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9日 03:58 |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蘭州現代職業學院招生簡章(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簡章)相關信息,希望在這方面能夠更好的大家。
蘭州現代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專科院校,秉持開放包容,勤業思行的校訓,有工業機器人技術等專業,培養出了諸多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蘭州現代職業學院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蘭州現代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使廣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學院具體錄取規則,確保教育部招生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普高招生錄取)、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錄取、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和中高職銜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全程公開、信息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蘭州現代職業學院
英文名稱: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594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新區九龍江街500號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研究招生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和招生就業處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加強對招生錄取過程中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類型
第十三條 我校專科招生共有五種招生類型,按時間先后依次為: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招生、五年一貫制轉段招生、中職升學考試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類(精準扶貧專項)招生和普通類招生)、高職擴招專項招生。最終招生類型以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信息為準。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經教育部核準招生專業并下達招生人數。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由上級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通過學院網站及公眾號等平臺同時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七條 學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過程中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原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滿足,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在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的條件下,若本人服從調劑,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專業;若本人不服從調劑,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序錄取。當排序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順序及單科原始成績高低排序。
第二十二條 五年一貫制轉段招生,成績由綜合評價、筆試、獲獎加分三部分構成(詳見《蘭州現代職業學院2022年“五年一貫制”轉段升學工作實施方案》)。錄取采取分數優先原則,總分相同時綜合評價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 中職升學考試招生,按照甘肅省教育廳公布的考試大綱劃分的8個專業類別(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分別錄取。當排序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總分、公共基礎測試總分、公共基礎測試語文單科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檔成績,采取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文綜單科成績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理綜單科成績排序。
第二十五條 高職擴招專項招生,根據當年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組織實施。錄取采取“志愿優先、分數優先”原則(詳見我校當年《高職擴招實施方案》)。
第二十六條 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打印《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招生專用章和院長簽名后郵寄給考生。考生收到《通知書》后,憑《通知書》到畢業學校或市(縣、區)招生辦公室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學院憑《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和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數據庫核實資格后,按《新生報到須知》辦理新生入學、注冊手續。
第二十七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我校學生學習期滿并經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學校名稱:蘭州現代職業學院
畢業證書信息可通過學信網(.cn)進行查詢。
第七章 收費標準、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第二十九條 學院收費標準按“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執行:
學費:4500元/年·生
住宿費: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屆時將根據相關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條 依照國發[2007]13號文件精神,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和獎學金,凡符合條件的學生還可以辦理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
第八章 招生聯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 凡志愿報考蘭州現代職業學院的考生,可登錄學院官網或來電咨詢我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新區九龍江街500號
郵政編碼:730300
學院官網:
微信公眾號:gs-lzmvc-dy
學院招生咨詢*: 0931-6515061
二級學院招生咨詢*:
財經商貿學院: 0931-6515311
城市建設學院: 0931-6515266
教育藝術學院: 0931-6515227
理工學院: 0931-6515337
旅游學院: 0931-6515358
農林科技學院: 0931-6515159
衛生健康學院: 0931-6515203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一章總則
一、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二、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保障
四、學校成立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成立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明確責任,確定目標。
五、建立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的招生工作機制,對考生報名、測試過程、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六、加強對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紀事件發生。
第三章報考對象和條件
七、招生對象、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查
(一)招生對象
已通過山東省2019年高考統一報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學生均可報考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
(二)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檢要求,均按照國家要求執行。
2.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沒有比例限制。
3.每名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進行報考。
4. 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與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不能兼報。
5.考生可報考1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擇。
第四章 招生計劃為1020人。
第五章、報名時間、方式
八、報名方式(網上報名)4月14-16日(每天8:00—20:00)考生可于報名期間,登錄我院官方網站點擊打開德州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窗口鏈接,從院校列表中選擇我院后,按照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
九、信息確認、繳費及查看考場
通過綜合評價報名的考生,到我校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簽字確認有關注意事項,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真實正確。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參加專業素養考核的資格。
(一)2019年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二)考生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一份;
第六章 考核辦法及成績確定
十、根據文件要求,學院對考生綜合素質進行全方面評價考核。一是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二是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三是學院對考生進行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三者的綜合成績即為考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依據。
十一、考生綜合成績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我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我校考核成績占40%。我校考核包括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素質測試,考核成績共計10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我校考核成績的10%,素質測試成績占我校考核成績的90%。
第十二條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成績[(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10]×60%+學校考核(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素質測試成績)×40%。學校自行組織考生素質測試,考試形式為筆試。
第十三條 為保證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專業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并根據評分標準賦予一定分值。
測試時間:2019年 4月21 日
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第七章 錄取
十四、錄取原則:
(一)、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若第二志愿仍未錄取滿額,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對于生源充足的特色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
十五、確定預錄名單:錄取組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提出預錄名單,由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十六、公示預錄名單: 由我院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將預錄考生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結束后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審核通過后,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十七、已被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按要求簽訂承諾書。
第八章 考生待遇
十八、根據規定,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畢業后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大專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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