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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09日 17:37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長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招生章程相關信息,希望在這方面能夠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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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897.html" title="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a>招生章程

      長春工業大學2020年招生簡章

      長春工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南湖校區地址:長春市朝陽區延安大街2055號

      北湖校區地址: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北區北遠達大街3000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信息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機械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業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高職(專科)專業: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廣告設計與*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每年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并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部分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制度。學校還對學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嚴重疾病、火災、洪澇等突發變故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出現困難的,經學生申請、學校核實確認后,可享受到臨時困難補助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家鄉遙遠,路費不足而在假期無法回家探親的也可以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學校還通過校內獎學金、“雙十佳大學生”和“工大之星”評選、勤工助學、“愛心萬里行”經濟困難學生走訪等校內資助與挺進助學金等校外資助相結合,全力保障報考我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成長成才。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本科專業: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日語、英語考生;俄語專業只招俄語、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具備英語、日語、俄語公共外語教學條件,入學后須選擇其中一門進行課程學習。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電子商務專業、軟件工程專業、機械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工業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因教學特點和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專科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學校普通專業錄取時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則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首先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個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當所有進檔考生均通過檢索錄取后,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普通專業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選。水平測試科目等級達到“1B5C1合格”(即一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級及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4門必測科目等級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信息技術等級必須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合格。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等級為D級不超過三門。考生進檔后,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級相同時,按語文、數學、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進行排序。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我校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校考合格(我校不組織校考的省份須省統考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單科順序:外語、專業課總分、語文、文理綜合、數學。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100%)+ (專業課成績總分×100%)。

      對考生加分或減分照顧、降分投檔及其他特殊情況的處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通訊地址:長春市延安大街2055號 聯系*:0431-85914753 聯系部門:招生辦公室

      第十四條 此章程由長春工業大學負責解釋,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成都大學招生簡章">2022年成都大學招生簡章

      成都大學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高校,在2012年入選四川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現有數字媒體技術等專業,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大學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成都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基本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成都大學,英文名稱為Chengdu University,學校代碼11079。學校是1978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設有10個學科門類,現有本科招生專業69個,專科招生專業3個(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類別)25個,設有博士后實踐基地。

      第三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成都大學畢業證書,達到成都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成都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學校規定的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外方學校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原則、審核錄取結果等本專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 學校下設本專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考試、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要求,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體育類、藝術類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等。

      第十一條 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劑各省(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狀況。

      第十三條 學校與英國斯特靈大學合作舉辦休閑體育、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和網絡與新媒體三個本科專業;與韓國嘉泉大學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本科專業;與韓國嶺南大學合作舉辦工程造價專科專業;與新西蘭懷卡托理工學院合作舉辦藝術設計、廣播影視節目*專科專業。采用“4+0”或“3+0”(即四年或三年均在成都大學學習)培養模式。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總成績進行投檔并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達到成都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符合錄取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我校承諾不退檔。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總和高者優先;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音樂、舞蹈、美術、編導等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編導類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美術、音樂、舞蹈等藝術類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專業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專業考試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體育類考生專業成績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非中外合作辦學類體育專業按照專業成績擇從高到低優錄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70分(含70分)以上,專業考試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且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若文化成績相同,以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執行,具體錄取原則見《成都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投檔方式按照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以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對藝體類考生組織專家組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凡經查實存在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告有關部門追責。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為了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學校制定了完善的獎學金體系,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制定了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十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成都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成都大學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號成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10106

      咨詢*:028-84616013

      電子郵箱: [email?protected]

      招生網址:

      2022年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內蒙古 科技大學包頭 師范 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和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 考試 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8127。

      2.學校地址: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科學路3號。

      3.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包括 研究生 、專科、成人學歷教育。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師范院校。

      二、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1.招生計劃:根據學校教育教學資源、社會需求、 畢業生 就業 情況及生源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審批后按規定向社會公布,無預留計劃。詳見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2022年招生來源計劃。

      2.外語語種:英語、翻譯、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必修課只開設英語, 新生 入學后外語課教學只安排英語。

      3.外語口試要求:英語和翻譯專業要求考生參加英語口試,且成績合格。

      4.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5.男女比例:所有專業均無性別要求。

      6.所有音樂類專業考生的聲樂、器樂種類必須符合招生專業方向或備注中的要求。

      三、錄取規則

      1.我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 高考 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專業 志愿 清”的錄取規則,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提檔比例不超過120%。

      3.單科成績要求: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漢 語言 文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英語和翻譯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4.我校認可內蒙古自治區及有關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和優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績排序。

      5.錄取時,對于錄取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內蒙古自治區錄取規則執行。

      6. 藝術 類專業錄取辦法:

      (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須取得全區音樂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音樂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 分數線 ,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音樂類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22年本省音樂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和環境設計專業須取得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美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22年本省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內蒙古自治區考生,舞蹈學專業須取得我校組織的舞蹈學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舞蹈學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舞蹈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22年本省舞蹈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須取得我校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22年本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內蒙古自治區考生, 書 法學專業須取得內蒙古藝術學院組織的書法學專業聯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 體育 專業錄取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取得全區體育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考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體育類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化、專業成績達到本省2022年體育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 學費 、住宿費

      學費、住宿費收費具體標準以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五、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和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1.?學生可申請多種獎助學金:(1)國家獎學金;(2)國家 勵志 獎學金;(3)國家助學金;(4)自治區獎學金;(5)自治區勵志獎學金;(6)學生獎學金;(7)社會獎助學金;(8)烏蘭夫獎學金。

      2.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通過申請各種勤工助學崗位改善自己的 學習 和生活條件。

      六、招生組織及監督

      1.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設立并公布招生監督*,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長來訪、投訴和舉報,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3.所有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認真執行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以及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工作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培訓和教育,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錄取工作。

      4.深入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實現信息公開透明,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七、頒發學歷 證書 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學校名稱: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

      2.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八、聯系方式

      1.*:0472-6193093

      2.傳真:0472-6193092

      3.電子信箱:btsyzs@bttc.edu.cn

      4.郵政編碼:014030

      5.網址:?

      6.通信地址: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科學路3號

      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長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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