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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漢大學本科招生章程 江南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更新:2024年01月07日 12:29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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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漢大學本科招生章程 江南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江漢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報就要開始了,相信很多考生對江漢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簡章一定很感興趣吧!下面是由我為大家整理的“江漢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本文。

      江漢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保證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簡稱招生工作,下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為江漢大學(國標代碼:11072),注冊地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三角湖路8號(郵政編碼:430056)。學校網址:,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du.cn。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

      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生(含統考錄取學生、藝術體育類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地方專項計劃學生、定向對口援疆計劃學生)、運動訓練專業單招學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七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管理和監督機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教師、學生、杰出校友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招生政策和規定,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在湖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以及促進地方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踴躍、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二條

      學校將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后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報送到各省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并通過各省級招辦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入學考核

      第十三條

      報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運動訓練專業考生、部分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外)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參加按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組織的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要求,參加相關省級專業統(聯)考。

      第十五條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級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分數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05%,對招生計劃量大的省份,學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通過征集志愿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的選考科目要求。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原則上遵循考生專業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含同分排序成績)排序,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報考超額或缺額專業,經省級招生機構批準,學校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對相關專業和計劃進行調增或減停,實行調劑錄取,其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專業組內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取:對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 [專業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

      音樂類與舞蹈表演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且身高均須達到規定的標準,相關專業考試科目須符合下列要求:

      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主科器樂須為鋼琴、竹笛、二胡、揚琴、琵琶、古箏。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專業:主科須為聲樂。

      舞蹈表演專業:只招中國舞、芭蕾舞、現代舞等藝術舞蹈。

      第二十三條

      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且身高須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選科目為歷史和物理,下同)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不分文理、統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則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學校確定錄取標準,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第二十九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本語種和英語考生,其它本科專業原則上不受語種限制,但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以大學英語為主。學校另開設有大學日語、大學德語和大學法語等語種課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個語種修讀。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等專業均以英語組織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三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下列專業考生身高須達到規定的標準:

      音樂類與舞蹈表演專業: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專業只在明確填報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中錄取,且錄取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

      第六章 收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費等費用。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包括專業注冊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局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學年收取學費,其中出國留學學生第四學年國內學費按普通同類專業學年學費標準收取。會計學(ACCA)和金融學(CFA)專業除正常學費外,另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每年單獨收取課程培訓費。

      第三十三條

      學校制定了一系列學生獎勵、勤工儉學、助學貸款等方面的制度。學校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等項目。另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市)*獎學金、社會團體(單位)、個人設立的專項獎學金等。

      第三十四條

      凡取得江漢大學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入學前在生源所在地辦理。同時,學生入學后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三十五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困難,更好地完成學業,學校積極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實踐機會,推薦和安排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藝術、體育類專業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條

      學生修滿規定的學業學分,成績合格,由江漢大學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江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八條

      學校通過江漢大學校園網()和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學校招生咨詢*:027-84237298;微博:@江漢大學_招就處;微信公眾號:江漢大學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錄取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在各省(市、區)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學校的全稱為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國標代碼:10223),是隸屬于黑龍江省人民*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及有關省(市、區)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發展規劃,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對錄取的新生按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

      7、及時向社會公布我校各類本科招生信息;

      8、配合、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控。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招生省份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天津、河北、山西、山東、陜西、河南、安徽、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貴州、廣西和新疆等22個省(市、區),計劃總量為3825,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區)高考填報志愿招生計劃和我校招生簡章。

      第八條 我校預留計劃為10個,并報省教育廳審核,由其匯總后報教育部備案。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則。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1、我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飛行技術專業按《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執行。

      2、我校錄取投檔比例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按各省(市、區)規定執行。

      3、錄取時,以高考總分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如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基準成績相同時,理工類專業按數學、英語和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類專業按語文、英語和綜合成績排序,以上評價標準相同時,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4、我校在江蘇省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是B+和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4C,技術科目等級要求合格;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我校按類招生類別為工學08-Ⅰ,包括電氣類、電子信息類和農業工程類,涵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農業電氣化4個專業;工學08-Ⅱ,包括土木類和水利類,涵蓋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和水利水電工程3個專業;工學08-Ⅲ,包括機械類、交通運輸類和農業工程類,涵蓋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和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3個專業。專業分流辦法按照《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工學08大類招生學生專業分流方案》執行。

      6、我校開始招收“創新人才培養班”(以下簡稱“創新人才班”),招收專業為農學、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和動物醫學,每專業各招收20人,在全國普通高考中擇優錄取。“創新人才班”采取本科與碩士階段一體化培養模式,70%的學生可擇優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詳情可查閱《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創新人才培養班”實施辦法》。

      7、我校承認各省(市、區)確定的關于照顧分數的相關政策,但該分數只在考生進檔時有效,在決定是否錄取時,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在專業分配的問題上,對政策上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績排隊分配專業,不享受加分。

      8、飛行技術、英語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英語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飛行技術專業按民航局當年劃定分數要求為準。

      9、錄取時不對男女考生比例進行限制。

      第十條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方式。

      第十一條錄取結果由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進行咨詢。

      第五章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十二條我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各專業學費詳見各省(市、區)高考填報志愿招生計劃和我校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王震獎勵基金、勤學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和涉農艱苦專業助學金。各學院也通過教師捐助、愛心人士和社會團體捐助等方式,設立了20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具體評審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采取積極措施協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等方式對特困生進行資助。

      第六章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風路5號

      郵政編碼:163319

      招生咨詢*:0459- 6819043 6819044

      紀檢監督*:0459- 6819051

      電子郵箱:byndzsb@163.com

      學校網址:

      本科招生信息網: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有關省(市、區)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022年江南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方式擇優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

      江南大學。

      二、學校地址

      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三、辦學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招生計劃

      學校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普通本科學生5200人。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根據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我校生源結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以下全部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為準。考生可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

      五、外語要求

      英語、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在學校本科教學活動中,公共大學外語開設《大學英語》課程,不開設其他語種課程。

      六、身體要求

      學校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同時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不退檔。

      (二)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三)對于按考生報考志愿順序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考慮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

      (四)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學校專業(類)確定的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該專業(類)。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為“不限”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五)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考生調劑至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六)進檔考生中,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七)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繪畫基礎。

      (八)護理學專業招收女生和填報護理學專業志愿的男生。

      (九)音樂學(師范)專業的錄取辦法:

      1.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依據省級招辦的投檔成績錄取。

      2.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本科第二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依據投檔的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錄取。

      (十)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畢業生、華僑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區生源不平衡等情況。

      (十二)對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

      1.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以上(含BB),必測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文化課高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2.對于進檔考生,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進行排序(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 + A + 、A + A、AA、A + B + 、A + B、AB + 、AB、B + B + 、B + B、BB),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語文、數學均不含附加分)。

      3.其他要求按照江蘇省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大類招生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各專業類的分流工作在第一學年完成,且在學生入學當年經學校批準并正式公布的專業類所含的專業范圍內進行,相關專業學生從第二學年開始進入分流后專業學習。

      九、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收費標準

      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價費〔2005〕210號、蘇價費〔2007〕270號、蘇價費〔2008〕274號、蘇價費〔2014〕136號和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執行。

      (一)本科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文科類專業為1400元,工科類江蘇省優勢學科專業為2580元,其他工科類專業為2000元,理科類江蘇省優勢學科專業為2250元,其他理科類專業為1700元,藝術類江蘇省優勢學科專業為368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為3000元,醫學類專業為3000元,醫學類的臨床醫學專業為2300元;學分學費為100元/學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為26400元/生·學年,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協議執行(我校不再另行收取學費)。

      (二)住宿費:1000元/生·學年、1200元/生·學年、1500元/生·學年(視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十一、資助政策

      我校承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積極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疾病補助、發展型資助等多元資助手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每一位受助學生都同樣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十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條例頒發江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滿足規定條件后還可獲得外方學校相應證書。

      十三、信息公開

      學校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

      十四、組織管理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進*管理與監督,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領導本科招生具體事項。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五、社會監督

      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0510-85913557

      十六、聯系方式

      (一)招生咨詢*:0510-85915666,66618590

      (二)電子郵箱:zhshb@jiangnan.edu.cn

      (三)傳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江南大學官網:

      (五)官方微信公眾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

      十七、本章程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為大家帶來的江漢大學本科招生章程 江南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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