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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安徽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3日 22:15 大學路

      廣東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安徽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對這方面很關心,大學路整理了相關文章,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一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廣東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411.html" title="安徽醫科大學">安徽醫科大學</a>招生章程

      重慶醫科大學招生簡章">2022年重慶醫科大學招生簡章

      重慶醫科大學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在2012年入選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現有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重慶醫科大學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重慶醫科大學招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重慶醫科大學(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1956年由國務院批準成立重慶醫學院, 1985年更為現名重慶醫科大學。

      辦學性質:重慶市人民*舉辦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

      院校代碼:10631(國標碼)

      學校地址: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重慶市渝中區醫學院路1號);重慶醫科大學縉云校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61號);新生入學報到地點為縉云校區(“5+3”一體化第一年在合作辦學高校西南大學復旦大學);在四川招收的專科新生,就讀地點在四川省西昌市涼山衛生學校

      郵政編碼:400016????????? 學校網址:

      招辦*(傳真):023-65714673, 65714674,68485358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學校相關領導、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執行及監督。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2650畝,建筑面積約114萬平方米。藏書215萬冊,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6810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7124人,本科生18824人,留學生604人。學校現有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個國家重點學科,8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2022年1月科睿唯安發布),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重慶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8個。

      二、錄取原則

      1.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根據不同省、自治區及直轄市制定的高考錄取規則,分順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綜合改革三種方式進行錄取:

      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按投檔分對進檔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滿足考生專業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按投檔分對進檔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滿足考生專業志愿,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首先考生必須符合填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實行“專業+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學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愿單位,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學校主要審查學生的體檢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缺額計劃參加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對投檔到我校同一專業組的考生,按預先公布的分專業計劃,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缺額計劃參加征集志愿。

      3. 對未直接投檔到專業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無專業級差,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機構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認可20分)。若投檔分數相同,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排位規則執行,若無排位規則,我校均按語數外總分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位。當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若考生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則調劑到考生投檔的同一批次(或專業組)內未錄滿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學校予以退檔。

      4.內蒙古實行志愿清,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計劃已滿,考生又不愿服從專業調配則退檔。

      5.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10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6.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120分(總分150分),因其為高收費項目,只錄取有志愿考生,不調劑到該專業。

      7.我校英語專業、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我校所有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法醫學專業主要就業方向為公檢法機構,相關性別要求請參考公招條件);部分專業用人單位對身高有一定要求,請考生自行了解。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醫學類專業體檢表上矯正視力不得大于800度;口腔醫學專業不招“左利手”(俗稱“左撇子”)。聽力受限、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等需慎報醫學專業,其它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將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三、生源范圍

      今年我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及港澳臺地區招生,錄取批次在各省(市、自治區)有所不同,具體情況詳見各省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重慶醫科大學計劃情況及說明。

      四、收費標準

      1.學費:我校從2017級普通本科專業起實行學分制管理,根據不同專業和層次收費,各專業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初根據國家規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標準預收。學費分為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專業學費固定不變,學分學費按學生每學年實際修讀課程學分收取,學生學費每學年末結算一次;

      專科學費6000元/年;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學生第1學年收費分別按聯合辦學大學收費標準執行;第2—5學年收費按我校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標準執行;第6—8學年研究生階段收費按照當年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執行,同時享受研究生相關獎助政策。

      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6.2萬/每年,赴英國萊斯特大學培養的一年參照英方的收費標準執行。

      2.住宿費:標準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4.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變動,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公示信息可見學校網站財務處網頁“信息公開”。

      五、學生資助

      學校建立了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認真落實“獎、貸、助、勤、免、補”等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設有臨時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校內資助項目,踐行“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嚴承諾。

      1.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3)校內三個等級獎學金分別為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2.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中的品德優良、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和校內的各類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學校還設立了“貧困學生精準資助基金”,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一些臨時困難需求;

      3.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

      4.臨床醫學(“5+3”一體化)碩士階段可獲得各類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三助崗位津貼),獎助學金覆蓋范圍100%。經濟特別困難的研究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緩交學費和臨時困難補助。

      六、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并符合重慶醫科大學畢業、授位相關管理規定者,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以下證書:

      1.“5+3”一體化畢業學生:頒發重慶醫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及學士學位、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證書,通過國家和重慶市衛健委相關考試,可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及學士學位證書,臨床醫學(檢驗醫師培養試驗班)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上會注明“臨床醫學(檢驗醫師培養試驗班)”。

      3.專科畢業生:頒發重慶醫科大學專科畢業證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根據重慶醫科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籍管理辦法,學生符合雙方有關學位的規定,可以獲得重慶醫科大學臨床醫學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以及英國萊斯特大學臨床科學理學學士學位

      七、學校將依據學生在校期間的學業情況、培養需求,在專業課程學習階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學基地完成。

      八、臨床醫學(本科)、臨床醫學(“5+3”一體化)由學校隨機分配到第一臨床學院、第二臨床學院完成培養;兒科學(本科)、臨床醫學(“5+3”一體化,碩士段培養方向兒科學)在兒科學院完成培養;中外合作辦學培養由國際醫學院負責。

      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2022年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福建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為確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開展,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省級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福建醫科大學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福建醫科大學(國標代碼:10392)

      第四條? 辦學性質、層次:省屬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上街校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350122)

      臺江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號(350004)

      第六條? 學校簡況:福建醫科大學創建于1937年,是我國建校較早的公立本科醫學院校之一,是一所以醫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完整人才培養體系的福建省“ 雙一流 ”建設高校,是福建省衛生人才培養中心、醫學科學研究中心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2020年,學校榮獲第二屆全國文明校園稱號。

      學校現有上街、臺江2個校區,規劃占地約1550畝,有教職醫護員工13540多人(含附屬醫院),在校全日制學生17000多人。專任教師(含臨床教師)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超55%,具有高級職稱教師占70%。擁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爾”獎章獲得者2人、歷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25人,國家級教學團隊和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2個;有國家級 特色專業 4個,國家級 一流本科專業 建設點9個;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有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后工作站4個,院士工作站2個。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化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現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等省級 一流學科 6個。

      學校擁有附屬協和醫院、附屬第一醫院、附屬第二醫院、附屬口腔醫院4所直屬附屬醫院。擁有協和臨床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省立臨床醫學院、福總臨床醫學院、婦兒臨床醫學院、腫瘤臨床醫學院等8所臨床醫學院,在福建省設有1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23所臨床教學醫院及96個專業實踐教學基地。附屬醫院中擁有神經內科、血液內科、心臟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4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35個。附屬協和醫院、附屬第一醫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設的高水平醫院,均進入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醫院百強排行榜”和香港艾力彼醫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國醫院競爭力·頂級醫院百強榜”。附屬第一醫院與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共建的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福建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濱海院區)為全國首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附屬協和醫院為綜合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牽頭建設單位,附屬第二醫院為首批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附屬口腔醫院為專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依托建設單位。

      學校綜合實力位于全國同類醫學院校先進行列。我校 畢業生 廣受用人單位歡迎,近年來 就業率 始終保持較高水平。許多校友成為我國尤其是福建省醫療健康領域的領軍人物和骨干力量。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有關報考要求

      第七條? 2022年學 校招 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 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外語語種要求:錄取時,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多門核心課程部分章節采用漢語、英語雙語教學。

      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于專業的培養要求和 就業 特點,臨床醫學類、基礎醫學類、生物科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生物工程類、護理學類、口腔醫學類、心理學類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議軀干及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報考以上專業。

      第十一條? 新生 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經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工作機制;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規定;以考生填報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生源情況等確定調檔比例,實行 平行志愿 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不超過105%,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專業調配辦法:

      1.普通類專業投檔選定“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確定專業。若考生總分相同時,對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排序進行錄取;未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 理工 類及綜合改革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或首選科目成績高低排序,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2.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專業組” 填報志愿 的省份,僅調劑至同一“院校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不進行跨專業組間調劑。

      3. 內蒙古 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擇優錄取。

      4.對于未完成計劃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調劑志愿的進檔考生只能安排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有關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第十六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 在福建省招收地方專項計劃中,其招生對象及資格條件、志愿設置與錄取辦法等均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在福建省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項目中(簡稱“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對象、錄取程序、教務管理、 畢業 就業等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定向委培生錄取后需與當地縣(市、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排的縣級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得參加全日制 研究生 入學考試。

      第十九條? 為支持做好優秀少數 民族 人才的培養工作,學校繼續招收 新疆 地區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錄取時,根據學校招生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等,依據學校專業調配原則進行調配,直接確定錄取專業。預科結業時,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第二十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五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一條?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政策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省級、學校招生工作廉政相關規定。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0591-22860679。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費 標準:依據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等主管部門文件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助產學、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預防醫學、放射醫學等專業6760元/生·學年;智能醫學工程、康復治療學、眼視光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等專業6240元/生·學年;生物制藥專業6200元/生·學年;生物信息學、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5460元/生·學年;運動康復專業5040元/生·學年;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專業5000元/生·學年。臨床醫學“5+3”一體化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專業的研究生階段按照當年研究生學費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區學生公寓(4人間),住宿費為1300元/生.學年(含空調費1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四條?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福建醫科大學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規定》(閩醫大〔2016〕133號)文件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體系,涵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雜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師生愛心捐贈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刻苦 學習 ,奮發向上。

      優秀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等國家獎助學金和“協和獎學金”“美國 校友會 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10余項校級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學校制定了《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二十七條? 學生完成學業并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學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八條? 錄取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網站上。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招生郵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詢*:0591-22862773(含傳真)、4009180081

      資助政策咨詢*:0591-22860673

      通訊地址: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本科招生辦公室(350122)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福建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安徽醫科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1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安徽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安徽醫科大學(國標代碼:10366),簡稱安醫大;英文譯名為AnhuiMedical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AHMU。
      第三條安徽醫科大學是安徽省屬重點大學,是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第一批綜合改革試點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本科辦學地址分為:梅山路校區、翡翠路校區和東校區。梅山路校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號,郵編:230032;翡翠路校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翡翠路15號,郵編:230601;東校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唐河路(原玉皇山路),郵編230012。
      第六條安徽醫科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安徽醫科大學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對普通高考的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統一領導。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指導組,現場指導具體錄取工作。
      第八條安徽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安徽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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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計劃
      第十條安徽醫科大學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等因素,擬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安徽省教育廳審批。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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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安徽醫科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廳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項基本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第十三條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進檔。
      第十四條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五條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分別按照各自省(直轄市、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執行。非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專業錄取時采用高考排序成績,無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六條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政策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我校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內隨機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政策不允許專業調劑的則不予調劑。
      第十七條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有報考等級要求的,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報考等級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考慮到我校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和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以后就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不要報考我校。
      第十九條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臨床醫學“5+3”一體化(不含兒科學方向)、臨床醫學(五年制)、麻醉學和康復治療學專業新生將隨機分配至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
      5
      附則
      第二十一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假借我校名義開展招生培訓、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未經過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電子檔案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三條學費標準:按照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件和皖發改價費函〔2021〕221號文件標準收費。收費標準如有變更,按安徽省物價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校構建了包含“獎、貸、助、勤、補、減、免、償”多元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提交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學校審批等方式申請各類資助項目,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咨詢*:0551-65167746;招生辦E-mail:ahmuzsb@ahmu.edu.cn;微信公眾號:安徽醫科大學招生辦。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安徽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以上就是大學路為大家帶來的廣東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安徽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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