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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樣

      更新:2023年02月27日 18:1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桂林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樣,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桂林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樣

      桂林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桂林學院,部標代碼為13641,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3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民辦,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日常事務,主要工作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各本科專業的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實施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

      第九條  對文理科各專業的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實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全部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高考成績由我校調劑錄取到仍有缺額的專業;對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視考生服從調劑的專業缺額情況,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錄取,如無缺額則作退檔處理;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教學活動中,涉及外語的可選擇修讀英語、越南語或泰語。

      第十一條  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在我校投檔線上按專業志愿錄取過程中,因生源不足、且無專業志愿考生調劑錄取時,將視總體生源情況,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政策范圍內申請適當調低投檔分數線,或申請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錄取原則:

      (一)在我校投放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省(市、自治區)進行藝術類專業招生時,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藝術類統考(聯考)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1.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工藝美術專業)、音樂學、舞蹈學專業的進檔考生,實行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進檔考生,按照文化分、專業分的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二)舞蹈學專業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三條  體育學類專業(包括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康復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體育高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按體育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四條  對文理科的進檔考生,文化考試總分相同,則按照“文化考試總分(總成績+照顧分)——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語成績)——綜合科成績”的順序進行錄取。

      對藝術類、體育類的進檔考生,專業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考試總分高的考生。如果專業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綜合分)和文化考試總分相同,則按照“文化考試總分(總成績+照顧分)——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語成績)——綜合科成績”的順序進行錄取。

      以上排序原則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要求有不同,則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普通民族預科班面向廣西區內的少數民族高考考生,根據廣西相關招生錄取政策進行錄取。預科階段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補習一年高中文化,學費按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標準執行。預科階段結束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根據其綜合成績,參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四章  學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收費標準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或向其備案的標準執行。每學年初按專業學年收費標準預收學費,根據學生實際修讀的學分結算學費,實行多退少補。學費預繳標準為:法學專業類和文學學科門類(含中國語言文學專業類、新聞傳播學專業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專業類)各專業:13500元/生/學年;外國語言文學專業類和經濟學(含經濟學專業類、金融學專業類、經濟與貿易專業類)、教育學(含教育學專業類、體育專業類)、管理學(含工商管理專業類、旅游管理專業類、電子商務專業類)、理學(含數學專業類)等學科門類各專業: 14500元/生/學年;工學學科門類(電子信息專業類、計算機專業類)各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學學科門類(含音樂與舞蹈學專業類、設計學專業類、戲劇與影視學專業類)各專業:17000元/生/學年。新生住宿費預收標準為1400元/生/學年,根據學生實際入住宿舍情況按照四人一室(空調房)1400元/生/學年,八人一室(空調房)1000元/生/學年的標準結算,多退少補。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其繳納的費用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桂發改收費規〔2019〕1145號)規定執行。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充分考慮自身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十八條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桂林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桂林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實行專業大類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按照我校大類招生專業培養與分流實施辦法進行培養和分流。

      第二十條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3號;郵編:541006;招生咨詢*:0773-3696116、18207733292(錄取期間的聯系*將在我校的網站上公布);學校網址: 。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桂林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桂林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樣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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