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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1日 20:34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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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章程">2022年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上海 財經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上海財經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上海財經大學,英文名稱: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 雙一流 ”首批建設高校,教育部、財政部、上海市*“兩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條 頒發 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上海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上海財經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統籌行使我 校招 收各類學歷、學位生的宣傳、 考試 、選拔和錄取的監督權力,并對招生工作提出咨詢建議。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市、區)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八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工作全程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上海財經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 專業就業 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上海財經大學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為本科批次),考生可進行填報。

      保送生、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少數 民族 預科班、內地 西藏 班、內地 新疆 班、華僑及港澳臺學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上海財經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按照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

      2. 高考 改革省份(上海、 浙江 等14個市省區)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要求。 內蒙古 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3.上海財經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加分幅度最高為20分。

      4. 專業(類)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按數學、外語、語文的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5. 商務英語專業只招選考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類)選考語種無限制。

      6.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7.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9.按照平行志愿調檔考生,如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均將予以錄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 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學費:中外合作項目本科專業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項目本科專業5000元/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我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

      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zs.sufe.edu.cn,咨詢*:021-65904372,傳真: 021-65903479。微信公眾號:上財本科招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021-65903870。

      第十六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貴州財經大學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在2014年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有財務管理等省級示范專業,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貴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條?學校概述。貴州財經大學,始建于1958年,原名貴州財經學院,201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更為現名。學校承辦有國家統計局與貴州省*共辦的大數據統計學院,有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是貴州省委、省*重點建設的貴州省經濟管理人才培養基地。

      學校堅持學科專業統籌協調發展,經過長期建設,形成了以經管學科為主體,以理工學科、文法學科為兩翼,以教育學、社會學、藝術學、體育學、新聞傳播學等為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現有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2022年,有52個本科專業面向社會招生。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代碼:4152010671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第二條?招生計劃及分配。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省考試院核準公布的為準。學校2022年無預留計劃。

      第三條?招生批次和專業。2022年貴州財經大學在貴州省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招生,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招生。具體大類及包含專業如下:

      (一)貴州省本科一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類招生,分流培養

      (1)經濟學類:含經濟學、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農林經濟管理等專業(經濟學院)。

      (2)財政學類:含財政學、稅收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大數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據金融學院>?)。

      (3)投資學:含金融工程、保險學等專業(大數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據金融學院>?)。

      (4)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學等專業(公共管理學院)。

      (5)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管理科學、工程管理等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6)地理科學類:含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等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7)法學類:含法學等專業,參加法學院大類分流(法學院)。

      (8)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文學院)。

      2.按專業招生,不參加大類分流

      (1)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大數據統計學院)。

      (2)經濟統計學(大數據統計學院)。

      (3)數字經濟(大數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據金融學院>?)。

      (4)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學院)。

      (5)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學院)。

      (6)審計學(會計學院)。

      (7)社會工作(公共管理學院)。

      (8)農村區域發展(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9)數學與應用數學(數統學院)。

      (10)金融數學(數統學院)。

      (11)廣告學(文學院)。

      (12)傳播學(文學院)。

      (二)貴州省本科二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類招生,分流培養

      (1)金融學類:含金融學等專業,參加大數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據金融學院)大類分流(大數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據金融學院>?)。

      (2)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工商管理學院)。

      (3)旅游管理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專業(工商管理學院)。

      (4)財務管理:含會計學、財務管理等專業(會計學院)。

      (5)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技術等專業(信息學院)。

      2.按專業招生,不參加大類分流

      (1)統計學(數統學院)。

      (2)商務英語(外語學院)。

      (3)翻譯(外語學院)。

      (4)西班牙語(外語學院)。

      3.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1)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與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合作)。

      (2)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與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合作)。

      (3)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與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合作)。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學院,與英國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合作)。

      (2)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學院,與美國馬歇爾大學合作)。

      5.“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

      (1)會計學(國際學院)。

      (2)市場營銷(國際學院)。

      (3)國際商務(國際學院)。

      (三)藝術體育批次(按專業招生,不參加大類分流)

      1.音樂學(藝術學院)。

      2.音樂學(少數民族特色)(藝術學院)。

      3.環境設計(藝術學院)。

      4.藝術管理(藝術學院)。

      5.體育經濟與管理(體育學院)。

      第四條?校區及新生報到地點

      (一)花溪校區

      普通本科及藝術、體育類新生在花溪校區報到學習。 (二)鹿沖關校區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和國際

      學院新生在鹿沖關校區報到學習: ?????????????????????1.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

      (1)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2)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3)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

      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際學院)

      (1)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2)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3.“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國際學院)

      (1)會計學。

      (2)市場營銷。

      (3)國際商務。

      第五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計劃,考生入學后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為避免學業受影響,請高考時外語為其它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三個專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際學院)兩個專業:與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合作的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與馬歇爾大學合作的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國際學院)三個專業:會計學、市場營銷、國際商務,以上八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大量專業課為英文和中文教學,高考時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不宜報考就讀,學業完成風險較大,請謹慎報考。

      (二)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1.對外語單科成績有相關要求的專業

      報考商務英語、翻譯專業的考試語種需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須參加口試。報考西班牙語專業的考試語種需為英語或西班牙語,英語或西班牙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須參加口試。

      報考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三個專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

      報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

      2.對數學單科成績有相關要求的專業

      報考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數學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

      (三)我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患有《指導意見》中第一、二部分疾病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四)我校普通本科專業與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分別采用不同的省內學校代碼。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我校中外合作辦學省內學校代碼下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僅在中外合作辦學省內學校代碼下所有的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

      (五)藝術類專業

      1.考生須獲得藝術類(非師范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合格。

      2.音樂學、音樂學(少數民族特色)、環境設計專業考生取得專業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般本科藝術類(非師范類)最低錄取投檔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3.音樂學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進檔考生身高未達到要求,學校將進行退檔處理。

      4.藝術管理面向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招生,按照每個統考科類的招生計劃分別進行投檔。進檔考生須取得相對應(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檔線的90%(含90%),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如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當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檔線的90%(含90%),學校將進行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總成績仍然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成績較高的考生。

      (六)體育類專業

      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須參加生源地統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設置的投檔規則,對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績再相同,優先錄取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錄取規則錄取。

      第六條?錄取規則

      (一)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錄取。

      (二)除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外,其余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三)錄取批次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投檔分數線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錄取投檔線。

      (四)投檔比例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

      (五)我校不設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檔)分數級差,錄取按照分數優先方式,依次錄取。

      (六)我校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體檢是否受限及綜合素質進行排序。

      (七)總分相同時,商務英語、翻譯、西班牙語及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英語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其他普通專業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數學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八)在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選考“物理”科目要求的專業,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相同,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若數學和英語仍同分,優先錄取物理單科成績高的考生;選考“物理”和“思想政治”的專業,在總分、數學、英語、物理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思想政治成績高的考生;無選考科目要求的非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數學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無選考科目要求的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英語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九)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十)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三個專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僅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十一)進檔考生在錄取期間無正當理由的退檔申請,學校不予受理。

      (十二)在錄取中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項加分政策。

      (十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原則上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經查實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

      第七條?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一)我校本科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并以此名稱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

      (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

      開設專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

      1.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符合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認證的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學位證書。

      (1)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專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2)財務管理(中外合作辦學):財務專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2) 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數字營銷與電子商務專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學位證書頒發條件:

      (1)注冊為美國西密歇根大學學生,注冊標準以開學后公布為準。

      (2)英語語言能力標準

      不需出國學習學生:托福網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多鄰國(Duolingo)考試成績需達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國學習學生:以美國西密歇根大學當年公布的國際生語言能力要求為準。

      (3)學術標準

      課程平均績點達到2.0(含)以上;專業單科成績70分(含)以上,具體專業成績要求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學生培養方案。

      (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貴州財經大學與英國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合作舉辦金融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

      開設專業: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1)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達到國外大學入學相關要求,第四年進入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學習,并符合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認證的英國愛丁堡龍比亞大學金融服務專業文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2.貴州財經大學與美國馬歇爾大學合作舉辦電子商務專業本科教育項目

      開設專業: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1)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達到國外大學入學相關要求,第四年進入馬歇爾大學學習,并符合馬歇爾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認證的美國馬歇爾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四)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

      開設專業: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市場營銷(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國際商務(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

      (1)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高年級可進入國外大學學習,并符合國外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條?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執行標準。(詳情參見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九條?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體系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對貧困生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專項資助基金等進行資助。

      第十條?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郵政編碼:550025

      聯系部門:貴州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

      咨詢*:0851-88575778

      監督部門: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財經大學紀檢監察組

      監督*: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第十一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錄取結果在我校招生網站上予以公布。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學科支撐配套、協調發展的江蘇高水平大學。2011年,江蘇省人民*與國家糧食局簽約共建南京財經大學。2021年,學校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入選江蘇高水平大學高峰計劃建設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財經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學校代碼:10327(國標)。學校性質: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碩士、博士)。本科學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五年]。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符合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由南京財經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并授予學士學位;符合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位條件者,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


      第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招生監督管理制度。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決策,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分管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八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擬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九條 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關咨詢和投訴。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舉報反映。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3年南京財經大學最終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部分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學校大類分流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有: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專業、經濟統計學專業、數字經濟專業)、金融學類(含金融學專業、金融工程專業、保險學專業、投資學專業)、財政學類(含財政學專業、稅收學專業)、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審計學專業、資產評估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糧食工程專業)。


      除上述專業按大類招生外,其他仍按專業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本科平行志愿投檔的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錄取進檔后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十三條 經教育部批準,由南京財經大學和新西蘭梅西大學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南京財經大學梅西學院,采用“4+0”培養模式,在南京財經大學開展本科學歷教育。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南京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梅西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023年我校繼續和加拿大滑鐵盧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收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學生。該項目采用“3+2”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財經大學學習,后兩年赴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滑鐵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科目的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法語、英語科目考生。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入學后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要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授課專業課程。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六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法語專業對考生外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專業要求語文成績較好。


      梅西學院各專業(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課程為全英文教學,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條 對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院校投檔辦法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普通高考錄取中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愿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招生錄取辦法以教育部及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收費標準:文科類專業5200元人民幣/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人民幣/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人民幣/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人民幣/學年,優勢學科金融學類專業、工商管理類專業5700元人民幣/學年,食品工程與科學類專業6300元人民幣/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 前三學年26400元人民幣/學年,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梅西學院)以最新物價批復為準;住宿費:1200-1500元人民幣/學年。具體標準可登陸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 查詢。


      第二十五條 我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其他說明


      第二十六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多種學業選擇機會,包括轉專業、輔修專業、微專業、方向班、實驗班等,具體辦法詳見我校教務處網站 。


      此外,學校為學生提供多樣的國際化發展路徑,與多所國(境)外高水平大學開展長短期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與國際組織開展全球勝任力培養項目,供學生入學后選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時,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繼續推進“信息公開”制度,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九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400-025-0365


      投訴*:025-86718630


      招生主頁:


      微信平臺: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


      咨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學生事務中心(行政樓一樓)


      電子郵箱:njcdzb@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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