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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南京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11日 03:44 大學路

      小編今天整理了一些揚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南京財經大學招生章程)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本文目錄一覽:

      揚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南京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揚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揚州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揚州大學是江蘇省人民*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江蘇高水平大學全國百強省屬高校建設計劃支持高校,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全國率先進行合并辦學的高校。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117,學校在各招生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代碼以各省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為準

      基本學制:四年、五年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揚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頒發揚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學習、生活校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荷花池校區)、江蘇省揚州市四望亭路180號(瘦西湖校區)、江蘇省揚州市文匯東路48號(文匯路校區)、江蘇省揚州市江陽中路136號(江陽路北校區)、江蘇省揚州市江陽中路131號(江陽路南校區)、江蘇省揚州市華揚西路196號(揚子津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成員為校紀委、教務處、宣傳部、學生工作處、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設立專門的招生監察組,對考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省級招考機構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五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網(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招生計劃下達規模和計劃編制指導原則,統籌考慮學校人才培養需要、專業辦學條件和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作等實際情況,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各省級招考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八條 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第九條 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第二學期或第四學期),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參加大類專業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十條 非外語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外語教育主要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一條 翻譯、金融學專業招生中含“江蘇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學生入學后可以選擇是否赴美國高校交流學習或攻讀學位。選擇赴美交流學習的,交流學習時間由學生自行確定。選擇赴美攻讀學位的,第一、四學年在中國學習,第二、三學年在美國學習,畢業時達到中美雙方合作學校學位要求的將獲得雙方學位證書及中方畢業證書。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 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3.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最低要求:

      ⑴選測科目等級:

      代碼為1381的文理科均為BB(含)以上;

      代碼為1382的理科(農科類專業)為BC(含)以上;

      代碼為1514的理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為BB(含)以上;

      代碼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辦學)均為BC(含)以上;

      體育、藝術類考生只對必測科目提出等級要求。

      ⑵必測科目等級: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體育、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

      4.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5. 外語語種及成績要求:

      英語(師范)、翻譯專業報考語種僅為英語;小語種各專業不限報考語種;

      報考英語(師范)、翻譯專業的考生,如英語總分為150分,則英語單科成績應不低于105分;如英語總分為120分,則英語單科成績應不低于85分。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組織口語測試的,口試成績須良好(或B級、合格、70分)及以上。

      6. 江蘇省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河北省藝術類考生、河南省美術類考生、湖南省美術類考生、安徽省美術類考生、山西省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均合格。

      河南省音樂類考生、貴州省音樂類考生、湖南省音樂類考生、湖南省攝影攝像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和我校的藝術校考,且成績均合格。

      山東省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的藝術校考,且成績合格。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 錄取原則

      我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實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

      2. 調檔

      ⑴我校在綜合素質評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學業水平測試符合我校等級要求、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愿投檔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平行志愿投檔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提出調檔比例。

      ⑵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3. 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江蘇省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同分同等級考生按照輔助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

      ⑵內蒙古自治區采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錄取專業。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文科按語文-英語-數學的順序、理科按數學-英語-語文的順序)從高到低排序。

      4.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美術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考機構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山西省考生;對文化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投檔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⑵音樂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河北省考生:按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使用音樂類統考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貴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對文化分達生源所在省音樂類批次最低控制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山東省考生:文化成績達省音樂類批次最低控制線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⑶攝影攝像類專業

      湖南省考生:文化成績達省攝影攝像類批次最低控制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根據其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山東省考生:文化成績達省攝影攝像類批次最低控制線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根據其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5. 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只限江蘇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對專業分排列在招生計劃數前8%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

      6. 我校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招生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級招考機構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

      1.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2. 翻譯、金融學專業招收學生入學后選擇“江蘇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赴美方高校交流學習或攻讀學位的,中方學費同其他學生,赴美交流學習費用另行收取。

      3.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揚州市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

      學校設立獎助學金項目近20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年發放獎助學金總額超過3800萬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和伯藜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幫助(獎助學金、助學貸款等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第十七條 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后要進行新生入學材料復核、體育藝術類新生專業能力復測和身體復查。對于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或校考報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績與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招生工作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會適時進行校區功能和院系專業調整,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院或專業有可能會發生校區變動。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傳真*:0514-87991362

      監督*:0514-87972358(紀委),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辦)

      學校網址:

      本科生招生網:

      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眾號:揚大招辦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25009)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烹飪與營養教育對口單獨招生考生、內地班考生、定向就業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等錄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和我校相應章程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錄取規則與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不符的,則執行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如果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2022年南京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的全日制本科大學,有本科、研究生、碩士和博士四個辦學層次,是江蘇高水平大學高峰計劃建設高校,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財經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財經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學科支撐配套、協調發展的江蘇高水平大學。2011年,江蘇省人民*與國家糧食局簽約共建南京財經大學。2021年,學校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入選江蘇高水平大學高峰計劃建設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財經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學校代碼:10327(國標)。學校性質: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碩士、博士)。本科學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五年〕。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南京財經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并授予學士學位,符合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位條件者,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

      第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監督管理制度。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決策,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分管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八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擬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九條??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關咨詢和投訴。

      第十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舉報反映。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南京財經大學最終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部分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學校大類分流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有:經濟學類(含經濟學、經濟統計學)、金融學類(含金融學、金融工程、保險學、投資學)、財政學類(含財政學、稅收學)、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資產評估)、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除上述專業按大類招生外,其他仍按專業進行招生。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本科平行志愿投檔的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錄取進檔后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十三條??經教育部批準,由南京財經大學和新西蘭梅西大學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南京財經大學梅西學院,采用“4+0”培養模式,在南京財經大學開展本科學歷教育。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南京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梅西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022年我校繼續和加拿大滑鐵盧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收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學生。該項目采用“3+2”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財經大學學習,后兩年赴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滑鐵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科目的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法語、英語科目考生。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入學后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要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授課專業課程。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六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法語專業對考生外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專業要求語文成績較好。

      梅西學院各專業(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課程為全英文教學,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條?對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院校投檔辦法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對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作為普通高考錄取中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愿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一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招生錄取辦法以教育部及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具體標準可登陸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五條? 我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其他說明

      第二十六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多元的專業選擇機會。

      具體轉專業辦法詳見我校教務處網站。

      此外,我校還與英國南安普頓大學、埃克塞特大學、諾丁漢特倫特大學、哈德斯菲爾德大學、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麥吉爾大學、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康奈爾大學、圣約瑟夫大學、代頓大學、新西蘭梅西大學等高校合作開設有“2+2”、“3+1”、“3+1+1”、“4+X”、暑期學分課程等不同類型的本科、碩士學分互認、校際交流項目供學生入學后選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時,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繼續推進“信息公開”制度,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九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揚州大學2023年本科的招生簡章

      位即將步入校園的友友們,肯定特別想知道揚州大學2023年的招生簡章及收費,作為資深學姐,現在為大家介紹一下,不要錯過哦。
      1.收費標準
      (1)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學費,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2.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和伯藜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幫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等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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