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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更新:2023年03月02日 18:04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學歷證書。(國標碼:10864 ,浙江省招生代碼:0064)

      學校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三條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創辦的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職院校(招生代碼10864)。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65年,學校由溫州市人民*主辦,浙江省教育廳領導管理。現為浙南閩北唯一一所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優質高職院校,是浙江省重點高職院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榮獲2018年全國高職教學資源、服務貢獻、育人成效3個“50強”。

      第四條  學校現有高教園區校區、鹿城校區、甌海校區、瑞安校區、永嘉校區等五個校區,校園總占地1200畝,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學校秉承“厚德長技,勵學敦行”的校訓,堅持以生為本、立德樹人,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續15年超98%。學校遵循“與國家發展同頻,與區域產業對接,與民營經濟互動,與行業企業共贏,與國際頂尖接軌”的辦學傳統,形成了“區域有什么支柱產業,就建設什么專業;區域有什么企業難題,就建設什么服務平臺;區域有什么新技術需求,就培養什么新技術工匠人才”的辦學實踐,被譽為高職教育的“溫州模式”。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六條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八條  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九條 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分段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二段投檔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十條  浙江省外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開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條浙江考生報考商務英語專業,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成績應在80分(含)以上;省外考生報考商務英語專業,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成績應在70分(含)以上。如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

      第十三條  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女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

      第十四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錄取時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定情況。

      第五章 新生獎助貸情況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企業助學基金、綠色通道入學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收費情況

      第二十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以學校當年收費公示為準。收費標準:

      (1)高職學費(工科類)每人每學年6600-7590元;

      (2)高職學費(藝術類)每人每學年9000元;

      (3)高職學費(中外合作)每人每學年20000元;

      (4)高職學費(其他類)每人每學年6000-6900元;

      (5)住宿費每人每學年960-1200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我校。

      第二十二條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要求,持學校《錄取通知書》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0577(86680069,86680328)郵箱:jjs@wzvtc.cn。

      第二十五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網址:zs.wzvtc.cn

      招生咨詢QQ:2978673117,QQ群:627549389

      招生咨詢微信:wzyzsb86680020

      現場咨詢地址:溫州市甌海區茶山高教園區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正德樓121室。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代碼10864),由浙江省教育廳領導管理,溫州市人民*主辦。現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是一所萬人規模的綜合性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三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高職學歷證書。與加拿大合作辦學的專業在完成規定課程經考核合格后,可同時頒發加拿大合作學校相應的文憑和證書。

      第四條 學院堅持以需求為導向開放發展,堅持以學生為本特色發展,堅持以轉型升級為契機創新發展,秉承“強化區域性、突出實踐性、體現高教性”的發展策略,以就業為導向,形成了“三個三結合”的品牌專業建設策略,培育了“以行業和民營企業為依托的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三個合一的實踐教學體系”和“以創業教育為特色的職業素質教育體系”三個示范點,打造高職教育的溫州模式。

      第五條 學院坐落于甌江之濱,大羅山之麓的溫州茶山高教園區,校園總占地837.2畝,建筑面積23.91萬平方米,總投資超7.79億元,教學設備總值1.2億元,圖書館藏書108萬冊,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校內擁有兩萬平方米的技術研發大樓,開展立地式的研發,產學研合作廣泛。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2015年面向全國9個省(市、自治區)招收高中畢業生372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其中,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面向浙江省高中畢業生自主招生840名、單考單招540名。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院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八條學院各專業開設的外語(課程)語種為英語(課程)。

      第九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浙江考生報考商務英語或國際商務專業,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課程)成績均應在80分(含)以上(單考單招生源除外);省外考生報考商務英語或國際商務專業,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成績均應在70分(含)以上。如英語(含英語聽力)單科高考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

      第十二條學院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時,依據考生報考學校的平行志愿錄取。根據平行志愿錄取情況,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視情況進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條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院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考察優先順序如下:單考單招中職考生為:專業理論、數學、語文、英語;普高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素質評價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普高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英語、綜合素質評價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經過單科排序后分數仍相同的考生學院將綜合考慮考生獲獎情況、考生特長等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院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六條學院錄取時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定情況。

      第十七條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院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招生監督

      第十八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學費標準:

      (1)文秘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6000元;

      (2)傳媒策劃與管理專業、服裝表演專業、產品造型設計專業、產品造型設計 [含家具設計與*方向、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服裝設計方向]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9000元;

      (3)中加合作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15000元[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4)其他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6600元;

      (5)各專業住宿費每人每學年1200元。

      第二十條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企業助學基金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學院通過校園網公布招生錄取結果。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

      招生負責人:谷智靜 金建孟

      招生聯系人:楊伏鳴 周建丹

      聯系*:(0577)86680020 86680085

      招生網址:zs.wzvtc.cn

      *網址:zs.wzvtc.cn/3g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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