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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名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11:41 大學路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名多少?在江蘇排第幾位?怎么樣好不好?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位于江蘇省南通市,學校的主管部門是江蘇省。很多高考生在報考前比較關心: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名多少位?在江蘇省內排第幾名?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專科院校中實力怎么樣好不好?本文為廣大考生及家長整理答案。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名

      一、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名:全國第385名。


      1、在廣州日報數據和數字化研究院出品的GDI高職高專排行榜TOP1000名中,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全國專科院校中排第385名。


      2、在中國科教網出品的金平果高職高專競爭力排名中,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排在全國專科院校中的第593名,等級為3顆星。


      二、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江蘇省的排名


      根據GDI高職高專排行榜可知,江蘇省內一共有76所專科學校進入了全國專科前1000名的榜單。根據這份榜單我們可以知曉: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江蘇省專科學校中排在第49名。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排名超過了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沙洲職業(yè)工學院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專科學院;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排名低于無錫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江陰職業(yè)技術學院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專科學校。


      三、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怎么樣?好不好?


      教育部陸續(xù)推出了高職雙高計劃、優(yōu)質專科高職、國家示范高職、國家骨干高職名單,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并未出現(xiàn)在其中任何一個名單之中。


      所以我們可以判斷: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暫未進入教育部重點支持發(fā)展的專科名單行列。從這個角度來看,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一所在專科中綜合實力較為一般的學校。


      不過根據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高等職業(yè)教育創(chuàng)新發(fā)展行動計劃》項目認定名單,我們還發(fā)現(xiàn):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還有不少實力突出、特別強的專業(yè)值得江蘇省的高考生報考,那就是被教育部評為骨干專業(yè)的語文教育。


      四、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發(fā)展歷程


      1902年,創(chuàng)辦通州民立師范學校。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

      202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才培養(yǎng)方案領先,學校作為國家、省、市三級教師培訓基地及南通市中小學教師研修中心掛靠單位,常年承擔各級各類教師培訓。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代碼為1315 ,是經省*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學校地址為江蘇省南通市經濟開發(fā)區(qū)育賢路2號 ,郵政編碼為226010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錄取規(guī)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四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yè)處,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就業(yè)處可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評估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具體實施部門規(guī)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以教育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七條 已參加2023年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其中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的考生10門學業(yè)水平測試須全部“合格”;報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yè)的考生10門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 8 門(含 8 門)以上; 報考其余專業(yè)的考生10門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 6 門(含 6 門)以上。我校所有專業(yè)對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高職提前招生文化考試外語科目只考英語或日語,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語種。

      第九條 考生的身體條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或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考生需在3月23日至25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綜合業(yè)務信息管理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我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yè)計劃等,向我校提出申請,并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yè)并明確專業(yè)調劑意向,截止時間為3月25日17:00。

      第十一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合格性考試及學校組織的考試(校測)。學校考試(校測)主要包括綜合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兩部分。

      報考學前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yè)的考生需參加綜合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僅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只需參加綜合文化素質測試。

      報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體育運營與管理、舞蹈表演專業(yè)的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yè)加試。專業(yè)加試成績評定為“合格”和“不合格”,不計入錄取總分。專業(yè)加試結果為“不合格”的不得錄取相關專業(yè)。

      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yè)的考生需參加相應的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

      第十二條 綜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由文化測試成績和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組成,總分400分。文化測試: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或日語)及綜合素質合卷,總分300分。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指《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方案》合格性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成績,按照每門“合格”折算為10分,“不合格”為0分,總分100分。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動作協(xié)調、信息處理、科學思維與應用分析、理解與溝通交流、審美與藝術表現(xiàn)、自我認識與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總分400分。

      第十三條 提前招生校測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jiān)督下,依據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合院校考試或考核結果、本校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等多種指標,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辦法,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我校將與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lián)合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提前招生校測和錄取工作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校測時間為4月2日,第二輪校測時間為4月23日,具體安排及要求將在學校官網另行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遵照執(zhí)行。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yè)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凡在提前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guī)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六條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進行,分類別根據考生成績按照計劃數和報考考生數量,擇優(yōu)錄取。

      普通類學前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普通類其他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專業(yè)省統(tǒng)考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舞蹈表演)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政策加分。

      體育類體育教育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體育類體育運營與管理專業(yè)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政策加分。

      第十七條 根據進檔考生類型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對于所報專業(yè)已錄滿且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對于所報專業(yè)已錄滿且不愿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普通類專科(師范)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文化素質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體育類專科(師范)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文化素質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專本分段培養(yǎng)、普通類專科(非師范)、體育類專科(非師范)、藝術類專科舞蹈表演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藝術類專科音樂表演專業(yè)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專業(yè)省統(tǒng)考成績、文化素質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錄取:

      1.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條參加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應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考試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等有關規(guī)定每生收取?元。

      第二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guī)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普通類4700元/年、工科類5300元/年、體育類體育教育4700元/年,體育運營與管理48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住宿費按照蘇價費[2006]185號、蘇價費[2004]65號文件執(zhí)行,標準為650-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獎貸助學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按規(guī)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單項評優(yōu)獎勵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yè)國家資助、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學費減免、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各類社會資助等。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省教育廳、學校轉專業(yè)文件精神及要求,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轉專業(yè)申請,經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后符合條件者可轉入其它相關專業(yè)。

      第二十四條 對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的學生,頒發(fā)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高考提前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錄取工作。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當年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

      第二十八條 提前招生錄取時根據實際情況可對各類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如調減計劃,最終計劃數不得少于報考該專業(yè)類別最低錄取資格線考生人數,并報請省教育廳批準。

      第二十九條 其他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報到時,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xù),予以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入學資格及體檢結果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0513-55092012

      咨詢*群:728729814

      微信公眾號:jstsgz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介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Nantong Normal College)位于江蘇省南通市,是一所師范類全日制省屬公辦普通專科學校。

      學校的前身是于1902年創(chuàng)辦的通州民立師范學校(即通州師范學校),是中國師范教育的三大源頭之一,也是中國第一所獨立設置的師范學校 ;1953年轉為公立,改名江蘇省南通師范學校;1958年與創(chuàng)辦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師范學校合并;2005年4月與發(fā)端于1906年的海門師范學校合并組建為南通高等師范學校;2014年1月經江蘇省*批準升格為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同年9月與創(chuàng)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師范學校合并辦學,組建新的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地址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地址在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育賢路2號,226016。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重點專業(yè)名單

      高等職業(yè)教育創(chuàng)新發(fā)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認定骨干專業(yè):語文教育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業(yè)設置

      序號學校名稱層次專業(yè)名稱
      1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國際郵輪乘務管理
      2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空中乘務
      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計算機應用技術
      4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計算機網絡技術
      5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大數據技術
      6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云計算技術應用
      7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電信服務與管理
      8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9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10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大數據與會計
      11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國際經濟與貿易
      12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電子商務
      1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藝術設計
      14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音樂表演
      15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舞蹈表演
      16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學前教育
      17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小學教育
      18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小學語文教育
      19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小學數學教育
      20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小學英語教育
      21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音樂教育
      22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美術教育
      2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體育教育
      24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商務英語
      25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商務日語
      26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體育運營與管理
      27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
      28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現(xiàn)代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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