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大學路 > 高考教育 >高考資訊 >正文

      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5日 08:44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工學院各項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 2022 年山西工學院本科招生工

      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西工學院第六條 學校代碼:13534

      第七條 校址及辦學地點:山西省朔州市開發區長寧街

      11 號,郵編:036000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第十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十一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十三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吳躍煥 職務:校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山西工學院成立由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山西工學院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教務部,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 作。

      第十六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規模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制定各專業計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 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國家重點戰略部 署的有關政策等因素,確定分省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鑒于全國大部分省份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模式,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總計劃的 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九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二十條 山西工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 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 105%以內。

      第二十一條 山西工學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模式與原則接收檔案。

      第二十二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 20 分。

      第二十三條 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考文史、理工類及高考綜合改革進檔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在同分排序規則不明確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 語文、外語。

      第二十五條 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 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 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藝術類考生依據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藝術類考生總分相同時,

      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照 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二十七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 1:1 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對口本科和專升本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建筑學專業入學后要求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根據考生高考成績與考生志愿調劑到相應專業。

      第三十一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院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三十二條 凡色弱、色盲的考生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限報專業執行。不能準確識 別紅、黃、綠、藍、紫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不要報考 建筑學、工業設計以及藝術類專業,以免無法正常學習。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三十三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工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收費

      第三十四條 學費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 號)文件執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 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第三十六條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校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不具有入學資格。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資助體系要求建立各項資助措施。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 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八條 山西工學院錄取的所有本科學生,均可到山西工學院招生就業網查詢。

      網 址
      /zsjy/bkszs.htm

      聯系*:0349-5686153,5686167

      電子郵件:sxgxy_zsb@163.com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 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創文章,作者:,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news/29843.html

      山西工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保證山西工學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結合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山西工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西工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534

      第七條  校址及辦學點:

      山西省朔州市開發區長寧街11號,郵編:036000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 辦學性質:

      第十一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  山西工學院設立由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山西工學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  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山西工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工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  山西工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  山西工學院招生規模由學院招生領導組研究決定。根據本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制定各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國家重點戰略部署的有關政策等因素,確定分省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  鑒于全國大部分省份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模式,根據有關規定,可預留不超過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統考上線考生的不平衡。

      第十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開設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專業。

      第五章        

      第十  山西工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二十條  山西工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二十  山西工學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模式與原則接收檔案。

      第二十  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  普通高考文史、理工類高考綜合改革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遵循志愿,按分數優先擇優錄取。進檔考生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在同分排序規則不明確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語文、外語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

      第二十  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如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

      第二十  藝術類考生依據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藝術類考生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照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二十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二十七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對口本科和專升本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九  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

      三十  建筑學專業入學后要求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根據考生高考成績與考生志愿調劑到相應專業

      第三十  學院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院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三十  凡色弱、色盲的考生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限報專業執行。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不要報考建筑學、工業設計以及藝術類專業,以免無法正常學習。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三十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工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第三十  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收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第三十  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第三十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校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不具有入學資格。

      三十七  學院實行按照國家資助體系要求建立各項資助措施。我院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學院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山西工學院錄取的所有本科學生,均可到山西工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2016/zhaos.asp,聯系*:035160106186018055電子郵件:xdkjzhaosheng@163.com

        本章程由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與“山西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相關推薦

      每周推薦




      最新文章

      熱門高校 更多




      聯系我們 - 課程中心
        魯ICP備18049789號-7

      2020大學路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權所有

      警告: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