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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章程(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11日 06:53 大學路

      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了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章程(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相關文章,一起來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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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700.html" title="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常州大學懷德學院</a>招生章程(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章程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是一所位于江蘇省靖江市的全日制本科大學,共開設了24個本科招生專業,設有7系2部,培養了2萬余名高層次人才,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常州大學懷德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校  名:常州大學懷德學院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本科)

      院校性質:獨立學院

      校  址:江蘇省靖江市新港大道136號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則,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定向招生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等本科招生工作。

      一、學院概況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學院。學院位于美麗富饒的江蘇省靖江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便捷,環境優美,學風淳樸,是一所花園式學校。學院師資雄厚,教學設施一流,現有7系2部共24個專業,涵蓋理、工、經、管、藝等學科門類,在校生一萬余人。學院以“責任”為校訓,為廣大青年學子健康成長提供了深厚的人文底蘊和優良的育人氛圍。辦學以來,學院已為長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的機械、建筑、IT、貿易、設計等行業輸送了2萬余名高層次人才。

      二、招生計劃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按照教育部要求,學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

      三、對外語教學語種要求

      我院本科教學中,除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外,還為非外語專業的高考日語考生單獨開設大學日語課程。我院外語專業錄取不限制考生應試語種。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院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四、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各專業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校后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五、錄取規則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江蘇省等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試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我院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2、普通類:對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3、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4、學院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5、我院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6、學院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由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7、我院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為:在普通高考錄取中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愿的參考。

      8、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院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六、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14000元/生.學年; 理工科類15000元/生.學年; 藝術類16500元/生.學年。。

      2、代辦費標準:依據新生代辦項目的總金額收取代辦費。

      3、住宿費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具體標準為1000元至1200元/生?年,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

      七、證書發放

      證書頒發辦法: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學士學位評定委員會頒發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招生咨詢方式

      招生熱線:0523-85120288

      監督*:0523-85120009

      郵政編碼:214500

      聯系地址:江蘇省靖江市新港大道136號

      電子信箱:hdzsb@

      查詢網站: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九、其他

      1、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我院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2、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3、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特等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殘疾學生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各類助學項目,以上獎助學金單人最高獎勵額為8000元。

      4、本章程由常州大學懷德學院負責解釋。

      2022年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

      常州工學院是一所位于江蘇省的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共有遼河路校區和巫山路校區兩所校區,現面向全國招收飛行技術、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常州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常州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常州工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代碼:11055。學校地址:遼河路校區——江蘇省常州市遼河路666號、巫山路校區——江蘇省常州市巫山路1號。學校網址:。

      第三條?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可準予畢業,發給常州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核準,可授予常州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四條?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包括提前批次飛行技術、提前批次藝術類(美術、音樂、廣播電視編導)、普通類等。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生工作處為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代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日常事務。

      第八條?學校監督檢查室負責對招生關鍵環節、重點事項等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工作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計入投檔分的照顧政策加分原則上予以承認,但增加的總分值不超過20分。

      第十三條?對實行傳統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0%;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四條?報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我校的公共外語教學只統一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五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民航類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飛行技術專業的體檢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執行。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對按“專業(類)”投檔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以實際投檔到的專業(類)錄取;對按“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投檔省份的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錄取規則,依據投檔成績錄取并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考生專業調劑范圍僅限在其所進檔的“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內,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

      投檔成績是指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投檔成績相同時的比較規則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首選科目為歷史的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歷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對首選科目為物理的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進檔考生的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3.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進檔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對進檔的理工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文化成績加省統考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對于以文化成績和省統考專業成績按比例計算綜合分的省份,以綜合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對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對于進檔后,專業志愿未被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調劑專業依據。

      第十九條?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1.2022年,我校飛行技術專業(高中養成培養模式)在江蘇省招收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2.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江蘇省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且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江蘇省當年英語單科總分的60%。對于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背景調查和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3.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的詳細要求見《常州工學院2022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面向高中生)》。

      第二十條?按照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教辦高函〔2018〕18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工科類5800元/生.年,理科類5500元/生.年,文科類5200元/生.年,藝術類6800元/生.年,嵌入式培養78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國內學費22000元/生.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執行;中外高校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中方學費標準同其他普通類學生的學費標準,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700~1200元/學年。高職與本科聯合培養項目(4+0項目)招收學生錄取后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生活,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由相關培養學校按規定收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有完善的“獎、助、勤、貸、補、減、免”資助體系,構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服務、就業服務、學習服務系統,全面服務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新生入學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咨詢*:0519-88510088,招生網址:。學校監督檢查室投訴*:0519-88510051。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常州工學院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常州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常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常州大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定向招生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中文名稱為常州大學,簡稱常大;英文名稱為Changzhou University,縮寫為CZU。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92。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相應招生部門所公布的為準。

      學校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學校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地址:學校法定地址為 江蘇 省常州市武進區滆湖中路21號,設有科教城校區和西太湖校區。

      第四條?學校由江蘇省人民*舉辦,江蘇省人民*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學校主管部門為江蘇省教育廳。

      第五條?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常州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國家規定學位標準,經本人申請,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常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

      第七條?學生工作處為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學 校招 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定位、目標、特色、條件等具體變化,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平衡等因素,結合學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應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平衡各地統考上線生源。具體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應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江蘇省等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應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 考試 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應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不設要求。

      第十五條?考生應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美術與設計類、音樂學、表演、舞蹈表演、 體育 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體類統一考試。 山西 、 湖南 、 貴州 三個省份的考生報考學校音樂學專業,江蘇、 吉林 、 黑龍江 三個省份的考生報考學校表演專業,江蘇省考生報考學校舞蹈表演專業,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校考。 山東 省考生報考學校表演專業,須參加山東省2022年影視戲劇表演類聯考(主考院校為山東 藝術 學院)。

      第十六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機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按照 理工 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第二十條?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對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二)美術與設計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 分數線 ,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音樂學: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非校考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校考省份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四)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非校考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校考省份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五)舞蹈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非校考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校考省份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六)體育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體育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七)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八)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產生調整時,學校也應做出相應調整。

      第二十一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如果均已錄滿且符合專業志愿調劑要求,學校在進行專業調劑時將參考該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

      第二十二條?學校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考生被學校錄取后,須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 書 。

      第二十四條?學校2022級本科生收費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函〔2013〕83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4〕196號、蘇價費〔2017〕243號)執行。具體費用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常州 大學新生 入學指南》為準。

      第二十五條?根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至1500元。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作出處理。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獎、助、勤、貸、補、免”多種渠道相互補充的經濟資助方式,將幫助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并完成學業。詳見學校助學管理中心網站。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滆湖中路21號

      郵政編碼:213164

      招生咨詢*:0519-86334485;0519-86330566

      招生傳真:0519-86330566

      電子信箱:zsb@cczu.edu.cn

      招生監督*:0519-86330025

      招生監督郵箱:jdjc@ccz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常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僅供參考,準確信息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僅供參考,最終應以本章程為準。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常州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章程(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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