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內蒙古師范大學關于上報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內蒙古大學招生章程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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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2011年的招生簡章
內蒙古大學創建于1957年,是國家在少數民族省區創立最早的綜合大學,1978年被教育部確立為國家重點大學,1997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100所大學之一,2004年成為教育部與內蒙古自治區共建院校,同年被教育部評為本科教學工作優秀院校,2008年成為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學校。2008年被教育部批準為辦學水平較高、專業特色突出的,參照執行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
招生辦法的13所院校之一。
學校位于自治區首府、塞外歷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600多公里,空中距離只有440公里,空中飛行時間40分鐘,乘火車 10個小時。
學校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論壇) 教育為主,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還有留學生教育、成人教育等辦學層次。所有招生計劃均為國家任務全日制計劃。
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現有音樂學、美術學、藝術學、文藝學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辦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進,教學管理嚴格,辦學效益突出,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
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設有繪畫(油畫、中國畫、版畫、水彩畫)、動畫(動畫、漫畫)、美術學、雕塑、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廣告、環藝、裝飾、工業品造型、服裝設計、舞臺美術、數字媒體)、音樂表演(美聲、民聲、長調、呼麥、馬頭琴、鋼琴、手風琴、管樂、弦樂、民樂)、音樂學(鍵盤教育、聲樂教育、民族音樂、科爾沁民歌、文化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國標舞、二人臺表演、影視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播音與主持藝術等12個藝術類本科專業,41個本科專業方向。
一、招生人數
藝術學院2011年本科計劃招生1000人,其中區外計劃招生141人,區內單列蒙語授課計劃招生126人,未單列蒙漢語授課招生計劃的專業均為蒙授漢授兼招,應按漢授音樂(文)、蒙授音樂(文)、漢授音樂(理)和蒙授音樂(理)考生類別報考。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專業)也招收美術類考生。
蒙古學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授專業代號19)招生計劃為25人。
滿洲里學院藝術設計專業(漢授專業代號37)招生計劃為50人。
二、招生對象與要求
1.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11年招生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表演(舞蹈表演專業代號55,56,國標舞專業代號57,58)專業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3.報考表演(二人臺表演,專業代號59,60)、表演(影視表演,專業代號61,62)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業代號64,65,19)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發音器官殘疾,無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4.報考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代號63)專業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
三、報名辦法
1.美術類考生參加內蒙古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2011年藝術學院在區內不進行專業校考。
2.音樂類考生在內蒙古大學報名之前應完成2011年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并確認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報名期間打印并發放給加蓋公章的《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準考證”)。對未持《專業考試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專業考試。
3.考生自行登錄內蒙古大學招生網,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
,具體開通日期見內蒙古大學招生網(
)。網站開通后考生可以隨時登陸網絡報名,并打印《內蒙古大學2011年藝術類考試報名表》。
4.學生通過網絡報名之后,憑《專業考試準考證》按本簡章規定的日期到我校考點辦理專業考試報名確認及交費等手續,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并提交從考試報名網(
)打印的《內蒙古大學2011年藝術類考試報名表》。
5.報考音樂類、舞蹈類及表演類專業初試費100元、復試費100元、三試費100元。報考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報名考試費140元。
四、現場確認及考試地點時間
2011年內蒙古大學藝術類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只在呼和浩特市設置考點。報名確認與考試地點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老校區(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101號)。蒙古學學院蒙授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報名考試地點在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呼和浩特市大學西街235號)。報名點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藝術學院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
⑴初試時間:
專 業
現場報名日期
初試日期
音樂表演(美聲、民聲、長調、呼麥、馬頭琴、鋼琴、手風琴、管樂、弦樂、民樂)、音樂學(鍵盤教育、聲樂教育、民族音樂、科爾沁民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舞蹈表演、國標舞、二人臺表演、影視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舞蹈編導(舞蹈教育)
1月10日—1月11日
1月12日—1月14日
⑵復試時間:音樂、表演類專業初試合格的考生,于1月15日公布復試名單,1月16日到藝術學院辦理復試報名手續,1月17日開始復試。
⑶三試時間:音樂表演(美聲、民聲、長調、馬頭琴、呼麥、鋼琴、手風琴)、表演(舞蹈表演、國標舞、二人臺表演、影視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等12個專業方向復試合格的考生,需按指定時間參加三試。
2.藝術學院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專業
專 業
現場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
1月10日—1月11日
或1月16日
1月18日上午藝術基礎知識考試
1月18日下午開始專業技能考試
3.蒙古學學院蒙授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地點:內蒙古大學校本部,呼和浩特市大學西街235號)
專 業
現場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播音與主持藝術(蒙授)
1月13日
1月14日—1月15日初試;1月16日復試
五、藝術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01
繪畫(中國畫-蒙)
6
21
繪畫(中國畫-漢)
14
02
繪畫(油畫-蒙)
12
22
繪畫(油畫-漢)
28
03
繪畫(版畫-蒙)
6
23
繪畫(版畫-漢)
14
04
繪畫(水彩畫-蒙)
6
24
繪畫(水彩畫-漢)
14
05
美術學(蒙)
6
25
美術學(漢)
14
06
雕塑(蒙)
6
26
雕塑(漢)
19
07
藝術設計學(蒙)
6
27
藝術設計學(漢)
18
08
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蒙)
8
28
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漢)
22
09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蒙)
8
29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漢)
22
10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蒙)
6
30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漢)
18
11
藝術設計(工業品造型設計-蒙)
6
31
藝術設計(工業品造型設計-漢)
18
12
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蒙)
6
32
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漢)
19
13
藝術設計(舞臺美術設計-蒙)
6
33
藝術設計(舞臺美術設計-漢)
16
14
動畫(蒙)
10
34
動畫(漢)
20
15
動畫(漫畫-蒙)
6
35
動畫(漫畫-漢)
14
16
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蒙)
6
36
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漢)
14
六、藝術學院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招生計劃及考試內容
專業
代號
專業名稱
招生人數
考試內容
初試
復試
三試
41
音樂表演(美聲)
24
演唱自選歌曲2首(民歌、創作歌曲、中外藝術歌曲及歌劇選曲皆可)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演唱歌曲2首(體裁不限;有1首不得重復初試演唱歌曲)
①演唱自選歌曲2首,其中有1首不得重復初試復試曲目。※伴奏自備
②形象目測及嗓音條件檢查
42
音樂表演(民聲)
15
43
音樂表演(長調)
10
44
音樂表演(呼麥)
5
演奏自選中小型樂曲、練習曲各1首,個別專業方向需加試音階琶音等內容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演奏自選樂曲1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③呼麥方向加試民樂演奏
①演奏中大型樂曲1首,不得重復初試、復試曲目(呼麥樂曲可重復)。※伴奏自備
②形象目測及手指條件檢查
45
音樂表演(馬頭琴)
8
46
音樂表演(鋼琴)
10
47
音樂表演(手風琴)
6
48
音樂表演(管樂)
24
演奏自選中小型樂曲、練習曲各1首,個別專業方向需加試音階琶音等內容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演奏自選樂曲1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無
49
音樂表演(弦樂)
15
50
音樂表演(民樂)
24
51
音樂學(聲樂教育)
25
演奏或演唱主修專業方向1-2首音樂作品
※伴奏自備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演奏或演唱1-2首音樂作品(有1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伴奏自備
無
52
音樂學(鍵盤教育)
8
17
音樂學(民族音樂-蒙)
10
①民歌分析
②歌曲寫作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面試與才藝展示
無
18
音樂學(科爾沁民歌-蒙)
6
演唱2首科爾沁民歌
※伴奏自備
①練耳聽寫與樂理
②演唱2首科爾沁民歌(有1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無
53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0
①樂理答卷
②鋼琴曲寫作
①練耳聽寫與視唱
②和聲(屬七之前)
③面試與鋼琴演奏
無
54
舞蹈編導(舞蹈教育-女)
24
①面試、口試
②身體素質測試
③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測試;②舞蹈作品片段(可以重復初試作品)③動作模仿;④即興表演;⑤音樂素質測試
無
55
表演(舞蹈表演-男)
23
①身體素質測試
②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測試;②舞蹈作品片段(可以重復初試作品,時間為1分鐘,自備音樂磁帶)③動作模仿;④即興表演;⑤音樂素質測試
①基本功測試;②舞蹈作品片段(三試表演作品,不得重復初試、復試作品,時間為1分鐘,自備音樂磁帶)
56
表演(舞蹈表演-女)
23
57
表演(國標舞-男)
8
①身體素質測試
②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測試;②國標舞(任選一種表演,時間為1分鐘)③動作模仿;④即興表演;⑤音樂素質測試
①基本功測試;②國標舞(任選一種表演,不得重復復試作品,時間為1分鐘)
58
表演(國標舞-女)
8
59
表演(二人臺表演-男)
10
①形體綜合測試
②演唱二人臺唱段1首,或演奏二人臺器樂作品2首
③才藝展示(器樂、舞蹈、戲曲等)
④口試(綜合素質考察)
①二人臺唱段,或二人臺樂器演奏(不得重復初試曲目,5分鐘之內)②視唱、模唱
③自備小品表演(3分鐘之內)
④朗誦(自備稿件,2分鐘之內)
①二人臺傳統劇目演唱(可選片段),或二人臺樂器演奏(均不得重復初試和復試內容,5分鐘之內)
②命題小品(抽題)
③臺詞(指定稿件朗讀,抽題)
60
表演(二人臺表演-女)
10
61
表演(影視表演-男)
15
①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段、詩歌或寓言1篇,3分鐘內)
②自備單人小品表演(3分鐘內)
①朗誦(抽稿朗讀)
②即興雙人小品表演(抽取題目,3分鐘內)
③形體測試(自備舞蹈、體操、武術,與主考教師的測試相結合,3分鐘之內)
①朗誦(指定稿件朗讀)
②命題雙人小品表演
③聲樂(自選歌曲1首,無伴奏,與主考教師的測試相結合,3分鐘內)
④口試(綜合素質考察)
62
表演(影視表演-女)
19
63
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
20
①形體測試
②形象目測
③朗誦指定短文
①形體測試,形象目測
②臺步表演
③個人自選作品表演(舞蹈或韻律操)
①形象目測
②臺步表演
③個人自選作品表演(舞蹈或韻律操)
64
播音與主持藝術(男)
20
①自備稿件朗讀 (3分鐘之內)
②形象儀表測試(電視鏡頭視效果、口試)
①指定稿件朗讀(抽題)
②即興評述:(5分鐘之內)
③才藝展示(舞蹈、演唱、器樂、小品、書法、繪畫、武術)
無
65
播音與主持藝術(女)
25
66
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
60
①藝術基礎知識(中學教學中有關文學、美術、音樂、影視等文化藝術方面的基礎知識以及藝術作品鑒賞、文化現象分析、文化藝術活動創意策劃等)
②音樂類考生專業技能(演唱聲樂作品1首,或演奏器樂作品1首,或表演舞蹈作品一段,3分鐘以內)
③美術類考生專業技能(素描-命題靜物,畫具自備)
※ ①必考,②③選考1項。
※.蒙古學學院蒙語授課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高考(論壇)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專業 代號 專業名稱 招生 人數 初試內容 復試內容
19
播音與主持藝術(蒙授)
25
① 語音與發聲:朗讀指定稿件。
②感受與表現:朗讀自備的文學作品(詩歌、散文、小說片斷、寓言等任選一項,時間限3分鐘以內)。
①語言表達:即興評述(考生臨時抽取評述題目,準備5分鐘,不得寫成提綱和文稿,評述限5分鐘以內)。
②主持藝術:根據指定稿件改編為主持人形式小欄目模擬主持播出(限3分鐘以內)。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到本人報名的旗縣(區)招辦領取《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準考證》,并憑《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場參加全國高考,考試科目和成績計算按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辦理。
八、報名資格審查和體檢
藝術類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按《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在報名時進行,盟市意見填入預報名表,體檢工作按《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辦理,與報考其他類別的考生同步進行。
九、錄取方法
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報考我校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內蒙古大學2011年音樂類專業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高考分數必須達到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2011年4月1日以后,音樂類考生可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
)查詢下載成績通知單,高考報名時只能報考與合格成績單專業代號相同的專業。各專業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繪畫(中國畫專業代號01,21、油畫專業代號02,22、版畫專業代號03,23、水彩畫專業代號04,24)、美術學(專業代號05,25)、雕塑(專業代號06,26)、藝術設計學(專業代號07,27)、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專業代號08,28、環境藝術設計專業代號09,29、裝飾藝術設計專業代號10,30、工業品造型設計專業代號11,31、服裝設計專業代號12,32、舞臺美術專業代號13,33、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代號16,36)、動畫(動畫專業代號14,34、漫畫專業代號15,35)等專業,專業成績(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后根據總分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音樂表演(管樂專業代號48、弦樂專業代號49、民樂專業代號50)、音樂學(聲樂教育專業代號51、鍵盤教育專業代號52、民族音樂-蒙專業代號17、科爾沁民歌-蒙專業代號18)、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代號53)、舞蹈編導(舞蹈教育-女專業代號54)和表演(影視表演,專業代號61,62)等專業,專業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后根據總分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表演(美聲專業代號41、民聲專業代號42、長調專業代號43、呼麥專業代號44、馬頭琴專業代號45、鋼琴專業代號46、手風琴專業代號47)、表演(舞蹈表演專業代號55,56、國標舞專業代號57,58、二人臺表演專業代號59,60、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代號63),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類別最低分數控制線者,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代號64,65,19)、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專業代號66)和藝術設計(滿洲里校區就讀,專業代號37)等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第一志愿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計劃,則學校可以對剩余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十、幾項規定
1.新生入學三個月進行全面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其中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新生入學按規定交納學費,學費標準為:漢語授課學生7200元/學年;蒙語授課學生5760元/學年。
3.學生在校期間除鋼琴外,個人所用樂器及各類消耗品自備,美術類學生畫具自備。
十一、區外招生情況
我校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2011年面向河北省(47人)、山西省(41人)、山東省(42人)、新疆(11人)招生,考生必須在本省指定考點報考,考試辦法參見“內蒙古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2011年區外招生簡章”。錄取方法專業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后根據總分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二、咨詢聯系地址
內蒙古大學招生辦公室*0471-4992253(語音),4993105(語音),8935886(人工)。
內蒙古師范大學關于上報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現將內蒙古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專業目錄及編制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內蒙古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考試科目、時間及分值
1.初試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2.除美術學專業課以外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時間超過6小時的考試科目全部放到復試中進行。
3.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的滿分值各為150分、歷史學和體育學專業的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合成一份試卷分值為300分。
二、政治理論和外語由國家統一命題,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由各學院指定。外國語語種有英、日、俄三種,由各招生學科、專業確定一種;或指定幾種,由考生選擇其中一種。
三、復試科目中專業課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各為100分。復試專業課不得與初試專業課一致。
四、招生單位自命題的考試科原則上都要按一級學科設置。
五、學位授權點由校內幾個單位共享的,考試科目要由幾個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必須統一考試科目,統一命題。
六、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實際情況,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具體要求,并填寫在備注欄內,有特殊要求的招生專業也須在備注欄內注明。
七、各培養單位根據內蒙古大學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內蒙古師范大學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
各培養單位要本著保證質量積極發展的原則,根據導師隊伍、在校生數量確定合理的招生規模,原則上每位導師可招1—2名,且同一導師不能同時在不同專業招生,外聘導師不得在專業方向上單獨招生,且招生人數不得超過1人。
八、各培養單位在招生人數中注明接收推免生人數。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學力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博士開放網申報名中:
2022年內蒙古大學招生章程
內蒙古大學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學校建于1957年,校區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辦學體系完備。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內蒙古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內蒙古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為確保學校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于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意見》(教學〔2011〕9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內蒙古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26
(二)學校校址
北校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235號
南校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錫林郭勒南路49號
(三)辦學層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辦學體系完備,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還有留學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辦學類型
內蒙古大學(公辦)創建于1957年,1978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和國家教育部共建大學,2012年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高校,2016年被國務院確定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點支持建設高校。2017年學校被國家確定為“雙一流”建設高校,2018年成為教育部與自治區人民*“部區合建”高校。學校是“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
經過60多年的發展,學校形成了較為齊全的學科門類,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11個門類,已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五)學習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六)學習地點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時高鐵)。
(七)頒發畢業證書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政治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取得應修學分,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內蒙古大學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
分省來源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查詢。
網址:。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錄取;
2.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本科提前批錄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錄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政策執行);
(三)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要求應試語種為英語,俄語專業要求應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日語專業要求應試語種為英語。
(四)外語口試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口試成績,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包括筆試、口試)及格(筆試和口試均達到總分的60%)。
(五)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三、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提檔比例
所有省區普通類計劃均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藝術類計劃提檔比例按所在省區規定執行。
第一志愿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學校可以對剩余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錄取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對于已投檔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分數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其他藝術或蒙授其他藝術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前提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依據專業成績×60% 與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 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采用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四)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績200分、體育專項成績60分的基礎上,按照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和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分排序相同時,依次按體育專項成績、文化課單考中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四、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一)優惠加分
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辦法。
(二)分數排序
依據投檔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五、收費標準、資助政策
(一)學費
文史類4620元/年·人;財經類4840元/年·人;理工農類5060元/年·人;藝術類、體育類7200元/年·人;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9000元/年·人。
(二)住宿費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學收費具體以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學生入學后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亦做相應調整。
(三)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獎、助、貸、補、勤、減”六位一體學生資助體系;同時還設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畢業生求職補助”等幫扶措施。系統化的資助和幫扶,有力地將國家“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政策落到實處。
六、學校負責,接受監督
(一)學校成立由書記、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由分管校長任主任、教務處處長任副主任、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二)學校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要求工作人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原則,杜絕和防止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內蒙古大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五)所有被錄取學生,一經辦理錄取手續,實時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站公布和公示。
(六)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七)內蒙古大學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八)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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