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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科技大學專升本專業有哪些?

      更新:2024年01月22日 02:06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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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科技大學專升本專業有哪些?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招生章程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是學校與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全日制本科大學,學校共開設了24個本科招生專業,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類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991,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是江蘇科技大學與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學校占地856畝,建筑面積27萬平方米,現有24個本科專業,在校生7606人。學校下設船舶與建筑工程學院、機電與動力工程學院、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和公共教育學院六個二級學院。學校秉持“根植張家港、面向全蘇州、服務長三角”的辦學理念,強化以新工科為主、多學科并進的辦學特色,努力建設一所與區域產業契合度高、政產學研融合緊密、學研用培養體系完善、人才影響力強、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非英語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成績認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我校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方法: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條 同分考生處理: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數外三門總分、數學、外語成績;如仍相同則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投檔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以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專業課總分、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并安排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1.普通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新生入學第一學年按文科14000元、工科15000元、體育類14000元預收。

      2.以下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

      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生/年

      3. 住宿費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具體標準為:1200-1500元/學年,以專業為單位安排學生宿舍,開學后根據實際入住宿舍標準,多退少補。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為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出臺了一系列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采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起完善的“獎、貸、助、勤、減、免、補”資助體系,解決了經濟困難學生的后顧之憂。具體資助政策和措施有:

      1.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人民獎學金(800元-4000元不等)、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校長獎學金(1000元-2000元不等)、張家港市春節慰問金(1000元/人)、張家港市陽光午餐(2100元/人)等獎助學金,另設校友獎學金(2000元/人)、諾得物流獎學金(3000元/人)等企業獎助學金,用以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學校每年開展學費減免工作,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確實無力交納學費的學生,如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大學生、父母雙方均殘疾子女等特困學生,根據貧困程度申請學費減免,具體減免額度根據公辦同一專業的基本學費,綜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確定學費減免的額度,特別困難學生學費全免,困難學生學費半免,?一般困難學生學費減免三分之一(小數點后進一位取整數)。

      3.我校在校內設立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學生工作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大學生參加勞動獲取報酬。

      4.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在當地縣(區)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貸款,本科生最高申請額度一年8000元。

      5.對于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中發生意外或臨時有困難的學生,我校提供伙食補貼、生活補助、生活用品補助、路費補助等困難補助費用,幫助學生解決臨時困難。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蘇省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郵政編碼:215600

      咨詢*:0512-56731097

      招生傳真:0512-56731096

      電子信箱:just_zjg_xgb@

      監督*:0512-56731011

      監督郵箱:zzjjk@

      招生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08年江蘇科技大學錄取要求怎樣?

      2008年江蘇科技大學招生章程(江蘇省)

      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精神,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地點、性質、層次

      1.學校全稱:江蘇科技大學

      學校地址:東校區 江蘇省鎮江市夢溪路2號

      西校區 江蘇省鎮江南徐大道西段

      張家港校區 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2.辦學性質:公辦

      3.培養層次:本科

      二.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等級要求

      我校普通類本科錄取的選修測試科目要求為物理或者歷史。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

      三.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招生

      錄取基本原則:依據選科,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

      專業確定原則:采用先分數后等級方式將考生進行排隊。采用專業級差方式確定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的級差分值為“1.1.0”。當投檔分相同時,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對選修科目測試等級為A+A+的進檔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愿。

      (二)社會體育專業招生

      報考我校社會體育專業的江蘇考生,必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錄取方式:進檔考生以文化分為錄取分。以分數優先為錄取原則,對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體育專業分、英語、數學成績確定考生錄取與否。

      (三)國防生招生

      錄取辦法參照普通類招生。國防生需符合《中國人民*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學生入校后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收費標準

      普通本科:新生入學第一學年按標準4600元/年預收,在下一學年開學時,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的學分,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第二學年及以后按學生選修學分數收費。

      中法合作辦學:21600元/年。

      中澳合作辦學:19200元/年,在校學習期間如果符合合作學校的條件并自愿赴合作學校學習,學費按合作學校的標準收取,詳情請查閱我校網站。

      住宿費標準:1200元/年。

      五.有關說明

      1.關于外語:我校招收英語專業學生。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的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80分以上。

      2.關于身體要求: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咨詢方式

      1.咨詢*:0511-84401065,傳真:0511-84428179

      2.咨詢地址:鎮江市夢溪路2號江蘇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3.郵政編碼:212003

      江蘇科技大學專升本專業有哪些?

      江蘇科技大學專升本招生專業:

      報專升本的學生需提供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專科證書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2018年1月畢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也可報名)。已具備國民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報讀同層次第二專業,不需考試直接參加學習(注意:免考但不免修,8月底成人高考報名時需網上報名)。

      網上完成報名后到鎮江市教育考試院(市健康路體育館旁)進行現場確認(沒有確認的無效),專升本考生確認時除攜帶身份證外還應帶專科畢業證書,免試生攜帶本科畢業證書。

      成人高考時間為10月中旬。專升本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理工類)/高等數學(二)(經管類);英語專業考政治、英語、大學語文,總分合計450(江蘇省2016年最底控制線:專升本理工類105?分;專升本經管類?105?分;專升本文史類170?分)。我校自主招生考試自主出卷、自主考試、自主劃線,考試時間初定在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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