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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怎么樣

      更新:2023年02月26日 14:20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怎么樣,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怎么樣

      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警察學院,英文名為Guangxi Police College,學校代碼11547。廣西警察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自治區人民*舉辦,公安廳主管,教育教學業務接受教育廳指導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檢、法、司、安等政法機關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

      第三條 全日制本科生、高職生安排在仙葫、五合兩個校區就讀。仙葫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軍堂路6號,五合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7號。

      第四條 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警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和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學院院長、教務處處長、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宣傳部長等組成。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決策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審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審定招生宣傳工作方案;領導招生面試、錄取工作;負責本校考試安全、疫情防控工作;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情況匯報。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招生工作。

      第八條 設立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成員由政治部、學工部、督查辦、*辦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對制定的招生監督和紀律相關制度進行審核;招生考試、面試和錄取工作相關制度、實施方案進行審核;監督面試、測試和錄取程序。

      校紀委履行監督再監督職責,受理違反招生政策紀律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并進行處理。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設在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2021年我校招生專業有:

      本科公安專業:偵查學、禁毒學、經濟犯罪偵查、警察指揮與戰術、治安學、公安管理學、刑事科學技術、犯罪學、網絡安全與執法、交通管理工程。

      本科普通專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藝術類)、法學、知識產權、社會工作、國際經貿規則、監獄學、司法警察學、信息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產教融合應用型本科)、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應急管理、城市管理。

      高職專業:安全防范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安檢方向)、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安全技術與管理、法律事務、法律事務(警務輔助)、法律文秘。

      十一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十二條  公安專業招生計劃由廣西編辦、公安廳、教育廳、財政廳、公務員局等部門研究確定。

      第十  招生錄取原則上按照1:1比例調檔。

      第十四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我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過程中當出現專業生源不足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減少生源不足的專業的招生計劃、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十 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  報考公安專業還須符合公安部和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的相關條件。

      第十 報考司法警察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安全技術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安全防范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安檢方向) 等普通專業還須符合我校規定的招生條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 公安專業錄取規則。

      (一)公安專業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的錄取。

      (二)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須經自治區公安廳組織實施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后方能錄取。具體安排請關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學校將通過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及時轉發。

      (三)公安專業分科類、性別按照招生計劃實行1:1出檔。

      (四)公安專業面試合格生源不能滿足1:1出檔的,實行招生計劃文理科調劑(各科類女生比例不超過15%),調劑后面試合格生源仍不能完成計劃的,進行征集志愿。

      (五)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公安專業錄取女生比例不超過15%。

      第十 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一)司法警察學專業。

      無殘疾,無色盲,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不須面試和體檢,錄取時身體條件依據考生高考體檢結果。

      (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1.廣西區內考生按照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考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專業測試成績/ 專業測試總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2.山東、甘肅、山西省考生按照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統考或聯考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計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規定。

      3.河南省限招表演類考生,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出檔規則,出檔考生按照(朗誦、才藝、形體、表演)中的“形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形體”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表演成績、文化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安全技術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安全防范技術專業。

      廣西區內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體檢合格后,按照招生計劃實行1:1出檔。已參加過廣西各高校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考且合格者,不須再參加面試、體檢,可直接報考。

      (四)安全防范技術(廣西區外考生)、安全防范技術(安檢方向)專業。

      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身體條件填報志愿。不須面試和體檢,錄取時身體條件依據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新生入學后學校再組織專業測試(含面試和體檢),測試合格者繼續就讀本專業,不合格者按照政策規定調整到我校其他高職專業。

      普通專業測試、面試和體檢工作的具體安排請關注學校官網和廣西警察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

      二十  出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成績排序”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A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A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B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二十一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并按考生加分后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二十二 對報考外語語種不限制,但學校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 新生須按新生入學指南規定的時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入學的,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批準或者請假逾期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以廣西物價部門最新審批為準。

      第二十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公安專業在入學1個月內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十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考生填報的高考報名信息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對考生2021年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導致考生無法入學報到、無法注冊學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十 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不組織任何考前輔導班。

      第二十 各全日制普通專業的有關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簡章和新生入學指南。

      二十九  學生在校期間實行警務化管理,公安專業學生統一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普通專業學生統一著校服。

      十條  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條件的,頒發廣西警察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根據《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等文件規定,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享受國家入警的專項政策,通過參加由國家公務員局、公安部組織的統一招錄考試入警。

      普通專業畢業生按照國家有關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第七章 附則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軍堂路6號,郵編:530028    

      網址:

      招生咨詢*:0771-5612367

      招生咨詢電子郵箱:gxjcxyzsb@163.com

      微信公眾號:廣西警察學院招生辦

      監督及投訴*:0771-5612492       

      第三十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

      第三十 本章程如與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的政策規定不符的,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三十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廣西警察學院。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怎么樣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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