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黑龍江開放大學面向國內外招聘博士學歷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介紹
黑龍江開放大學(原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建于1979年,隸屬黑龍江省教育廳,公益二類,按正廳級事業單位管理,省屬成人高校。
主要職責:承擔全省開放大學系統本科、專科、中等職業教育等學歷教育工作;承擔社區教育、老年教育、干部教育、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等非學歷教育與培訓工作;提供各類學習成果認證、學分存儲于轉換等服務。
學校實行系統辦學、分級管理的辦學體制,接受
國家開放大學(原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的業務指導,承擔對全省市(地)、縣(市)級開放大學(廣播電視大學)的業務指導。
詳見黑龍江開放大學主頁。
二、招聘崗位
教學、科研崗位2人。
詳見“黑龍江開放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四)服從組織安排并有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精神;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業務素質;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和協調溝通能力;
(五)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
(六)應聘人員原則上應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在校期間受到紀律處分的;工作期間受過黨政紀律處分的;存在學術不端、師德失范問題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行政處罰的;開除中國*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享受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人員為事業編制,享受在編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二)安家費、科研啟動金、聘期內崗位補貼按《黑龍江開放大學博士研究生引進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截至2023年5月31日17:00,以報名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hljkfdxrsc0622@126.com,報名郵件標題須標明“博士研究生+應聘者姓名”,并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的壓縮文件發至報名郵箱(郵件附件須小于10MB,附件不能鏈接到其他郵箱或網址)。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材料審查后確定具備報名資格人選,符合招聘條件的人選由人事處通知面試。
(三)考核
1.人事處確定面試時間并通知應聘人員。
2.面試時須提交《應聘人員材料清單》(附件4)所列項目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聘用
1.體檢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
對考核通過的擬聘人員進行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察。
擬聘人員須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
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備案及公示
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合格人員,經學校黨委會議審議通過后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并在黑龍江開放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可辦理入職手續。
3.入職手續辦理
(1)招聘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須在1個月內(2023應屆生須在2023年6月30日前)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發干部調動商調函,并簽訂基本服務期協議書,確立聘用關系。
(3)學校在收到聘用人員人事(學籍)檔案后為其辦理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時聘用人員須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2020年10月1日后無法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應聘人員,可提供護照及簽證,以出入境信息佐證在外留學期限。
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原件。
(4)聘用人員須對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負責。
所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者,一經查實取消考核及聘用資格。
(5)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6)聘用人員須服從學校的崗位安排和調整。
(7)聘用人員基本服務期為5年。
4.在招聘公示期滿,辦理入職期間,因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而產生空缺名額的,不遞補。
六、紀律要求
(一)學校紀檢部門對招聘過程進行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營私舞弊、影響公平公正的有關人員和行為,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凡與學校教職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在思想政治鑒定表中填寫清楚;與應聘者有以上關系的人員在相關工作中應主動提出并全程回避。
紀律監督*:(0451)86348981;
紀律監督郵箱:hljjijian2016@sina.com。
七、聯系方式及報名郵箱
報名郵箱:hljkfdxrsc0622@126.com。
八、疫情防控要求
為保障廣大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公開招聘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參加本次應聘。
九、聲明
黑龍江開放大學此次發布的有關公開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的唯一官方網站是“黑龍江開放大學”(),信息發布的具體欄目為招聘專欄、通知公告專欄。
以上內容及招聘環節通知、公告、公示等,以學校官方網站發布為準,不再利用其他方式通知、告知,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登錄黑龍江開放大學網站查看相關信息。
附件:
1.黑龍江開放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
2.黑龍江開放大學應聘人員報名表
3.黑龍江開放大學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
4.應聘人員材料清單
黑龍江開放大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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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專職輔導員配備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20〕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我校教師和輔導員隊伍結構,提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南通職業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南通職業大學有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3)專職輔導員(崗位代碼21,22)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級正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二級院(系)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等學生組織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愿者協會、學生社團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
二級院(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二級學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由所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
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4)“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的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工作經歷。
應聘時須提供相關社保繳納證明。
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南通職業大學官網()。
1.報名、照片上傳: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陳述申辯:2月26日——3月5日期間0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繳費確認: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南通職業大學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聯系*0513-81050836。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3)和“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告。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3月7日0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
筆試由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
考試范圍詳見《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4)。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請報名成功者于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發布。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
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在南通市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另行公布。
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
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面試人員名單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
面試通知書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發放。
2.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面試工作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面試由模擬上課和答辯兩個環節組成,模擬上課與答辯成績各占50%計算面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南通職業大學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職業大學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通職業大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通職業大學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職業大學報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發放《聘用通知書》。
擬聘用人員應在《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期限不低于3年。
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南通職業大學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對新聘用的專職輔導員(崗位代碼21,22),須在南通職業大學專職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南通職業大學人事處:0513-81050837、81050836;
監督*: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0513-8105080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4.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南通職業大學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2023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x
附件4: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x
自考/成考有疑問、不知道自考/成考考點內容、不清楚當地自考/成考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老師,免費領取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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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單位# 導語】2023年青海省招聘高校畢業生引進急需緊缺人才859名。招聘程序:本次引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引才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測評、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無 現將公告原文發布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企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引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高素質高學歷人才,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青海省校園引才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2023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引進急需緊缺人才8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對象
此次引才范圍主要面向2023屆優秀高校畢業生,以引進博士研究生為主,帶動引進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1、2022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圍。
二、引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誠實守信,甘于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
(三)符合具體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的2023屆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對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上述引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錄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對急需緊缺專業或業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體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引才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測評、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青海新聞網、青海人才工作網、青海三江學堂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可根據需要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方式。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需要填報報名表(一式2份,粘貼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學歷學位相關證明材料和復印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資料。
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自愿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用人單位嚴格按照發布的崗位條件和政策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聘用(錄用)資格。
(三)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由用人單位負責,按照“考用一致、科學靈活”的原則,根據崗位的學歷要求,采取線上或線下考核測評方式,重點測評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基本能力。線上主要采用視頻、互聯網等非現場接觸方式進行考核。
1.引進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主要采取面談、專家評價、學術成果評價等方式進行考核測評。
2.引進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主要采取試講、面試交流、答辯等方式進行考核測評。
3.引進緊缺專業本科學歷的,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評、面試等方式進行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工作根據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區組織進行,也可先簽訂意向性協議,再到用人單位參加考核測評。具體考核測評方式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制定。
(四)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核測評結果,按崗位數和參加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由用人單位與國內2023屆畢業生、畢業院校簽訂三方就業協議,與國(境)外院校在讀人員簽訂雙方協議。2021、2022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體檢、考察
已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雙方協議)的應聘人員持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就業協議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參加體檢、接受考察(政審)。
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體檢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考察(政審)工作除對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等情況審查外,要突出應聘人員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企業引進人才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可根據實際需要簡化程序。
(六)公示、辦理入職手續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錄用)人選,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入職手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經查實確屬不宜聘用(錄用)的,取消聘用(錄用)資格。
經公示后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核查不影響聘用(錄用)的,按以下方式辦理入職手續。
1.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的,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省級、市(州)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2.使用公立醫院編外聘用人員額度的,由公立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在合同期內,按照“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工資待遇,并按照規定依法參加企業養老保險。
3.企業引進人才由用人企業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工資待遇,辦理入職手續,并按照規定享受與該企業員工相同的各類社會保險。
四、相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黨籍,以及公職或學籍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在校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5.在以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8.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9.已經在我省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就業的;
10.聘用后構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2021、2022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是指畢業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三)事業單位和應聘人員在組織或參與公開招聘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現以下情況所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雙方協議)無效: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畢業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五)引才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五、優惠政策
應聘人員除享受用人單位制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園引才辦法(試行)》(青組字〔2019〕334號)、《青海省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暫行辦法》(青人社廳發〔2019〕112號)、《青海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青教基〔2019〕80號)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一)省直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人才,由省委人才辦按照規定給予特殊支持(安家費),具體標準是:博士研究生,若為青海“一優兩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可直接認定為青海省“昆侖英才·高端創新創業人才”項目引進拔尖人才,每人給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費)40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給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費)10萬元;本科生,每人給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費)3萬元。
各市州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人才按照各地區有關規定給予特殊支持(安家費);中央駐青單位和企業全職引進的人才由引進單位給予特殊支持(安家費)。
(二)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若為青海“一優兩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可直接認定為青海省“昆侖英才·高端創新創業人才”項目引進拔尖人才,可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滿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申報認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的,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申報參加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2.在我省未享受*提供住房且用人單位暫時不能解決住房的,可申請入住省級人才保障周轉住房。愿意在青購*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單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進政策,對省級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級以下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的,在服務期內可以按照我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規定在空缺編制內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辦、隨到隨辦、優先安排的原則,從優保障子女入學。
5.事業單位優先在空編內落實編制,確無空編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的人才證書向省委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申請事業編制,實行“專人專編”。
6.事業單位可參照引進人才來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績效情況,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同意后,協商確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課題、項目為核算單位,實行項目工資。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引進人才可實施期權、股權等中長期激勵方式。企業可按照相應規定確定其合理薪酬。
7.優先推薦參加學習進修、實踐考察,優先支持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表現優秀的優先推薦為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
8.各用人單位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9.由省委人才辦建立長期聯系服務機制,采取座談會、走訪慰問等形式,密切與引進人才的聯系,了解工作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全職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現優秀的,可優先推薦申報青海省“昆侖英才·高端創新創業人才”項目等省級人才項目。
六、具體事宜
2.青海省2023年度引進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需求匯總表(企業)(詳見下列“附件列表”)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原文標題:青海省2023年度引進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公告
文章來源:
/ncms/article_6f99adb01b92079508b24e61d76eae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