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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濱州醫學院招生網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15:26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濱州醫學院招生網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濱州醫學院招生網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濱州醫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濱州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濱州醫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濱州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0

      第五條??學校地址:

      煙臺校區: 山東 省煙臺市萊山區觀海路346號(264003)

      濱州校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三路522號(256603)

      第六條??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組織領導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濱州醫學院招生考務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濱州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濱州醫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2022年本科招生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 校招 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 考試 成績為主,參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體育 測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錄取批次執行。

      第十三條??在 高考 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 分數線 的考生中,學校按照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四條??院校 志愿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志愿設置和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 填報志愿 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五條??專業錄取,以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同分的考生參照生源省同分考生投檔的排序規則依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考生調劑至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優先等級均低于其他考生。

      內蒙古 自治區籍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執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試機構有特殊要求,則按其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肢體殘疾考生。錄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 學習 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條??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對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根據醫學相關專業要求,小語種考生入學后原則上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二條??所有專業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 學費 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證書 頒發

      第二十六條??學生學習期滿,符合教育部和《濱州醫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濱州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 書 并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各專業報考相關資格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八章?資格復查

      第二十八條?? 新生 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 考證 、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認證。對舞弊假冒者,一經查實予以清退。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煙臺校區*:0535-6913058 6913059 傳真:0535-6913059

      學校主頁:

      本科招生網網址:

      郵箱:zkb@bzmc.edu.cn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濱州醫學院負責解釋。

      濱州醫學院招生辦*

      濱州醫學院招生辦*是0535-6913058或者0543-3258270。

      州醫學院是山東省省屬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前身為始建于1946年的國立山東大學醫學院。1983年,學校更名為濱州醫學院。截至2014年6月,濱州醫學院有濱州、煙臺兩個校區,占地1589.5畝,總建筑面積62.9萬平方米;資產總值12.5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09億元。濱州醫學院的本科部基本都在煙臺,濱州部分主要是附屬醫院和專科、成教以及見習點。學校設有14個院(系),有26個本科專業(方向)和2個專科專業,有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6500余人,其中本專科生16100余人、碩士研究生382人,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濱州醫學院成人高考怎么報名?

      成人高考報名方式:
      統一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 )報名。報名工作由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三部分組成。
      1、網上報名,8月中下旬符合報考條件者,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網上報名系統有短信驗證碼功能,考生在報名時須準確填報本人聯系方式。
      2、現場照相和確認信息,網上報名后,考生本人帶相關證件到所選擇的成人高考報名信息采集點進行資格審查、信息確認和現場照相。
      3、網上繳費,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正常繳費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具體時間及事項詳見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通知。
      成人高考報考條件:
      1、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中起點升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2、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醫學類專業報考條件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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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濱州醫學院招生辦*

      濱州醫學院招生辦*是:0535-6913058。

      濱州醫學院是山東省應用型本科高校、山東省省市共建高校、山東省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國立山東大學醫學院,1956年3月獨立建制為青島醫學院,1970年10月整體搬遷至山東省惠民地區行署駐地北鎮辦學,1974年11月設立青島醫學院北鎮分院,1981年9月改稱北鎮醫學院,1983年3月更名為濱州醫學院,2002年煙臺校區投入使用。

      學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7793人,其中本科生15538人、碩士研究生1919人,面向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招生;有留學生336人。現設有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基礎醫學院、特殊教育學院、口腔醫學院、護理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等。

      學院專業

      設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兒科學、中醫學、藥學、康復治療學、特殊教育、生物制藥、智能醫學工程等35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個,國家特色專業4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群4個、一流專業建設點25個。擁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

      山東:濱州醫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百度...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濱州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濱州醫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濱州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濱州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0

      第五條學校地址:

      煙臺校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觀海路346號(264003)

      濱州校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三路522號(256603)

      第六條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組織領導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濱州醫學院招生考務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濱州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濱州醫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2021年本科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參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錄取批次執行。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四條院校志愿,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志愿設置和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五條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考生調劑至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執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試機構有特殊要求,則按其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肢體殘疾考生。錄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條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對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根據醫學相關專業要求,小語種考生入學后原則上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二條所有專業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學生學習期滿,符合教育部和《濱州醫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濱州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并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各專業報考相關資格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八章資格復查

      第二十八條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認證。對舞弊假冒者,一經查實予以清退。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煙臺校區*:0535-69130586913059傳真:0535-6913059

      學校主頁:

      本科招生網網址:

      郵箱:zkb@bzmc.edu.cn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濱州醫學院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濱州醫學院招生網 2022年濱州醫學院招生章程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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