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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招生章程">2023年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招生章程
2023年 廣東 海洋大學 藝術 類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廣東海洋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 工作 的管理,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廣東海洋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三條?廣東海洋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的原則依法招生。
第四條?廣東海洋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名稱:廣東海洋大學
第六條?學校國標代碼:10566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學校地址: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海大路1號;郵政編碼:524088
第十二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 證書 。頒發證 書 學校名稱:廣東海洋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 畢業生 ,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 學習 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院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與普通類招生委員會為同一機構),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 校招 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藝術類專業校考、招生錄取及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五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申訴、投訴處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校在廣東省的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批次參照生源省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七條?藝術類招生專業范圍:2023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包括美術類和非美術類專業,美術類專業包括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4個專業,非美術類專業包括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等4個專業。
第五章?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十八條?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第十九條?所有藝術類專業在規定計劃投放時,必須分藝術文理(歷史、物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只招收藝術文(歷史),規定計劃不分藝術文理(歷史、物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則文理(歷史、物理)兼招。
第二十條?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 高考 報名的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類型必須一致,不準跨類型考試。
第六章? 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第二十一條?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專業考試報考方法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要求進行。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 分數線 以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進行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 志愿 ,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出檔后,藝術類統考專業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至本校的廣東省生源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錄取,分數相同且無排位的,按照術科統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投檔至本校的非廣東省生源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統考專業綜合成績=(術科統考成績÷術科統考總分)×5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5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術科統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在 內蒙古 自治區,采用四種動態排名方式之一作為錄取排序綜合成績,并使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錄取。具體以當年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要求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藝術類專業 新生 入校需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具體操作實施按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對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學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報到注冊前,先按通知繳納專業 學費 ;回校后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所修課程的學分學費;學生公寓住宿費900-1700元/學年(最終以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入住 宿舍 收費價格為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一)設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
(二)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學期開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設立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 勵志 獎學金;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四)設立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 大學新生 資助。當年考入的廣東省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一年級新生可申請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
(五)設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政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對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退役后復學的原在校生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 就業 ,通過全國統一高考考入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六)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工作,獲取勞動報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七)設立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目前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30%,獎學金等級為一、二、三等。
(八)設立社會類獎助學金。主要是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捐資在學校設立的各類金額不等的專項獎助學金。
(九)設立臨時困難補助。學生因突發事件而造成的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發放一定的一次性臨時性資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群眾對招生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聯 系 人:呂老師
監督*:0759-2383146
傳真:0759-2383145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0759-2396115
傳真:0759-2383182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廣東海洋大學授權廣東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為準。
海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文件,為保證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海南大學,辦學地址:海甸校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 58號)、城西校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學院路4 號)、儋州校區(海南省儋州市寶島新村)。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層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綜合性重點大學,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經國家批準成為“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入選“雙一流”建設高校行列,2018年成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納入教育部直屬高校排序。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和法律顧問組成的海南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
負責對本科招生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是海南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投訴*:0898-66837280,舉報郵箱:jiwei@hainanu.edu.cn 。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類別有普通文理科、藝術類專業、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國家民委貧困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臺僑學生。
第八條 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各省份生源情況和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訂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招辦公布或到學校招生信息網
查詢。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投檔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為準。
第十二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4個專業錄取時要求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專業錄取時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
第十三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語類專業、軟件工程(NIIT)專業應試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十四條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則根據生源省(區、市)有關規定,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規則:
(一)同一輪投檔的考生,沒有特別說明時,錄取考生專業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即高分考生優先滿足專業志愿。考生分數相近或相同時,先遵從專業志愿,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外語分數高、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或因特長加分的考生,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為鼓勵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園林、水產養殖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動物醫學、農學、植物保護、園藝、林學等農林類專業,實行第一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另外,同一輪出檔考生錄取時,在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并同意專業調劑的情況下,若農科類專業未錄滿,優先錄取填報有農科類專業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調劑其他沒有相應農科類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到農科類專業。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錄取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規則。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BC,必測 5合格”,進檔考生排序方法為“先分數后等級”,選測科目要求見江蘇省招辦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實行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省(區、市),按該省(區、市)投檔規則,擇優錄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2020年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見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公布。
(二)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軟件工程(NIIT)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不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外,將調劑錄取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將二本批次與一本批次合并為一個批次的省份,將在海甸或儋州兩個校區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或雖然服從專業調劑但剩余招生計劃只有上述4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劃和軟件工程(NIIT)專業計劃時,將予以退檔。
(三)建筑學專業學制為五年,要求報考考生具備一定繪畫基礎,新生入學后需測試繪畫水平,測試不合格者轉入土木工程專業學習。
(四)外語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俄語專業為零起點教學),要求考生口齒清晰,英語成績良好。報考外語類專業考生參加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以各省規定為準,錄取時參照生源省規定執行。
(五)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四個專業是雙學位項目。四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校企合作辦學的軟件工程(NIIT)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有關降分規定,對有此專業志愿的考生,適當降分錄取。
(六)學校有15個專業按7個大類招生錄取(詳見附件表中招生專業),學生入學后統一學習所錄取專業類的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依專業類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兩年半內根據專業教學容量、學生志愿情況、學習成績和人才需求等情況分流專業。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聯考(統考)成績。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優先原則安排專業,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分數高的考生。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化課語文、英語、數學成績高的優先次序錄取。
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僅招收聲樂的考生;音樂表演(各器樂方向)專業僅招收與相應器樂種類一致的考生。
(八)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休閑體育專業屬于體育類專業,報考休閑體育專業考生專業成績(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控制線的基礎上,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者。
第十六條 學校招收籃球、排球、足球和田徑等項目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按照《海南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 港澳臺僑學生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和我校招收港澳臺僑學生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所有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調劑到其他符合條件又有招生計劃的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及有關證明向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符合我校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在一年級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根據學校轉專業相關規定:原專業(專業大類)與申請轉入專業(專業大類)必須在同一校區,海甸校區和儋州校區專業之間不能互轉;錄取到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軟件工程(NIIT)專業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錄取到國際旅游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到國際旅游學院以外的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海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海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符合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還頒發都柏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國際旅游學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符合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還頒發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軟件工程(NIIT)專業學生,修完NIIT嵌入式課程并考核合格者,還可以獲得NIIT軟件工程師(DNIIT)國際認證證書。
第二十三條 2020年招生專業、科類、錄取批次、計劃、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校區安排等信息見附件。
各專業新生入學后,在培養階段的校區安排,以學校最新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為學生提供資金支持;為新生入學開設“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通過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發放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方式解決學生經濟困難問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不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不享受助學金。
為鼓勵考生報考農林類專業,我校設立農科類專業新生獎學金,面向第一專業志愿報考園林、園藝、水產養殖學、農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植物保護、林學,一次性發放獎金2萬元/人,每年獎勵80人。
錄取到園林、農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林學專業的考生,根據相關規定在校四年每學年按應繳學費的50%給予學費補助,畢業后在海南省涉農涉林行業創業就業連續服務滿三年的畢業生,還可申請并獲得四年應繳學費的50%獎勵。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章程、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考生資格、往年錄取信息、當年錄取結果、考生咨詢和申訴渠道等,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公布、提供咨詢和接受申訴。
學校網址:
hainanu.edu.cn
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
辦公*:0898-66266469;傳真:0898-66260171;
E-mail : zsjyc@ hainanu.edu.cn
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招生與就業處(郵編:570228)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海南大學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附件:海南大學2020 年招生專業、科類、錄取批次、招生計劃、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學院
招生專業
科類
錄取批次
招生計劃
學費
校區安排
(元/學年)
經濟學院
金融學
文理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法學院
法學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馬克思主義學院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區
人文傳播學院
漢語言文學
文史
一本
120
41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傳播學
文史
一本
90
4600
戲劇影視文學
文史
一本
60
6600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文史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日語
文史
一本
90
4600
俄語
文史
一本
60
4600
理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區
應用化學
理工
一本
90
4600
應用物理學
理工
一本
60
4600
生命科學與藥學院
生物科學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區
生物技術
理工
一本
90
4600
藥學
理工
一本
120
4600
生態與環境學院
生態學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區
環境科學
理工
一本
90
4600
一二年級海甸校區,三四年級儋州校區
機電工程學院
機械類(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
理工
一本
270
4600
海甸校區
自動化
理工
一本
90
4600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區
智能科學與技術
理工
一本
60
4600
計算機與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區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理工
一本
90
4600
軟件工程(NIIT)
理工
一本
200
1360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區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建筑學
理工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區
土木工程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洋工程與技術
理工
一本
60
4600
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
化學工程與工藝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甸校區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區
熱帶作物學院
農學
理工
一本
90
4100
一二年級海甸校區,三四年級儋州校區
農業資源與環境
理工
一本
60
4100
園藝學院
園藝
理工
一本
150
4100
儋州校區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理工
一本
120
4600
園藝(3+2)
理工
43
4100
海甸校區
植物保護學院
植物保護
理工
一本
120
4100
一二年級海甸校區,三四年級儋州校區
動物科技學院
動物科學
理工
一本
60
4100
一二年級海甸校區,三四年級儋州校區
動物醫學
理工
一本
90
4100
林學院
園林
理工
一本
60
4600
一二年級海甸校區,三四年級儋州校區就讀
風景園林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林學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區
海洋學院
海洋科學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區
水產養殖學
理工
一本
120
4100
旅游學院
旅游管理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
文理
一本
33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文理
一本
100
33000
海甸校區
管理學院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
文理
一本
36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物流管理
理工
一本
90
4600
農林經濟管理
文理
一本
90
4600
財務管理(與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4+0)
文理
一本
50
4600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行政管理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公共關系學
文史
一本
90
4600
土地資源管理
理工
一本
120
4600
音樂與舞蹈學院
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35
8800
海甸校區
音樂表演(鋼琴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15
8800
音樂表演(小提琴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8
8800
音樂表演(單簧管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大號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1
8800
音樂表演(長號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1
8800
音樂表演(大提琴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5
8800
音樂表演(古箏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5
8800
音樂表演(低音提琴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二胡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3
8800
音樂表演(大管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1
8800
音樂表演(揚琴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3
8800
音樂表演(長笛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竹笛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琵琶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嗩吶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音樂表演(笙方向)
藝術(文)
提前批
2
8800
舞蹈編導
藝術(文)
提前批
60
8800
美術與設計學院
繪畫
藝術(文)
提前批
60
8800
海甸校區
視覺傳達設計
藝術(文)
提前批
120
8800
國際旅游學院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文理
一本
150
60000
海甸校區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
文理
一本
90
60000
行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文理
一本
60
60000
體育學院
休閑體育
文理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區
應用科技學院
電子科學與技術
理工
二本
180
7150
儋州校區
物聯網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網絡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財務管理
文理
二本
180
6820
審計學
文理
二本
180
6820
電子商務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醫學信息技術與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按照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培養
密碼學院
密碼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遴選
合計
8163
住宿費標準:四人間學生公寓1200元/學年,六人間學生公寓800元/學年,普通宿舍600元/學年。2020年新生入學前若海南省物價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最新的收費標準。
海南大學藝術生分數線
海南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是每年都會有所變化的。
繪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對投檔進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規則如下: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進檔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4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 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依據計劃數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方向):對投檔進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規則如下: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進檔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4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 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依據計劃數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鋼琴方向):對投檔進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規則如下: 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進檔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4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 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依據計劃數擇優錄取。
海南大學簡介
海南大學(Hainan University)位于中國海南省的省會城市海口市,創立于1988年,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前身為成立于1958年的海南省高等師范學校,2007年發展為全日制本科高校,并于2012年獲得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2016年升格為碩士研究生教育試點高校。
海南大學現設有26個學院,涵蓋了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人文社科等多個學科領域。學校下設本科專業100余個,覆蓋了工、理、文、管、法、教育、農、醫、經濟等多個領域,擁有一批優秀的本科專業,并且擁有一支師資力量雄厚、學術實力較強的教師隊伍。
海南大學在多個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和社會影響力,尤其在熱帶農業、海洋科學、旅游管理、生態環境等方面具有優勢和特色。
以上就是大學路為大家帶來的海南大學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海南大學藝術生分數線,希望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