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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3日 15:04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招生章程相關信息,希望在這方面能夠更好幫助到大家。

      本文目錄一覽:

      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是一所獨立全日制本科大學,學院成立于2005年,擁有優質的教學資源,致力于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代碼:13897

      五、學院地址: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柳口路99號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海河園院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文慧南路

      六、學院簡介: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是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天津理工大學和天津中環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創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古鎮。學院緊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學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和中環企業的雄厚實力,瞄準國家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方向與京津冀協同發展,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己任,努力建設具有產教協同育人特色的應用型高校。2020年,學院被批準為天津市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

      學院設置了自動化工程、機械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工程、經濟與管理5個系。開設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智能電網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機器人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22個本科專業(含方向),形成了以工為主,工、管、理多學科協調發展態勢。目前,學院在校學生8300余人。

      機械工程系所屬專業在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海河園院區就讀,其他專業在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就讀。如就讀地址發生調整,學院將另行公布,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設立招生監督舉報*,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使用需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審批,用于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錄取過程中,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調整意見,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學費標準: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智能電網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機器人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收費18000元/年·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收費15000元/年·生。如*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規定的標準為準。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收費標準為六人間1000元/年·生、四人間1200元/年·生。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22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九條?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的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依此類推。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專業錄取以投檔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將調檔范圍的考生檔案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同等條件下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各省(市)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其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各省(市)考生須滿足學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學院所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依據《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按照《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中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院建立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院級各級獎學金。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制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學院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六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參加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活動而造成的損失,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七條?學院是獨立學院,尚未開展減免學費工作,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濟困難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

      E-mail:tjzhiczb@

      咨詢*:022-86437526、86437522

      傳真:022-86437528

      通訊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柳口路99號

      郵政編碼:300380

      監督*:022-86437600。

      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天津理工大學校長辦公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審核。

      第四條 學校性質

      一、學校名稱:天津理工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0

      五、校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

      第五條 學校概況

      天津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結合,工、理、管、文、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本科招生專業61個,覆蓋工、理、管、文、藝等學科門類。學校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杰青、優青等一批優秀人才;注重教學科研創新平臺建設,建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級工程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等平臺;獲批國家首批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0個。有一級學科碩士點2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天津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我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20年面向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等。

      第十二條 本科學費標準: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每生每學年4400元,理工、外語類每生每學年5400元,藝術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12000元,美術學類(攝影)每生每學年15000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①、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西庫提米分校合作動畫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0000元;②、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西庫提米分校合作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24000元;③、與加拿大湯姆遜大學合作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18000元;④、與日本大阪產業大學合作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12000元。進入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采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開設的軟件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發改委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

      住宿費標準: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我校2020級新生中,軟件工程專業在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上學(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其他專業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學(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上學。

      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確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總分(投檔分)為主要依據,綜合素質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我校在各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錄取時,執行各相關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關于各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革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的相關規定。

      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五條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考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市)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時將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總分(投檔分)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檔政策執行。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執行,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我校招生計劃數量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類推。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遵循“專業志愿清”原則),無專業級差,即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投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該專業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尚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對于江蘇省普通類考生,我校普通類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及對選測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計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二十條 對各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高考總分(投檔分)相同條件下,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對其他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高考總分(投檔分)相同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專業志愿順序相同,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兩科高考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和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生等稱號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中所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我校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對考生視力、色覺、身高等有所要求,具體體檢標準參照海事局最新頒布標準執行(或請詳查我校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 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報考我校英語、日語專業,不需要參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口語測試。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聽障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聽障本科學生招生簡章》。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 按照規定,學校在接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錄取審批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入學及管理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應征參加中國人民*(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經學生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為其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藝術類考生入學后將進行專業復試,復查或復試不合格者將按上級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學后,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學分制。

      第二十九條 天津理工大學設有覆蓋面近40%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條 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天津理工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注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理工大學關于授予本科生學士學位的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天津理工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022-60216795

      監督*:022-60216276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 郵編:300384

      招生網址:zsb.tjut.edu.cn E-mail: zsb@tjut.edu.cn

      天津理工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章程經 天津理工大學 校長辦公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審核。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 天津理工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0

      五、校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

      天津市河西區賓館南道5號( 天津理工大學 華信軟件學院)

      第五條 天津理工大學 是天津市市屬重點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結合,工、理、管、文、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

      天津理工大學 現有本科生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有本科專業62個,覆蓋工、理、管、文、藝等學科門類。有一級學科碩士點15個、二級學科碩士點69個、工程碩士學位授權領域13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六條我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我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面向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按照規定時間寄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

      本科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400-54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12000-150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240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30000元;進入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采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開設的軟件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1500元。如*對當年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規定的標準為準。

      我校2016級新生中,軟件工程專業在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和 天津理工大學 華信軟件學院上學,其他專業新生在 天津理工大學 上學。

      第十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確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總分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二條錄取時將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總分(投檔分)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檔政策執行。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執行,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我校招生計劃數量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類推。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遵循“專業志愿清”原則),無專業級差,即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投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該專業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尚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按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實行屬地化管理并負責組織實施的管理體制,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文藝、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測試考核。

      第十五條對于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必測科目為4C且技術科目合格者,均具有報考我校資格,不同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計劃公布為準。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2017年在浙江招生專業(類)對高考狀元多少分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七條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專業志愿順序相同,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兩科高考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和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生等稱號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七條之規定。

      第十八條對天津生源考生,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高考總分相同條件下,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專業志愿順序相同,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者。首先比較考生數學和英語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若相同,再比較考生其他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首先比較考生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為A的數量,如相同,再比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為B的數量,依次類推)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先錄取成績較佳者。

      高考總分相同條件下,可先對普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

      報考我校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中所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我校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對考生視力、色覺、身高等有所要求,具體體檢標準參照海事局最新頒布標準執行(或請詳查我校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報考我校英語、日語專業,不需要參加省市招辦組織的口語測試。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 天津理工大學 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按照規定,學校在接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錄取審批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天津理工大學 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藝術類考生入學后將進行專業復試,復查或復試不合格者將按上級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生入學后,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學分制。

      第二十六條 天津理工大學 設有覆蓋面近40%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七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頒發 天津理工大學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 天津理工大學 關于授予本科生學士學位的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我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廢止,并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整個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工作,統一由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按照本章程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我校鄭重聲明: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考生和家長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詢人員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規定的承諾。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 天津理工大學 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022-60216795監督*:022-60216276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郵編: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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