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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1年實行) 怎么樣

      更新:2023年02月28日 07:20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1年實行) 怎么樣,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1年實行)  怎么樣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1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醫藥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68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鹽城市解放南路283號  

      郵編:224005

      第四條  學校是省屬全日制公辦專科學校、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是中國職教學會衛生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全國衛生行指委康復治療類、全國食藥行指委藥學服務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學校開設臨床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護理、藥學、健康管理等21個專業。

      條  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醫藥職業學院。

       

      章  組織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辦公室。

        學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內部和第三方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章  報考要求

      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考核方式:學生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統一普通高考。

      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色盲色弱者不得報考醫藥衛生類專業。助產專業建議女生報考,其他專業對性別無要求。

       

      章  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實際情況,編制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加分政策執行。

      第十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

      第十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比較規則:
          1.高招改革“3+1+2”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歷史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物理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2.高招改革“3+3”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3.非高招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文科按照語文投檔成績、理科按照數學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第十  普通高考建議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目前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條  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學費,醫學類專業6200元/學年(幣種:人民幣)。

      十九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800-1000元(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獎助體系完善,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等獎勵項目,設有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詳見學校官網。

      第二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鹽城市解放南路283號  郵編:224005

      *:0515-88330050;88330051;88159720;88588616;

      校址:江蘇省鹽城市解放南路283號 郵編:224005

      招生傳真:0515-88576015

      電子信箱:jsyyzsb@163.com

      2021招生咨詢QQ群:227298783

      招生監督*:0515-88588610

      招生監督郵箱:jwjb8159428@126.com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址:

      微信公眾號: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JSMC1941)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JSMCZSJY)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  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  本章程由江蘇醫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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