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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更新:2023年03月01日 07:3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坐落在被譽為“第二延安”和“長城博物館”美稱的冬奧名城張家口市,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察哈爾張家口市技術學校,1978年升格為本科高校“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院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13年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是河北省唯一以培養土木建筑類專業人才為主的公辦普通高校。經過70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已發展成為以土木建筑類學科為主,工、管、理、文、藝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特色鮮明的高等院校。

      1、學校名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2、學校代碼:10084

      3、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

      6、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7、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三、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四、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錄取工作組,具體由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學校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六、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以往年招生計劃分配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情況、專業發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并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執行。我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七、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德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不再單獨安排其他語種的公共外語課程,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5、錄取具體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無預留計劃。

      (2)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3)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類)志愿,志愿間沒有分數級差。

      (4)各生源省普通類專業(類)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類)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5)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業設計專業要求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無其它加試要求。

      (6)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錄取。

      (7)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8)按專業類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實行大類培養,具體根據各學院(系)有關規定在招生錄取的類別內分流到具體專 業繼續學習。

      (9)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

      (10)對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和所在省份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八、藝術類專業錄取

      藝術類(環境設計)專業采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執行各生源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投檔規則,我校認可各省優惠加分政策(投檔和分專業均認可),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

      我校認可各省的投檔規則,認可各生源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優惠加分)×60%+省統考專業課成績×40%”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高考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具體可參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2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九、學費標準

      學校按照河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分流后按照分流專業標準收費。各專業(類)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十、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適時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十一、獎勵及資助措施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等學生獎勵、資助體系,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十三、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十四、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郵編075000)

      2、聯系*:0313-4187686 4187683

      3、學校網址:

      4、招生信息網:

      5、招生咨詢QQ群:971502863

      6、微信公眾號:hbjd1950

      十五、我校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中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于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社會機構、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六、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生處,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是河北省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擁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院校,經過六十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成為以土木建筑類學科為主,工、管、理、文、藝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特色鮮明的高等院校。

      1、學校名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校代碼10084)

      2、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

      3、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4、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

      5、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6、學歷證書:依據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政策和規定,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河北建筑工程學院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碩士、學士學位。

      三、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的招生工作。

      四、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錄取工作組,具體由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學校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六、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外語(課程)語種要求:英語(課程)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各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建筑學、城鄉規劃和工業設計三個專業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報,除此之外,無附加限制條件。

      5、錄取具體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2)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3)我校設有專業志愿級差:其中第一專業志愿和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5分,第二專業志愿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3分,第三專業志愿和第四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其余各級專業志愿不再設級差。無院校志愿級差。

      (4)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5)對于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參考單科成績,按照英語、數學、語文、綜合科目依次比較,即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分數較高考(課程)生,如英語分數再相同,數學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依次類推。

      (6)某些專業加試要求:建筑學、城鄉規劃和工業設計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基礎測試,測試不合格者進行專業調整。

      (7)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錄取。

      (8)環境設計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省市藝術聯考成績達到本科報考資格,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60%+省聯考專業課成績×4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對于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

      七、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6000元/年,其它本科專業學費3500元/年,專科專業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八、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信息網適時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九、獎勵及資助措施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等學生獎勵、資助體系,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郵編075000)

      2、聯系*:0313-4187686 4187683

      3、學校網址:

      4、招生就業信息網:

      5、郵箱地址:jyxsczb@126.com

      6、官方微博:/hebiace

      7、招生咨詢QQ群: 81941516 122179467

      十二、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生處;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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