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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怎樣

      更新:2023年02月28日 10:54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怎樣,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怎樣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047,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2年,隸屬于江蘇省教育廳,2015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驗收。2018年入選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歷年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保持在98 %以上,被譽為“江蘇商界的黃埔軍校”。學校按照“立足商貿、面向現代服務業”的辦學定位,不斷提高學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聚焦立德樹人,聚力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高職名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浙江、山東等省市(自治區)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計劃根據我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確定我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含特殊類型):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當文化總分相同時,按照蘇招委〔2020〕4號《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體育類專業 48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醫藥衛生類專業 6200元,

      空中乘務專業 53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補、助、貸、減,免資助體系,制定了國家級、省級、校級、社會(企業)等多層次、多層面獎(助)制度。常年穩定提供3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工作;每年投入獎(助)資金達到1500萬元。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體系。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郵政編碼:211168

          招生咨詢*:(025)52710189、52710208   400-040-1156

          招生傳真:(025)52710208

          電子信箱:jsjmzb@163.com.

          招生監督*:025-52710840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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