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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甘肅:蘭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更新:2024年01月11日 05:57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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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錄一覽:

      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甘肅:蘭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蘭州大學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位列 “985工程”和“211工程”,有核技術等國家級特色專業,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培養具有世界眼光、家國情懷的優秀創新人才,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蘭州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簡介

      學校全稱:蘭州大學。

      建校時間:1909年。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城關校區和榆中校區)。

      注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

      學校類型:國家公辦,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招生類型及層次

      全日制本科。

      第四條 學歷證書

      對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工作原則

      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生招生議事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對本科招生章程、分省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方面的重要事項進行集體決策,研究部署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的開展。

      第九條 各招生宣傳工作小組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各地區招生宣傳工作小組。各招生宣傳工作小組負責蘭州大學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工作。

      第十條 監督機制

      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委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來源計劃

      蘭州大學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置、近年來在校生表現和畢業生就業質量等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往年來源計劃編制及執行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按照錄取進度和實際投檔情況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三條 專業類招生

      學校大部分專業實行學院和專業類相結合的模式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并學習一段時間后,根據其本人志愿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屬專業類范圍內分流至具體專業(或方向)。專業類中所含的人才培養基地班進行同步選拔。因國家或學校結合社會需求、專業建設等情況對相關專業實行動態調整,各專業大類包含的專業范圍以學院開展專業分流時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外語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日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除上述專業外,我校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在實際教學中,物理學類、材料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信息學、生態學、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醫學類(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藥學等)、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應用物理學(原子核物理方向)、應用化學(放射化學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等,以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方向)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相關專業,部分課程學習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采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學生應慎重報考上述專業。

      在學校的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標準中,對外語成績有相關合格要求,外語基礎薄弱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要求

      各專業的錄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要求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參照相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與色彩辨識密切相關的專業,包括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醫學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材料類、地理科學類、地質學類、農學、生態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應用物理學、功能材料、應用氣象學、博物館學、新媒體技術以及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從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色覺異常考生應根據色覺異常程度慎重報考。

      因口腔醫療器械*標準的客觀限制,從口腔醫學專業學生學習、從業的角度考量,左利手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整體原則

      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相關科目要求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其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加分政策認可原則

      蘭州大學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對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項目,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超過20分。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型, 以及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的其他不適用加分的情況。

      (五)計劃調配原則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學校可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六)專業安排原則

      不設專業志愿級差,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依次安排專業。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對于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排位相同或不區分排位時,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后不允許調整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后不允許調整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后不允許調整專業。入校后的專業調整政策同時執行教育部和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七)綜合素質評價

      填報蘭州大學的進檔考生,在執行專業安排原則的基礎上,可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突出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

      (八)特殊類型及各類專項計劃招生

      有關強基計劃、藝術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臺僑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

      為不斷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蘭州大學自1990年起設立國家和省級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開展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改革探索。2009年,蘭州大學成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校之一,2020年成為實施強基計劃試點高校之一。在長期探索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礎學科拔尖人才選拔培養的創新機制和模式。搭建從本科生到研究生培養的“立交橋”,實施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有機銜接本科生與研究生階段的知識學習、科研訓練和能力培養,本碩、本博貫通,構建一流人才培養體系。本著寬口徑、厚基礎的培養原則,進一步完善學生知識結構,提升學生綜合素養,在部分專業實施雙學位培養,在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課程模塊,同時積極推進跨學科貫通課程建設,鼓勵學生跨專業、跨學科修讀。

      (一)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

      萃英學院是蘭州大學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本科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創新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成長成才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試驗區。萃英學院每年春季學期面向全校一年級學生公開選拔,以培養未來國際一流科學家、領軍人才為目標,其選拔更加注重志向、興趣和綜合能力。學院現設有物理學、化學、生物學、數學、人文學科(文史哲)等萃英班,每班每年級20人左右,按照“三制三化”(書院制、導師制、學分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模式培養。

      學生進入萃英學院學習后,立即加入導師團隊,并可申請“萃英創新基金”,開展科研實踐;以小班教學為主要授課方式,鼓勵學生質疑,強調師生互動;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在培養方案中設計有自主選擇模塊,滿足學生的多元志趣;重視國際交流,設有“萃英海外交流獎學金”,資助學生到國際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交流學習;強化實踐教學,加強學生價值觀教育,培養國際視野與本土情懷。

      (二)強基計劃

      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蘭州大學2020年啟動了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等6個專業的強基計劃選拔培養工作。

      結合學校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在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踐的基礎上,蘭州大學為強基計劃學生專門制定了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學生享有基本全覆蓋的免試攻讀研究生政策和更高比例的獎學金政策;實行專門的海外交流方案,學生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實行小班化和導師制,注重科教融合,學生優先享有參與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

      學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哲學、歷史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類專業為5500元/學年,文學類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為58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為62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為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數據科學方向)為650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人民幣):1200元/學年。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等材料向地縣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成功辦理生源地貸款者,可獲得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資助報到注冊,入學后可向學校提出經濟困難申請,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獲得相應的資助。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異者,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蘭州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優秀文體獎學金以及社會類捐贈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蘭州大學普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細則》(校招〔2020〕1號)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二條 蘭州大學以往發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0931)8912116、5196678

      網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二)紀委監察部門

      *:(0931)8912159

      網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2019年蘭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為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促進科學選材,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我校繼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本科生。

      一、領導機構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自主選拔錄取規模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及報考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為充分發揮考生特長,并在培養階段實現“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理信息類、生命化學類、地球科學類、醫藥類、草業科學類8個學科大類(具體包含專業見附件1)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選擇相應的學科大類填報。

      (一)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科學研究訓練并取得一定成績、表現突出者(須有成果發表證明);

      (四)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展潛質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

      (五)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六)中學階段有連續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語的學習經歷并外語成績優異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我校將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也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報考專業大類選擇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專業大類選擇填報,每個大類所含專業詳見附件1,每個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大類填報,考生所選的專業大類將作為高考錄取專業的填報依據。

      (三)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按照系統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并打印《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

      (四)申請材料準備

      1.完整填寫《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并加蓋學校公章(注: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

      2.有關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撰寫,主要對自身特長、學校專業認識和未來發展作說明,字數在1000字以內);

      報名材料須用A4紙張印制并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五)申請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請材料由考生自行郵寄;實名推薦信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親自郵寄。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考核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資格,請申請考生于4月底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 )或者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上查看材料審核通過學生名單公示。

      (二)考核時間、地點

      6月14日,在蘭州大學校園內進行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將按照學科大類分類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筆試+面試組成,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科學思維、人文素養、社會責任、個性特長等,具體測試方案將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資格確定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形成的綜合成績排名(筆試、面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換算),參考學生特長和中學表現,擇優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合格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競賽進入全國總決賽并獲獎的考生)可結合報名材料審核情況,免予考核直接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

      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名單將在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 )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進行公示。

      六、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所填專業志愿須為自主選拔錄取獲得合格資格的相應學科大類中的專業。

      七、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中的專業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愿中前兩個專業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確定專業時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填報系統中填報的專業為準)。

      (三)經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如有轉專業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

      八、監督辦法

      (一)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

      九、聯系方式

      咨詢*: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簡章若與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一、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

      附件1: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學科大類 專業名稱 授予學位 招收考生科類 所屬學院 人文學科類 漢語言文學 文學 文科 文學院 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 文學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2個專業) 文學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告學 文學 哲學 哲學 哲學與社會學院 歷史學基地班 歷史學 歷史文化學院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世界史、文物與博物館學3個專業) 歷史學 民族學 法學 外國語言類 英語 文學 外國語學院 俄語 文學 日語 文學 德語 文學 法語 文學 社會科學類 社會學 法學 哲學與社會學院 教育學 教育學 教育學院 法學 法學 法學院 知識產權 法學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 政治學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2個專業) 法學 管理學院 管理學基地班 管理學 文理兼招 管理學類(含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5個專業) 管理學 應用心理學 理學 教育學院 經濟學基地班 經濟學 經濟學院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4個專業) 經濟學 數理信息類 數學基地班 理學 理科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 理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工學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信息安全 工學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工學 通信工程 工學 電子商務 工學 教育技術學 理學 教育學院 物理學基地班 理學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物理學 理學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工學 材料物理 工學 材料化學 工學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與核技術方向) 理學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 工學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 工學 理論與應用力學基地班 理學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生命化學類 核基地班(放射化學方向) 理學 理科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工學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功能材料4個專業) 理學、工學 化學化工學院 生命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3個專業) 理學 生命科學學院 地球科學類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2個專業) 理學 理科 大氣科學學院 地理學基地班(含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3個專業) 理學 資源環境學院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理學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理學 地理信息科學 理學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工學 環境科學 工學 環境工程 工學 地質資源類(含地質學、地球化學2個專業) 理學 地質科學與礦產資源學院 理學 土木工程 工學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地質工程 工學 醫藥類 臨床醫學 醫學 理科 醫學院 麻醉學 醫學 醫學影像學 醫學 醫學檢驗技術 理學 護理學 理學 預防醫學 醫學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 管理學 口腔醫學 醫學 藥學 理學 草業科學類 草業科學基地班 農學 理科 草地農業科技學院 草業科學 農學 農林經濟管理 管理學
      招生專業以正式公布為準

      附件2:

      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

      ——萃英學院簡介

      為了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培養基礎學科領域國際領軍人才,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別在 北京大學 等19所大學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蘭州大學作為實施該計劃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學院,作為基礎學科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試點平臺,全面負責“計劃”的實施工作。學院設立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進行拔尖學生培養模式的新探索。

      學院定位:是蘭州大學探索本科生培養和管理模式國際化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學改革的特區。

      培養目標:國際視野、本土情懷、責任擔當、廣博知識、領軍潛質、社會棟梁。

      師資隊伍:60%師資從校內和國內選聘,其余教師從國外知名大學聘請。

      培養模式:按照國際通用的三或四學期制安排教學,實施導師制、小班授課,依托國家(省、部)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文科實驗平臺等,開展相關課題研究;通過聯合培養、暑期學習、短期考察等形式進行國際交流。

      招生形式: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四個學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畢業去向:選送國際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攻讀研究生

      甘肅: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繼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我校2022年將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為規范做好相關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招生總計劃100名。


      我校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及往年錄取情況,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二、報考要求


      高校專項計劃招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實施區域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區域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報考前應先確定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一)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擬申請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考生,須在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二)申請材料清單


      1.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本人連續三年所在縣高中出具的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


      2.戶籍證明材料:戶口簿全部頁面(含封面),其中必須包含注明農業戶口戶別的頁面、戶主頁面、成員列表頁面、考生本人頁面、父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面;近三年發生戶籍信息變更的,必須提供遷出遷入變更證明(須加蓋相關戶籍管理部門鮮章)。


      3.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4.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完整填寫《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三)申請材料要求


      1.考生應嚴格按照我校規定的報考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不得上傳競賽、專利、論文、文章、專著等其他非相關材料。


      2.考生及相關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關證明真實、可靠。


      報考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提交申請材料,有關中學應對考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校長簽字確認和學校審核蓋章,并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四)申請材料上傳要求


      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必須足夠清晰可辨)做成電子版材料,并將電子版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由個人留存備查,無需郵寄至我校。


      四、報名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中學也須將相關信息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審核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認定并公示入選信息。


      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作為我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時的備查材料。


      五、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二)考生填報相關專業(類)時,應參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免因身體條件不適合而影響相關專業錄取或學習。


      (三)對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


      (五)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只招收普通類考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


      (六)錄取時,按照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我校根據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


      (七)其他錄取政策參照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六、監督制約機制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有關入選信息和錄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公眾監督和投訴。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按學校有關政策給予經濟資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八、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0931-5196678、0931-8912116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


      E-mail:zsb@lzu.edu.cn


      (二)紀檢監察部門


      *:0931-8912159


      網址:


      E-mail:jwjc@lzu.edu.cn


      九、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附件:蘭 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來源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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