類招生錄取的考生,依據《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考生可通過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大類培養期間學生修讀完成本學科大類培養方案規定課程,并達到相關要求,工商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設計學類、電子信息類于第2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機械類于第3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學校提前公布專業類所含各專業分流計劃,依據學生大類培養期間學習成績排名及個人填報志愿進行專業分流,即以“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分流后不足2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進行分流,學生可在其他專業進行選擇。

      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7、藝術類專業(類)錄取原則: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類)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省控分數線,設置統考省份考生須通過該省藝術類相關專業統考合格線。

      我校組織表演專業校考省份,考生須取得我校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方可報考我校表演專業,不允許跨省報考;非組織校考省份承認相關統考(聯考)成績。

      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承認各省、市、區美術、設計類統考成績。

      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類)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表演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100%。設置校考省份“專業課成績”為我校相應專業校考成績;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為該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設置校考省份優先錄取相應專業校考成績高者,其他省份優先錄取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高者;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藝術文類和藝術不分文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二條第3點中“文史類專業”執行;藝術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二條第3點中“理工類專業”執行;高考改革省份參照本章程第十二條第4點執行。無語種和單科成績要求。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聯系*:0431-86908039

      聯 系 人:樸金哲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怎樣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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