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大學路 > 高考教育 >高考資訊 >正文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

      更新:2023年02月23日 00:08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錄取行為,切實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基本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要求,結合我院各專業招生要求及錄取條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四川省人民*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直屬四川省教育廳管理,由四川東星航空教育展有限公司投資舉辦以航空旅游專業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校。

      第一條 學院全稱: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4645

      第二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校,辦學性質:民辦

      第四條 學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區劍南大道南延線航空大道中段168

      第五條 聯系*:400-888-3105

      第六條 郵政編碼:620800

      第七條 學院官方網址: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并接受紀律與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為: 028-35060557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院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準的制定,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措施等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和監督。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院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組成主任由學院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級領導擔任下設由院長、分管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外聯處,招生外聯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是組織和實施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與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對處理結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計劃編制原則:嚴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執行,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第十三條 計劃使用及調整:各省(市、自治區)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市、自治區)使用。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政策,認可按照國家政策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 招生對象:

      (一) 普通高中:招收參加202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二) 對口高職:招收參加2021年四川省組織的對口高職考試的應(往)屆職高、中專和技校畢業生。

      第十七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與計劃數的比例為1.21

      第十八條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根據志愿先后按照“總分優先”的原則,將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他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院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我院招生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運輸服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等專業有一定的專業要求,具體見招生考試報各專業對應的專業備注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1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體檢

      第二十三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狀況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我院各專業特點,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宜就讀:

      1. 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殘疾。

      2. 任何一眼矯正視力不能達到4.8以上,或鏡片度數大于800度、斜視、色盲、色弱。

      3. 反應遲鈍。

      4. 口吃。

      5. 聽力障礙。

      6. 有文身。

      7. 身體*部份有明顯大面積疤痕。

      8. 做過大型手術(對所報專業的就業有一定影響)。

      第六章 新生報到

      第二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未經錄取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五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六條 退費按《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置獎學金、困難補助及勤工儉學等多項措施的同時,也為家庭困難的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提供方便。此外還鼓勵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八條 抽調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本校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 招生宣傳、咨詢接待、錄取或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院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且無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我省和學校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同時,除本章程《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報考指南》《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規定的原則與內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錄取環節對考生的不當承諾均屬違規,由此造成的法律、經濟及其它責任概與學無關,均由承諾者個人承擔。

      第三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熱情接待來信來訪。

      第三十一條 我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外聯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九章 招生咨詢及信息查詢

      第三十二條 學院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官方網站及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公眾微信平臺的“錄取查詢”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三十三條 我院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官方網址

      2.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官方咨詢*:028-35060518400-888-3105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外聯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與“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相關推薦

      每周推薦




      最新文章

      熱門高校 更多




      聯系我們 - 課程中心
        魯ICP備18049789號-7

      2020大學路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權所有

      警告: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