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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莊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更新:2023年03月04日 05:52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石家莊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石家莊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簡章

      石家莊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并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石家莊學院(學校代碼:10102),英文名稱:“Shijiazhuang University”。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石家莊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石家莊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對招生工作發揮*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層次錄取批次及要求,均以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結果為準。學校不預留計劃。

      第十條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

      第十一條 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號)執行。

      根據《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以下本科專業不招色弱考生: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藥物制劑、生物工程、制藥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食品科學與工程、體育教育;以下本科專業不招色盲考生: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藥物制劑、生物工程、制藥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食品科學與工程、體育教育、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地理科學。

      第十二條 提檔、安排專業時所使用的優惠加分項目及分值,遵照國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優惠加分項目及分值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普通本科專業錄取規則。河北省考生錄取規則:考生必須滿足我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各首選科目組下各專業的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擇優錄取。

      湖北、湖南省考生錄取規則:考生必須滿足我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各首選科目組下各專業組的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專業組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同一專業組的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同一專業組內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同一專業組內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擇優錄取。按照以上規則分專業組錄取后,如同一專業組中尚有未滿額的專業,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同一專業組中的缺額專業錄取。

      山東省考生錄取規則:考生必須滿足我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各專業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其他生源省考生錄取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文理科類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同一科類下的缺額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河北省考生錄取規則:執行河北省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當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省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河北省劃定的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時,在各專業的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將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同河北省招辦的規定相同。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擇優錄取。

      其他生源省考生錄取規則:執行各生源省投檔規則,當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省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各生源省劃定的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時,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如生源省依據綜合成績投檔,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同各生源省招辦的規定相同,若綜合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如生源省依據省專業統考成績投檔,按省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省專業統考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若省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如生源省依據高考文化總成績投檔,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則依次比較省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制藥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學校和韓國又石大學合作舉辦的、經教育部批準納入計劃內招生的本科教育項目。選考科目要求為首選科目僅物理,再選科目必選化學。學制“3+1”,不限外語語種,韓語為零起點,面向河北省招生,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第十六條 小學教育(公費師范生)本科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首選科目歷史或物理均可,不提再選科目要求。只招收填報該專業志愿的河北考生,新生報到入學前同學校和石家莊地區相關縣(市、區)*簽訂帶編公費培養協議,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學生就讀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由*代繳,畢業后由委托培養縣安排就業崗位。

      第十七條 河北省對口本科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數為準,面向河北省中職院校畢業生招生,考生須參加河北省對口高考并達到河北省劃定的相應專業類別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方可報考。對口本科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第十八條 英語與商務英語專業要求: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與俄語專業要求:零起點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九條 旅游管理本科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統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將及時在石家莊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招生專欄”(/zsgz.html)中公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價行費〔2018〕93號)執行。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本科專業名稱

      學費

      標準

      (元/年)

      本科專業名稱

      學費

      標準

      (元/年)

      漢語言文學

      5060

      數字媒體技術

      4900

      廣播電視學

      4600

      廣告學

      4600

      法學

      5060

      思想政治教育

      4600

      社會工作

      4600

      英語

      5390

      商務英語

      4900

      日語

      4900

      俄語

      4900

      歷史學

      4600

      文化產業管理

      4600

      學前教育

      4600

      小學教育

      5060

      特殊教育

      4600

      應用心理學

      4900

      小學教育(公費師范生)

      *代繳

      市場營銷

      4600

      旅游管理

      4600

      物業管理

      4600

      會計學

      4600

      工程造價

      4600

      化學

      4900

      化學工程與工藝

      4900

      制藥工程

      49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4900

      制藥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17000

      生物工程

      4900

      藥物制劑

      4900

      材料科學與工程

      4900

      數學與應用數學

      5390

      信息與計算科學

      49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4900

      物理學

      4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5390

      電子信息工程

      4900

      通信工程

      4900

      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

      5390

      機器人工程

      5390

      地理科學

      4900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4900

      地理信息科學

      4900

      環境生態工程

      49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5390

      軟件工程

      5390

      信息安全

      4900

      物聯網工程

      4900

      音樂學

      8000

      舞蹈學

      8000

      動畫

      8000

      美術學

      8000

      環境設計

      8000

      視覺傳達設計

      8000

      工業設計

      4900

      體育教育

      8000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8000

      金融工程

      4600

      (注:制藥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的培養模式為“3+1”,前3學年在本校就讀,學費按每生每年17000元標準收取。第4學年出國就讀,學費按外方標準執行,本校不收費;如未能出國就讀,第4學年學費按每生4900元標準收取。)

      第二十四條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普通學生住宿費為每生每年500元或800元。中外合作辦學學生住宿費為每生每年800元。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學校執行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設有綠色通道、建檔立卡資助、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凡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學生,通過個人申請、*評議、統一審核的評定程序,均可享受相應的資助政策。在評定各級各類獎助學金時,公費師范生與普通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條 辦學地址與聯系方式:

      辦學地址:北校區-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江大道6號

      南校區-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珠峰大街288號

      招生*:(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學校網址:石家莊學院-

                石家莊學院學生工作部-

      郵政編碼:050035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石家莊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石家莊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

      一、院校名稱:石家莊學院(學校代碼:10102)

      二、辦學層次、辦學類型:教育部批準建立的本科層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錄取原則及要求: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

      2、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

      3、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4、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各專業均為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缺額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5、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①河北省的藝術、體育類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北省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省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②外省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該省藝術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組織聯考的,聯考成績合格,按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體育類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省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6、英語(課程)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須口試成績合格;應用日語、應用俄語專業均為零起點專業,考生不限外語(課程)語種,英語語種考生須口試成績合格;旅游管理專業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公共外語課統一為英語。

      四、學費、住宿費:普通本科專業及師范類專科專業每生3500元/年,非師范類專科專業每生5000元/年;藝術、體育類本、專科專業每生6120元/年。根據住宿條件,住宿費為800元/年或500元/年。

      五、其他:

      1、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石家莊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招生咨詢*:(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網 址:

      地 址: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珠峰大街288號

      郵 編:050035

      (石家莊學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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