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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2日 20:5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367.html" title="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a>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

      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258,湖北招生代碼C230)

      二、學校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學院路158號,郵編:432000。距九省通衢武漢市45公里,離武漢天河國際機場30公里。京廣、漢渝鐵路,京廣高鐵,京珠(京港澳)、漢十(福銀)、武荊(滬蓉)高速公路,107、316國道貫穿孝感市,孝漢城際列車直通武漢,交通便捷。

      三、辦學類型及層次:獨立學院,本科及???。

      四、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為準。

      五、招生專業:

      本科:經濟學、財務管理、法學、市場營銷、漢語言文學、英語、商務英語、廣告學、學前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通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與新媒體、建筑學、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城鄉規劃、生物工程、環境科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應用化學、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

      ??疲?/strong>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小學英語教育、建筑設計、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及自動化、大數據技術。

      六、學習形式:全日制。

      七、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廳領導下,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2、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錄取工作在湖北工程學院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接受湖北工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3、按各?。ㄊ小^)招生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一般控制在105%以內。

      4、按照“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錄取并安排專業,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對排序規則作出了規定,則按相應規定執行。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的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5、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安排。涉及高考選考科目及內容,以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6、除外語類專業外,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安排英語授課。

      7、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

      8、對于按照教育部及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同等對待。

      9、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10、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區)統考成績,錄取時按高考投檔成績的40%和專業統考成績的60%合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分高的優先錄取,如果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另有要求,則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11、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調到生源好的省(市、區)錄取考生。

      八、學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九、助學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勤工助學等。

      十、畢業文憑及學位:

      學生學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本、??飘厴I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十一、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各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招生咨詢:

      學校設有招生咨詢辦公室,熱忱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來?;蛑码娮稍?。

      招生咨詢*:0712——2345015、2345025、2345035、2345919

      傳 真:0712——2345090

      招生咨詢QQ:4000084337

      微信名稱:湖工新院招生

      微信號:hgxyzs

      聯系人:丁老師、孫老師、周老師

      網 址:

       

      湖北工程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湖北工程學院(國標代碼10528)。

             學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制度,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在學校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湖北工程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湖北工程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辦公室、招生監察辦公室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領導與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各部門、各院(系)參與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監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簡稱“省”)生源及錄取情況,統籌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于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實行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聯考)且達到合格要求。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5以內。

      第十  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計劃調至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

      第十  安排專業時采用“分數優先”的辦法,無志愿級差??忌鶊髮I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作調劑錄?。蝗舨环膶I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  普通類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省招辦對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取;未作出具體規定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采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辦法。

      第十  藝術類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省統考(聯考)專業成績。若省招辦對投檔及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未作出具體規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  體育類錄取原則:體育類專業成績采用省統考(聯考)專業成績。若省招辦對投檔及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取;未作出具體規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十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二十一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學校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須在英語、日語或法語中任選一門作為第一外語。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標準和辦法按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二十  新生應在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在報到日以前向學校辦理請假手續或由家人代辦入學手續。逾期二十日未辦理入學手續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其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貧困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0712-2345651、2345652、2345653、2345654

      傳真:0712-2345668

      學校紀檢監察*:0712-2345281

      學校網址:      

      第二十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各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北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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