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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廣州美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 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郵政編碼:510006
昌崗校區: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
郵政編碼:51026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我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我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在廣東省,我校“統考+校考”和“校考”專業錄取批次為提前本科批次,“統考”、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在廣東省外,錄取批次均以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信息為準。
第十五條 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解決在錄取階段的同分上線錄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均衡,及普通類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我校與佛山市人民*合作共建廣州美術學院佛山校區(校區地址:佛山市禪城區長虹東路1號),根據國家專業目錄開設相關專業(具體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采取與校本部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標準。原則上學生全過程均在佛山校區培養,具體視校區建設進程而定。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美術類考生,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級美術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取(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報考我校除美術學、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教育、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各省級招辦對藝術類專業招考工作有特殊規定的,按各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我校招生專業分“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普通類”、“省統考類”,具體以《廣州美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二條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廣東省: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專業分五種類型,分別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省統考類”。
我校各專業按廣東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同一批次的專業按先“理論類”,再“造型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類型錄取。獲得“造型類”或“設計類”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理論類”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理論類”美術學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2)“造型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3)“設計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5)“省統考類”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藝術類統考專業投檔總分(即美術類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7)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8)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將予以退檔。
2、廣東省外: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在江蘇、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在湖南、江西兩省招收普通類文科生。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專業分四種類型,分別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各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同一錄取批次的專業按先“書法類”,然后“理論類”,再“造型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類型錄取。獲得多個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理論類”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2)“理論類”美術學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同一省份,美術學專業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5人。
(3)“造型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1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設計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3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5)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理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6)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按滿分300分計算,滿分不是300分的按該比例折算),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文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7)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8)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等多種分制,我校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及錄取。
第二十三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日語,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在江蘇省普通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在投檔考生中,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 經我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學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財政廳下發的粵價[2013]34號、粵價[2007]186號文件執行。學費標準:美術學專業(美術史、藝術管理與策劃培養方向)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費。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若有變動,按物價局最新標準執行。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按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新生獎學金:為鼓勵高考成績優異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就讀我校,特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標準分校長獎學金15000元,綜合分獎、專業總分獎、文化總分獎5000元。
2、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秀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獎勵面約30%。
3、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向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額度為8000元。
5、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700元酬金)。
6、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讀期間因突發重大變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的可申請發放一次性特困補助,家庭經濟重度困難的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特困生活補助。
7、減免學費:廣東省內建檔立卡戶,可向學校申請減免全部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8、分期緩繳學費(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9、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關山月獎學金,王肇民藝術獎學金,黎明雕塑創作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畫獎學金,許欽松創作獎學金,陳湘波創作獎學金,紅星獎學金,榮發基礎教學獎學金,雅迪斯服裝設計獎學金,鳳凰藝術獎學金,三彩畫廊獎優金,青竹畫材獎學金,仲明助學金等,獎助學金額: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10、國家*獎助學金:包括港澳臺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2000至8000元不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 020-84017740、39362077
傳 真:020-84017740
電子郵箱: zsb@gzarts.edu.cn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三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楊老師
監督*:020-39325774,18902200072(9:00-12:00,14:30-16:30)
傳 真:020-39325774
電子郵箱:jwb@gzarts.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州美術學院授權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簡章">云南藝術學院招生簡章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云南藝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和招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2、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我校是教育部確定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學校全稱:云南藝術學院;學校部委碼:10690;校址(含校區名稱):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577號(呈貢校區),昆明市科業路32號(麻園校區);辦學地點:昆明市。
第三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辦學層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等培養層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云南藝術學院;證書種類:本科學歷頒發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云南藝術學院面向全國十七個省(區)招收本科生。
3、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云南藝術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加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招生、考試過程中各項政策和法規的落實情況,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4、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八條 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說明:藝術類本科專業在云南省以外的所有省區均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其他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及云南省內的所有本科專業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九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教學司[2009]34號)規定執行。預留計劃在錄取時根據生源情況調劑使用,使用過程中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只開設英語教學。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基礎上,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省內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擇優錄取。省外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即優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如相關省(區)對投檔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區)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個階段。凡報考我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必須參加全國高考;凡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限招“三校生”)、音樂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參加云南省“三校生”統一考試。除文化產業管理和部分在云南省認可云南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本科專業外(詳見招生簡章),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如相關省(區)對報考專業有統考(聯考)達標要求的,按省(區)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專業考試結束后,專業成績分省排名,分省劃定專業合格線(按1比4以內劃定);文化考試結束后,我校自行劃定各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報相關省(區)招辦備案。
第十七條 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招收普通文科類和理科類考生,參加普通文理科類二本批次錄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二本線(分文理),按藝術類專業培養,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文理兼招,按各專業錄取原則文理混合排序后擇優錄取,具體錄取原則為:
(一)普通本科:
1.藝術設計學本科專業實行“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文化總分排名擇優錄取”,文理相同,且無級差;
2.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導演、廣播電視編導、攝影、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本科專業實行“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文化加專業總分排名擇優錄取”,文理相同、且無級差;
3.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美術學、繪畫、中國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本科專業實行“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總分排名擇優錄取”,文理相同、且無級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試的專業:視覺傳達設計(限招“三校生”)、音樂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專業實行“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三)“專升本”各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藝術教育專業實行“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6、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八條 理論類:每生每學年8500元;
第十九條 應用類:每生每學年10000元;
第二十條 師范類:每生每學年8500元。
7、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咨詢聯系*0871—65937127;傳真:0871—65937128;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577號,郵編:650500;電子郵箱:zb@ynart.edu.cn;舉報*:0871-65937136,電子郵箱:jubao@ynart.edu.cn;院校網址:。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川美術學院環境設計系包含內容
(一)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
專業考試
類別
專業名稱
專 業 方 向
學制
(年)
招生
計劃
學費標準
(元/年)
所在院系
理論類
美術學130401
美術史論
4
30
8050
美術學系
藝術史論130101
藝術策劃與管理
4
30
藝術與文化遺產
4
30
藝術設計學130501
設計史論
4
30
8050
設計藝術學院
設計策劃與管理
4
30
造型類
書法學130405T
書法
4
25
13800
中國畫系
中國畫130406T
中國畫
4
50
繪 ?畫130402
油 ?畫
4
60
15000
油畫系
版 ?畫
4
40
13800
版畫系
版畫與印刷設計
4
20
新媒體藝術
4
50
13800
新媒體藝術系
綜合藝術
4
50
13800
美術教育系
水彩畫
4
25
藝術教育040105
美術教育(非師范)
4
25
雕 ?塑130403
雕塑藝術
5
36
15000
雕塑系
景觀雕塑
5
18
動 ?畫130310
影視動畫藝術
4
60
15000
影視動畫學院
互動媒體設計
4
30
動漫產品設計
4
30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130307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4
30
影視攝影與*130311T
影視*藝術
4
30
廣播電視編導130305
廣播電視編導
4
30
攝 ?影130404
圖片攝影
4
25
13800
新媒體藝術系
影視攝影
4
25
設計類
建筑學082801
建筑設計
5
25
13800
建筑藝術系
風景園林082803
風景園林
4
25
視覺傳達設計130502
平面設計
4
60
13800
美術教育系
視覺傳達設計
4
50
15000
設計藝術學院
數字媒體藝術130508
數字媒體藝術
4
25
13800
服裝與服飾設計130505
服裝與服飾設計
4
50
13800
產品設計130504
產品設計
4
25
13800
工業設計
4
25
工藝美術130507
工藝美術
4
75
13800
漆畫藝術
4
25
環境設計130503
環境設計
4
50
13800
室內外空間設計
4
60
13800
美術教育系
(二)四川美術學院黃桷坪校區
專業考試
類別
專業名稱
專 業 方 向
學制
(年)
招生
計劃
學費標準
(元/年)
所在院系
理論類
藝術設計學130501
會展策劃與管理
4
30
7000
公共藝術學院
造型類
繪 ?畫130402
壁畫藝術
4
50
12000
綜合繪畫
4
26
12000
設計類
數字媒體藝術130508
游戲設計
4
60
12000
商業插畫
4
30
環境設計130503
裝飾藝術
4
60
12000
景觀藝術
4
60
12000
公共藝術130506
公共藝術
4
60
12000
會展藝術設計
4
60
照明藝術設計
4
30
出版媒介設計
4
30
注:①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為準;②住宿費每人1200元/年(四人間);③建筑學專業招生考試及錄取方式如有變化,以教育部的規定為準。
查看更多歷年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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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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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1年本科招生計劃
四川美術學院2013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統計省市文化英語專業合格線造型類專業設計類專業理論類書法廣編名稱分數線分數線(造型/設計)加權分數線加權分數線文化線文化線文化線北京市34050220/21566.22766.653 天津市32060220/21566.04767.06 河北省35060228/22370.171.027460 423山西省33060228/22070.2470.067450440 內蒙古34055228/22068.46767.667 遼寧省35060230/22070.10768.04450 吉林省35060220/22068.00768.253 黑龍江35060228/22369.1469.373415379 上海市35060220/21570 江蘇省22050225/22070.12770.141275260 浙江省36055228/22070.9668.28450 427安徽省35060230/22070.00770.027460460, 福建省34060230/22072.1671.453445 426江西省34055230/22070.0670.32460 山東省36060228/2237172.06479440439河南省34060230/22370.18770.093420410 湖北省33060230/22367.171.027450 湖南省37060228/22371.01372.733455420436廣東省36060228/22371.43371.06483376447廣西35060230/22371.40770.1470380430海南省32050225/22067.21366.08 重慶市34055225/22070.61368.887462420412四川省34550228/22067.2466.44460500403貴州省32855230/22372.0272.127460 440云南省34060230/22370.6570.572440 陜西省33060225/2237069.153450360 甘肅省34560230/22368.1467.487440400 青海省31039220/22065.133 寧夏34045225/22370.84768.52 新疆22050230/22369.768.867240 新疆定向2003516172.5
注:綜合加權分數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7.5×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
江蘇省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4.4×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
云南省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7.72×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
新疆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4.5×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錄取結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為準。
查看更多歷年錄取分數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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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4年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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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本科招生歷年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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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4年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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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3年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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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2年藝術類高考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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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3年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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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2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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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術學院2011年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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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美術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合格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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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美術學院藝術類分數線
四川美術學院2014年考點時間
(一)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專業報考要求
專業考試分為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分別組織專業考試,考生可報考其中一類,也可兼報,兼報須分別參加所報類別的專業考試,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報名考試費各220元/人。
1.網上報名:選擇北京、沈陽、杭州、福州、鄭州、廣州、桂林、重慶、貴陽、蘭州考點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并在規定的時間到自己選擇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確認現場不接受報名及現金繳費,考生可到附近網吧報名并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1日開始至報名結束,報名網址:
。
現場確認時須交驗以下材料:
a.本人簽字的《考生基本信息表》(網上報名結束時自行下載打印),背面貼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復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證或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原件,如身份證丟失,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身份證號碼、本人照片(照片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證明材料。
考 點 名 稱
現場確認時間
考試時間
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重慶市考生、其他省考生)
1月8-9日
造型類:1月11日
設計類:1月12日
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市寶山北路116號)
福建師范大學(福州市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
1月17-18日
廣西師范大學(桂林市育才路15號)
造型類:1月20日
設計類:1月21日
河南鄭州106中學(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北京城市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69號)
魯迅美術學院附中(沈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街146號)
浙江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文一路222號)
甘肅蘭州藝術學校(蘭州市城關區嘉峪關北路5號)
廣州美術學院(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
2月16-17日
造型類:2月18日
設計類:2月19日
2.現場報名:石家莊、太原、南京、合肥、濟南、武漢、長沙、昆明使用當地考點報名系統,具體報名方式、流程以考點公布為準。
報名須交驗以下報名材料
①須交驗本人二代身份證、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
②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③如考點有其它要求,按考點規定辦理。
考
點 名 稱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四川省考生)
12月18-19日
12月21-22日
湖北省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
1月16-17日
造型類:1月20日
設計類:1月21日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信工路18號)
1月17-18日
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南京市建鄴區應天大街832號)
山西太原師范學院(太原市南內環街189號)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
云南藝術學院(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577號)
1月18-19日
安徽建筑工業學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號)
2月16-17日
造型類:2月18日
設計類:2月19日
山東省濟南商貿學校(濟南市歷山路10號)
3.書法學專業:須參加書法專業的考試,網上報名時間和所需報名材料同第1條。
現場確認及考試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
考試時間
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
1月9日
1月11日
4.注意事項
①考生報考同一個類別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參加考試,若參加考試達兩次或兩次以上者,以所參加的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任何考點被認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③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美術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統考。
④根據相關省市規定,河北省、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考生只能在考生所在省考點參加考試,石家莊考點只接收河北省考生報名考試,鄭州考點只接收河南省考生報名考試。
5.考試科目、時間
報考專業類別
考試科目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試卷畫幅
考試用具(任選)
造型類
色彩
靜物
3小時
8開
水粉、水彩
素描
人物頭像
3小時
8開
鉛筆、炭筆
命題人物組合
人物組合
1小時
8開
鉛筆、炭筆、鋼筆
設計類
素描
靜物
2.5小時
8開
鉛筆、炭筆
設計基礎
靜物
1.5小時
8開
鉛筆、炭筆、馬克筆、毛筆
色彩
靜物
2小時
8開
水粉、水彩
書法學
書法臨摹
1.5小時
四尺對開
筆、墨、硯、畫氈等
書法創作
1.5小時
四尺對開
筆、墨、硯、畫氈等
印稿設計
2小時
A4
鉛筆、顏料、直尺等
注:①各科考試具體時間、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布,請考生關注。
②專業考試所需要的畫板(不小于八開紙)、顏料、畫筆等畫具全部自備。
③印稿設計科目考試內容將提供篆刻內容和基本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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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大學城美院本科招生簡章 四川美術學院環境設計系包含內容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