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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校2023年思政教師招聘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05:37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全國高校2023年思政教師招聘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全國高校2023年思政教師招聘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2023年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江蘇省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路4號。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
      (1)招聘思政教師的崗位: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專職輔導員的崗位需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報考專職輔導員的人員須為*黨員(含*預備黨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包括:學生黨支部正(副)書記,院(系)級或者校級學生會正(副)部長、正(副)主席,團委正(副)書記,社聯正(副)主席,研究生會正(副)主席、正(副)部長、班長、班級團支部書記;
      (2)有2年高校(或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2年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
      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委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公告公布的報名截止日期。
      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工作經歷。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
      2.資格初審: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3.陳述申辯:2月17日-3月1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
      5.繳費確認:2月17日9∶00-3月2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3月9日9:00-3月11日13:00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的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填寫自己自初中畢業以來的學習情況(學習時間、畢業院校、專業、取得的學歷學位)、學生干部經歷(任職職務、任職起止年月)、工作情況(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從事工作)、主要的論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稱、年、期、起止頁碼,并標明是第一作者、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課題(注明主持、參與、排名以及科研經費等信息),未填寫的視作無相關經歷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遲,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及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延期公告)。
      資格復審地點: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大廳(江蘇省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路4號)。
      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通過者才可以參加各項考核。
      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及學信網認證報告;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學生干部證明、黨員證明、工作證明、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聘用合同書、解聘協議書、社保證明及獲獎證書等。
      其中,主要學生干部或工作經歷證明:班級及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論文論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能體現個人科研水平的學術論文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未能按期提供者,視作無相關科研成果。
      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方式及程序
      (1)招聘專職輔導員的崗位(即B01-B02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考核。
      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時間: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開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遲,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及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延期公告)。
      筆試側重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生管理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不指定參考教材,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
      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如筆試成績并列,造成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均進入面試考核。
      筆試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進行公布。
      面試按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水平、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面試分數高者排名在前。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及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
      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應屆畢業生不能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或在公示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者;
      3.在職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或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七、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0517-87088183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
      2.報名技術支持*:025-52616712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2月16日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和思政教師公告 – 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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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教育學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以服務0~12歲兒童成長和教師教育協同創新為鮮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師范院校。
      學校肇始于1954年成立的重慶市中學教師業余進修學校,1973年更名為重慶市教師進修學院,1984年合并組建為重慶教育學院,2012年改建為重慶第二師范學院。
      學校共有12個二級學院,在校本科學生1.6萬余人。
      擁有39個本科專業,涉及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醫學等學科門類。
      學校現有南山和學府大道兩個校區,占地面積621.4畝,建筑面積39.28萬平方米。
      正規劃建設銅梁新校區,占地面積1200畝,校舍面積46萬平方米。
      學校持續發揮獨特辦學優勢,堅持錯位發展。
      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立項為國家一流專業建設點,兒童發展與教育心理學等6門課程獲評重慶市一流課程、重慶市課程思政示范課程。
      成立全國首家兒童教育研究院、西部兒童腦與認知科學研究院等,建立“兒童大數據重慶市工程實驗室”等市校級兒童特色研究平臺、研究所及工作室57個。
      “兒童營養與健康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入選重慶市高水平科研創新平臺培育計劃,建設兒童教育、藥用資源、特醫食品等市級科研創新團隊6個。
      獲批教育部“國家教師發展協同創新實驗基地”“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牽頭成立成渝地區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和教師教育3個聯盟,建設重慶市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等市級基地,成為教師培養培訓、決策咨詢、研究指導等教師教育重要支撐。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依次類推。
      其中,退役軍人報考,年齡要求可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次招聘的人員需及時上崗,故報考人員憑已取得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報考;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4)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欄目,點擊“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流程和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提交報考申請。
      報名信息填寫完整后,請及時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像素要求144×180以上,文件大小30kb以內)。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用人單位將在后續資格復審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應聘人員被查實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取得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
      (二)初審報考資格。
      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在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可在2023年3月3日17: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具體用人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23年3月4日17:00前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每名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50元。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11日9: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確因各種原因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的,必須出示由派出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臨時身份證明需有本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和派出所公章)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
      因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5:1。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A類崗位面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B類崗位面試為綜合面試。
      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高等教育、教師職業道德等內容,筆試考試范圍詳見附件6。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
      考試時間暫定3月11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生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欄目,點擊“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進入報名系統,點擊“成績查詢”進行查詢。
      2.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缺考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A類崗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按照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B類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4)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資格復審
      具體復審時間及地點由用人部門*通知,請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并現場繳費,復審資料見附件2。
      完成繳費且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和心理測試;經確認自動放棄者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
      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若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
      心理測試暫定為綜合面試之前,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面試
      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重慶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重要通知欄。
      面試環節中,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
      綜合面試A類崗位為無領導小組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綜合面試B類崗位為結構化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和崗位勝任力等進行綜合考量。
      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公告附件1。
      各面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將在重慶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重要通知欄公布。
      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A類崗位: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 +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 + 綜合面試成績×40%
      B類崗位: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 +綜合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
      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未按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
      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
      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1次。
      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綜合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rsc/)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公告由重慶第二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考試考務
      2.網上報名技術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4.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6.筆試科目考試范圍
      附件下載:
      1.附件1: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2.附件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doc
      3.附件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doc
      4.附件4: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doc
      5.附件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
      6.附件6:筆試科目考試范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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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 #教師招聘# 導語】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2人,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1日9:00時至10月18日16:00時, 現將招聘公告原文發布如下: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2019年5月經浙江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寧波教育學院改制設立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是一所具有60年辦學歷史,以培養全日制大專生、培訓寧波市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教育行政干部為主要任務的公辦高等師范院校。目前學校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產品藝術設計、音樂表演、電子商務等13個專業,全日制學生近5100人。其中,學前教育專業是寧波市重點建設專業,學前教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被確定為一個市級教育類協同創新中心,學前教育師范生培養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學前教育專業群入選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名單。學校主體校區在寧波杭州灣新區。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專任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1:2022年度專任教師崗位第二批招聘計劃表)

      注:1、職稱、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相關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取);國(境)外留學已畢業人員憑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且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取);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報名時提供國(境)外院校主干課程證明。

      3、工作地點在杭州灣校區。

      下列情形者視同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對待:1.在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應于2023年畢業,有類似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3.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辦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1日9:00時至10月18日16:00時

      2、應聘辦法:應聘者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招聘網站 ,按以下步驟報名:(1)注冊賬戶;(2)完善個人相關信息;(3)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榮譽證書等相關電子證明材料;(4)點擊公告中“崗位名稱”或在“招聘崗位”欄應聘相應崗位。

      應聘報名遇到特殊情況時,請聯系系統技術支持服務*:0571-87871332,人事處*:0574-82371619、82371637或發送E-mail到njyrsc@126.com)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應聘人員需根據各崗位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報名材料、證明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報考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按規定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體育類專任教師、舞蹈類專任教師、產品藝術設計專任教師、管樂演奏專任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的辦法;早期教育專業專任教師、學前教育專業專任教師、新聞專任教師、兒童文學專任教師、思政課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的辦法。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參考教材將在發布資格復審、專業能力測評通知時同時公布。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學校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根據疫情形勢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須攜帶報名表、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相關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原則上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

      2、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實踐技能等。“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方案由學校另行公布。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根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通知公布的時間、地點按規定參加考試。在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后按考生測評(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作放棄,因此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不替補。

      4、成績

      (1)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考核方式的崗位,“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各100分,“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由“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組成,按照考生“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實際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其中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排序。

      (2)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考核方式的崗位,“教學能力測評”和“專業能力測試”各100分,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教學能力測評”成績排序。

      考生可在專業能力測評或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查看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后,學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棄權等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校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 ,“學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 ,“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杭州灣校區,郵編:315336

      咨詢*:0574-82371619、82371637(聯系人:何老師、單老師)

      咨詢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節假日除外。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15867205514(聯系人:朱老師)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度專任教師崗位第二批招聘計劃表.docx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2年9月26日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2人報名入口

      原文標題: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 / art/2022/9/26/art_1229676740_4098506.html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全國高校2023年思政教師招聘 2022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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