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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6日 23:36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一、總則

      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3號),我校2022年繼續在川開展高職單招工作,特制定我校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高職單招考試及錄取工作。

      二、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

      (二)辦學屬性及層次:民辦普通本科

      三、組織保障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在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1.招生錄取小組:負責匯總學校招生專業、計劃,并提出建議,擬定考試辦法,負責匯總有關單獨招生資料,形成《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方案》等文件,報學校審批并負責上報本校有關單獨招生文件。負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準、報名資格審查、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等工作事宜。

      2.“單招”測試小組:負責按照四川省2022年“單招”考試的有關規定組織招生考試相關工作,包括組織文化基礎綜合筆試、職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等。負責職業技能測試與綜合素質測試命題、試卷*;負責考核試題、試卷的管理與保密,編排考場,負責組織考試、閱卷、評分;匯總文化基礎綜合筆試、職業技能測試、素質測試成績審核與登錄。

      3.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制定相關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要求,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紀檢監督,嚴格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保證錄取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4.安全保障小組:負責招生考試及錄取全過程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

      5.宣傳及網絡信息保障小組:負責學校整體形象宣傳和單招網絡及落地宣傳,學校網站確認,錄取查詢等網絡維護和網絡信息安全保障。

      6.后勤保障小組:負責校園環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聯絡。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四、報考條件

      已報名參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號的考生。

      五、報名辦法

      2022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本人應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3月17日12: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照網站上的報名要求,填報考生本人有關信息,并選擇填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學校代碼:5163)志愿。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學校,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并提交確定。考生可在3月17日12:00前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修改填報志愿。逾期不再補報和修改填報志愿,因考生疏漏和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確認

      我校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填報專業。已在省教育考生院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應于2022年3月19日8:00至3月23日12:00,登錄成都藝術職業大學網站()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認和填報專業。

      考生在登錄我校網站進行報名確認時,須按報名系統提示首先確定報考類別:普通類、中職類,再進入各專業類填報具體專業,可以填報3個同大類專業志愿。

      報名確認、填報專業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出《成都藝術職業大學 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也可以來校現場打印。

      (三)資格審核

      1.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報名確認結束后,我校將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核準。

      2.核準名單在學校網上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報名資格審查。

      3.考生現場報名資格確認時間為2022年4月1日,地點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現場須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或來校現場打印)。

      (2)考生身份證原件,并收取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必須為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臨時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 4 張;經縣(區)、市招辦蓋章確認的“高考體檢表”復印件),或縣級以上醫院的正式體檢結果表;

      (4)考生均應簽署《單獨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

      (四)經學校資格審查合格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人后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學校組織的考核。

      六、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七、考試

      (一)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筆試時間為2022年4月2日9:00-11:30。

      2.技能綜合測試時間2022年4月2日13:30-16:30

      (二)考試地點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成都校區

      地址:四川省新津區花源街道白云大道115號

      (三)考試內容

      文化考試試題由省統一命制,分普高類、中職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技能綜合測試滿分200分。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2年各專業單獨招生考試按照“文化知識綜合筆試+技能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1.普高類考生:文化考試(300分)+技能綜合測試(200分),總分500分。

      2.中職類考生:文化考試(300分)+技能綜合測試(200分),總分500分。

      所有考生應認真配合學校的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八、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劃定錄取控制線。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錄取規則

      1.考生成績按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職業技能測試或綜合素質測試的成績相加計算總分。

      2.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錄取總分最低控制線。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出現總分數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高低錄取,若出現文化成績分數也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單科成績高低錄取。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若該專業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三) 免試條件及錄取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錄取。經我校認定后,按擬免試錄取名單公示5天,隨我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在辦完免試手續并正式錄取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四)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自愿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到學校招生錄取小組簽署放棄本次錄取的書面文件,逾期(2022年4月10日17:00)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放棄錄取,則在未錄取的線上考生中擇優補充錄取。公示期無異議的擬錄考生由學校在期滿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已錄取為我校2022年“單招”各專業的考生,按四川2022年高考的有關規定,不得參加2022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六)考生對錄取工作有異議的,可向成都藝術職業大學“單招”工作“紀檢監察小組”提出申訴。

      擬錄取考生名單于4月4日—4月8日在我校網站公示。

      (七)免試錄取辦法

      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在2022年3月30日截止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經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三)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四)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入學后享受普通高考統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畢業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凡參加我校單獨招生并被錄取的學生不能跨大類轉專業。

      (五)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校可根據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

      (七)我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本章程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十一、學校單獨招生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區花源街道白云路115號

      郵政編碼:611433

      咨詢*及傳真:028-82401111 、82482222、82483188(傳真)

      紀檢監督*:028-82482555

      學校網址:

      招生報名網址: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更好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選拔、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我校2021年的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教育部印編的全國統一院校代碼為12969。

      第二條 學校地址: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區花源街道白云路115號;

      眉山校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縣成藝路88號。

      第三條 學校是直屬四川省教育廳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辦職業本科大學,所招收的學生是國家統招計劃生。辦學學制及層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以藝術設計專業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校。學校現有環境藝術設計學院、設計與傳媒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文化與管理學院、音樂學院、舞蹈學院、電影電視學院、體育學院、美術學院、城市學院、航空旅游學院、公共教學部。

      第五條 學校畢業生《畢業證書》的發放及授位要求:我校學生在校修讀期間,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統一電子注冊,修完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所列所有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畢業時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學校授位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督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為:028-82482555(學校招生錄取監察小組)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招生錄取監察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相關校領導和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學校招生工作主要負責人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校招生規模;

      2.決定學校的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分省生源計劃);

      3.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相關工作細則;

      4.討論決定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學校的教育思想、辦學理念、辦學特色、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

      2.負責作好學校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需求情況的預測,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分省生源計劃)的建議方案;

      3.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4.組織與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招生錄取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并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宣傳與錄取的過程中,學校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報學校招考委員會審定,并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跨省招生計劃為省級對等交流計劃,這一計劃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各專業人才需求情況為主要依據,有對等和直批兩種方式。省級對等交流計劃和直批兩種計劃由學校招考委員會審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同意、并報教育部批準后執行,有對等和直批兩種方式。

      第十三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發布。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照當年的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遺留問題。

      第十五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是105%。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為鼓勵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而制定的各項“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 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必修課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對報考我校的往屆生、應屆生和同等學力考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條 普通類專業的考試與錄取原則:

      在進檔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無其他特別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績(位次分)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藝體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一:四川省內: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我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舞蹈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戲劇影視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編導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依據考生的文考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省外進行了藝術類校考的省市,考生在文化分、專業分均上線基礎上:

      1、影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專業錄取分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換算方式(本科):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70%+文化折算成績×30%。

      備注:(Ⅰ)專業折算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總分×100

      (Ⅱ)文化折算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總分×100

      2、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考生在文化分、專業分均上線基礎上,以我校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未進行藝術類校考,且有藝術類專業聯考的招生計劃投放省份的所有本科、專科專業錄取原則按四川省內的錄取原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認定方式:

      我校在四川省內招收的藝術類專業成績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成績為準,其中影視攝影與*專業以四川省編導類聯考成績為準;在四川省外招收的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均以我校在該省單獨舉行的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為準;未舉行校考的招生計劃投放省(直轄市、自治區)以該省組織的“聯合招生考試”(統考)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  備注: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考生所報考專業屬省統考范圍內的,應按照各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報考我校的專業是否涉及省統考以及涉及哪一類省統考,請考生嚴格參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關于藝術類省統考科目對應的藝術類專業范圍,確認是否涵蓋考生所要報考我校的專業,如在涉及范圍內,請考生務必參加且成績合格。同時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省級統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且取得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

      第二十三條 在第一輪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如計劃仍有缺額,接收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 專升本政策:

       根據當年四川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相關管理辦法,學校全日制普通應屆專科畢業生(含高職單招和五年制高職應屆畢業生),可通過當年“專升本”統一考試,學校將擇優錄取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到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兩年,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人員除招生處工作人員外,還抽調學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干部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及我省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除執行國家頒發的獎助學金政策外,還建立了學校學生獎助學金制度、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二十九條 學生退學退費根據川教【2020】27號文件規定,學生退學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在校時間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學費、住宿費退還額=每學年的學費、住宿費標準÷10個月×(10-學生實際在校月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據實計退。如國家有新的收費政策規定,則按新政策執行。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三十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成都藝術職業大學網站上即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三十一條 我校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網站:

      招生就業處咨詢*:028-82401111、82480222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此前學校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規定中凡與本章程有關條款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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