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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更新:2023年02月28日 06:5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江蘇省相關招生錄取政策,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考統招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13,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位于著名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古運河畔,1999年經江蘇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專科文憑資格的民辦全日制高職院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000人。

      學校占地1040余畝,校舍24萬平方米,有各類教師407人。教師隊伍中,有教授、副教授175人,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的218人。

      開設37個專業,建有9個院級特色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1個省特色專業群。

      第五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習期滿,合格者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為江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以及我校歷年計劃延續性等因素,分省確定我校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

      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碼(分文史類、理工類)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高考統招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的錄取方式;對江蘇省外高考統招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的錄取方式。

      第十九條 江蘇省外高考統招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的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二十條 江蘇省高考錄取執行以下規定:

      (1)普通類批次各專業組錄取:

      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

      對進檔考生按照相應專業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的,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錄取到相同專業組內相應專業;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美術類批次各專業組錄取:

      考生的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投檔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對進檔考生按照相應專業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的,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錄取到相同專業組內相應專業;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12000元/生.學年; 理工科類14000元/生.學年; 醫學、藝術類15000元/生.學年。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第二十三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具體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4人間)。

      第二十四條 獎助貸政策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學院獎學金每年150萬元、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生·年。不讓一個貧困生輟學。

      第二十五條 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經查實為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上報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B07ZSC/

      招生官微:江海學院公眾號(JHU_1999)

      聯系*:0514-87579901、87579903  傳真:0514-87579907

      監督*:0514-87579511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號

      郵編:225101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

      一、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代碼:1988

      學校名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號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職教育

      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學歷層次:專科

      學習年限:三年

      二、報考條件

      1、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蘇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2、所有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3、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三、錄取規則

      1、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被統一錄取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普高學生,方可申請注冊入學。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不限。

      (2)藝術類: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3門。

      2、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普通類招生的藝術專業,按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管理平臺,向我校提出注冊申請。我校在學業水平測試符合我校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依據高考(課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優先錄取:

      (1)、藝術特長生:高中階段①、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文藝匯演中獲得獎項的考生;②、器樂考級獲得8級及其以上證書的考生。

      (2)、體育特長生:高中階段①獲得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②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體育單項競賽中獲獎,或團體項目獲獎,本人為主力隊員。

      (3)、學科競賽:高中階段在縣級及其以上單位組織的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的考生。

      (4)、技術創造: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發明創造方面有顯著成績者(其獲得的各種專利及科技發明須經我校專家認定)。

      (5)、思想品質方面:在高中階段被校級及其以上單位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稱號;或有見義勇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級及其以上單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階段,有突出表現,經所在學校推薦的考生。

      (6)、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突出者。如,選測科目:其中一門達B級及其以上等級;或必測科目:其中一門達到B級及其以上等級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專業已與省內外大中型企業進行合作辦學,開展訂單式培養。凡畢業后自愿到相關企業服務并經該企業考核合格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必須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其中(1)—(6)項考生必須提交證明材料(證書或文件)復印件,第(7)項考生須提交協議書原件。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錄取。

      四、 委培班

      依托江蘇省的產業優勢,與優質、大中型企業緊密合作,按行業職業標準共同設計課程體系與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學校企業雙元教學。在校三年期間,十到十二月到企業實踐,達到“理論和實踐”與就業緊密結合,努力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型人才。

      委培班學生除享有普通班學生的所有待遇外,還享有:

      ●在企業實踐學習期間獲得企業提供的勞動報酬,一部分用于學生的生活費,一部分用于抵繳部分學費,以減輕學生的家庭經濟負擔。

      ●在企業實踐學習期間食宿統一安排,企業提供免費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業保險。

      ●可優先獲得優質企業的就業崗位。可作為企業骨干員工、儲備干部優先培養。

      五、學歷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江海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六、收費標準: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規定的學費標準。

      1、學費:普通班12000—13000元/生·年

      校企合作班 8000元/生·年

      2、住宿費: 1400(空調)元/生·年

      七、聯系方式

      1、聯系*:0514-87579903、87579902

      傳真:0514-87579907

      2、學院網址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高考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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