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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渤海大學統招專升本招生專業簡介:旅游管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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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渤海大學統招專升本招生專業簡介:旅游管理專業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2022年渤海大學統招專升本招生專業簡介:旅游管理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曉現代旅游管理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國際化視野、管理能力、創新精神,善用新技術、新媒體,能夠勝任旅*政管理部門、旅游企事業單位的高素質應用型管理人才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曉現代旅游管理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國際化視野、管理能力、創新精神,善用新技術、新媒體,能夠勝任旅*政管理部門、旅游企事業單位的高素質應用型管理人才。重點打造國際酒店管理培訓生、海外領隊、旅游規劃師、在線旅行服務師、研學旅行指導師等高層次、新型職業崗位。
主要課程:學位課:旅游學概論、旅游消費者行為學、旅游接待業、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經濟學、旅游法規、旅游規劃與開發、酒店管理概論、旅行社管理、旅游研究方法學位課:旅游學概論、旅游消費者行為學、旅游接待業、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經濟學、旅游法規、旅游規劃與開發、酒店管理概論、旅行社管理、旅游研究方法學位課:旅游學概論、旅游消費者行為學、旅游接待業、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經濟學、旅游法規、旅游規劃與開發、酒店管理概論、旅行社管理、旅游研究方法。
特色課:旅游電子商務、酒店管理信息系統、酒吧管理與酒水調制、智慧景區管理系統、旅游攝影與短視頻*、旅游演藝項目策劃、奢侈品品牌鑒賞。
專業特色:渤海大學自1997年開始招收旅游管理專業本科生,2006年獲批旅游管理專業碩士點并于次年招收旅游管理碩士研究生,是遼寧地區設置旅游管理類專業最早、辦學層次最齊全的院校之一。旅游管理本科專業于2013年被評為遼寧省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在2014年遼寧省專業綜合評估中省內同類院校排名第三,2019年獲批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專業。
渤海大學旅游管理專業堅持國際化、信息化、產教融合的辦學理念,集成各類優質資源,打造校、企、政協同共建的人才培養模式。
用人單位深度參與學校教學教改實踐,鼎力支持學校的模擬實踐創新與綜合實踐創新,建設線上線下混合式、虛擬仿真、社會實踐融為一體的一流課程體系人單位深度參與學校教學教改實踐,鼎力支持學校的模擬實踐創新與綜合實踐創新,建設線上線下混合式、虛擬仿真、社會實踐融為一體的一流課程體系。
堅持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教改研究,建設教學實踐、成果發表、社會服務三輪驅動的教學體系。
就業去向:本專業畢業生能夠勝任各級旅*政管理部門、旅*業協會、旅游規劃與策劃機構、旅游地產、旅游商務、旅游廣告與營銷策劃、旅游度假區、世界遺產地、主題公園、旅行社、研學旅行等企業工作,或繼續攻讀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旅游教育、文物與博物館學及其他相關學科的研究生,或出國深造。
近年來,旅游管理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始終在90%以上。多名學生推免和考取
中國海洋大學、
四川大學、
蘭州大學、
云南大學、
東北大學、
遼寧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師范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遼寧師范大學、渤海大學等高校研究生。
畢業生專業本領過硬,綜合素質強,廣泛就職于萬豪等國際聯號酒店集團、飛豬旅行等在線旅游平臺、
遼寧現代服務職業技術學院等知名職業院校、學而思網校等在線教育培訓平臺,得到社會普遍好評。
學 位: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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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學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天津科技大學擁有本科、碩士、博士三個辦學層次的公辦全日制本科院校,共有濱海和河西兩個校區,學校創辦于1958年是我國第一批4所輕工類本科院校之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唯一一所擁有本碩博完整教育體系的大學,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科技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科技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招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學校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公布,主動接受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性質及概況
1. 學校名稱:天津科技大學
2.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4. 學校代碼:10057
5. 學校地址:
濱海校區:天津市濱海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十三大街9號
河西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6. 學校概況
天津科技大學始建于1958年,是我國第一批4所輕工類本科院校之一,曾隸屬原輕工業部,為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高校。學校入選國家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天津市“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唯一一所擁有本碩博完整教育體系的大學。
學校現有濱海、河西2個校區,總占地面積約2300畝,總建筑面積約90萬平方米,設有15個學院(部),現有本碩博全日制在校生2.6萬余人、教職工2000余人。
學校地處渤海之濱、海河之畔,地理位置優越。其中,濱海校區坐落于天津雙城之一的“濱城”——濱海新區,鄰近濱海—中關村科技園、中新生態城、國家海洋博物館、泰達航母主題公園、塘沽森林公園等;河西校區位于天津城市副中心之一的海河柳林地區,鄰近天津文化中心、國際設計中心、國家會展中心、濱海國際機場、海河教育園區等。
學校學科專業實力雄厚。建有“發酵工程”國家重點學科,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4個、專業學位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2個。現有本科招生專業57個,另有本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3個,其中入選國家級和省部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
學校辦學條件優良。現有雙聘院士5名、國家級和省部級人才近百人。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等一批高水平教學科研平臺和實習實踐基地。建有國家級眾創空間、教育部“中美青年創客交流中心”等大學生創新創業平臺。圖書館館藏文獻195萬冊。擁有總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濱海新區唯一的甲級體育場館。學生宿舍全部裝有空調。
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走在同類高校前列。在天津市率先啟動實施學分制改革,為每一名本科生配備導師,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化成長。堅持科教融合、產教融合、協同育人,建設有大學科技園、現代產業學院等產學研合作平臺。積極實施“本碩博”人才貫通培養項目。持續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學生在國內國際創新創業賽事中屢創佳績。與美國、英國、加拿大、芬蘭等國多所高校簽訂“2+2”“1+2+1”等聯合培養人才協議,鼓勵支持學生赴國(境)外知名大學游學或深造。就業創業指導服務體系完善,畢業生廣受用人單位好評。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發揮*監督和管理作用,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2022年面向31個省(區、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學校也通過網站、招生簡章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學校本科招生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在錄取過程中,堅持集體決議、公開透明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的報考生源狀況,適當使用。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九條學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學費包括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學費標準遵照《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關于天津科技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8〕535 號)文件執行。學生按學校培養計劃正常完成學業(不含輔修、重修及超出畢業最低學分要求多修的學分學費)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高于按學年制收費的學費總額。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收費:中日合作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處理)項目22000元/生/年;中英合作生物工程(釀造與蒸餾)項目24000元/生/年;中澳合作財務管理項目25000元/生/年。
第十條住宿費:濱海校區1000元/生/年;河西校區根據不同公寓不同房間住宿條件,住宿費標準為800元/生/年、9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依據實際安排住宿情況收費。
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各類獎助學金,獎助面超過30%。現有國家獎學金、天津市人民*獎學金、王克昌獎學金和天津科技大學獎學金等十余項專項獎學金,以及企事業和個人贊助的專項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同時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補助、特殊困難補助以及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的多項助學金。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訂的錄取政策和相關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合格標準內,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相關政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于未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區、市)的同批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類推,院校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需滿足我校相應專業或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專業志愿錄取以投檔成績作為主要依據,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投檔成績相同時,在非高考改革省(區、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省(區、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英語專業和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除日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處理)專業公共外語課程為日語(零起點)外,其余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中外合作辦學財務管理專業和生物工程(釀造與蒸餾)專業對英語學習要求較高,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藝術類(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招生執行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區、市)藝術類招生相關規定,認可招生省份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考成績,具體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科技大學2022年藝術類(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執行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的相關規定,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科技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報到與入學
第二十一條依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送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日期到歸屬學院所在校區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提交書面請假材料,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參加中國人民*(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須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兩年。
第二十三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學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科技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學生管理。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天津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科技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國家有相關規定和以中外合作辦學形式、特殊類型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在讀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并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往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如遇國家或有關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做相應修訂并依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在學校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條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招生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公布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考生可以通過學校官方網站獲取有關報考信息。有關錄取信息可以通過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查詢途徑、學校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學校網址: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郵編:300222
咨詢*:022-28113336
監督*:022-60600330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是隸屬于天津市的全日制專科院校,學院共開設45個專業,擁有10個教學系部,該校現已開展招生工作,擇優錄取,嚴查一切舞弊行為,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校代碼:12719
五、辦學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堤頭津榆公路508號。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學歷)。目前,學院教師隊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讀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專業帶頭人43人,高級工程師70人。學院在校大學生一萬二千余人,教學設有十個教學系部,開設各類專業45個。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有普通高職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學院設有招生錄取紀檢監察小組,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條? 學院設有高職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高職收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600元/人·年(8人間),700元/人·年(6人間)。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和學院下發的2022年新生報到須知。如*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1.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專為貧困生設立的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
e-mail: zsba@
*:88251843? 88254113
郵編:300402
紀檢*:022-86929958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津榆公路5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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