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今天整理了一些貴州大學報考政策解讀(貴州大學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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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貴州省教育廳。學校代碼:4152010657。學校主校區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甲秀南路。
第三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所有環節和學分,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
招生辦公室)。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按照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要求,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含藝術、體育、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專升本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學校監察室,負責監督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關舉報,維護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貴州省教育廳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并結合學校在各省的生源情況,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除西藏外)。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檔范圍內合格生源的調劑錄取。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審核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九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類型,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
第十條 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普通類、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分數以投檔成績為準)的原則確定專業(含未實行平行志愿模式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確定專業,即優先滿足專業成績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按照“志愿優先”原則確定專業。有特殊投檔、錄取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一規定確定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
第十二條 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若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則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
第十三條 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1.藝術類專業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均按照學校已發布的各類型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體育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3.旅游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考生高考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語科目滿分成績的50%,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本專業與英國林肯大學聯辦,前三年學生在貴州大學學習,符合林肯大學要求的學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學進行學習,圓滿完成學習任務修完規定學分者,頒發英國林肯大學國際旅游管理文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貴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若學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國林肯大學學習,則繼續留在貴州大學完成最后一年學業,達到畢業條件,頒發貴州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僅招收填報有明確專業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請轉專業。(具體詳情可查看其招生簡章網址
)
4.面向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兩項專項計劃僅招收省內實施區域考生,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在提前批次結束后一本批次投檔前投檔錄取。
5.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僅招收省內少數民族考生,民族預科班為一年制預科,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考試合格后,升轉到相應專業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6.專科升本科招生計劃。(1)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全省合格線;(2)專業考試成績不低于50分;(3)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30%的比例劃定各專業合格考生范圍;(4)在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計劃數以考生文化成績加專業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后擇優錄取。如果出現招生計劃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情況,則以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試成績再相同,按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5)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的剩余計劃進行調整。該計劃所招學生就讀于貴州大學人武學院校區。
第十四條 《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招生
1.音樂表演專業(《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僅在貴州省內招收西洋樂器、美聲唱法的考生,考生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該科成績不低于生源省英語科目滿分分值的50%,音樂類專業成績均須通過生源省音樂類統考本科專業合格資格且省內考生成績不低于200分、省外考生成績不低于專業滿分成績的65%。本專業與美國特洛伊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第一學年在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并取得托福成績(總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績(總分至少 6.0 分),且滿足美國特洛伊大學錄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學年到美國特洛伊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第四年返回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后續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商定的121項目所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貴州大學 “音樂表演”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美國特洛伊大學的音樂類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在藝術類相應批次投檔錄取。
2.英語專業(《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該科成績不低于生源省英語科目滿分成績的70%。本專業按商務英語方向培養。本專業與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曼斯菲爾德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第一學年在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并取得托福成績(總分不低于61分)或雅思成績(總分不低于6.0分),且滿足美國曼斯菲爾德大學錄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學年到美國曼斯菲爾德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第四年返回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后續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商定的121項目所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貴州大學“英語”本科畢業證書、“文學學士”學位證書,美國曼斯菲爾德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在本科一批次投檔錄取。
3.金融學專業(《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該科成績不低于生源省英語科目滿分成績的70%。本專業與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第一年在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并取得托福成績(總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績(總分至少 6.0 分),且滿足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錄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學年選送到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第四年返回貴州大學完成規定的后續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商定的121項目所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貴州大學“金融學”本科畢業證書、“經濟學學士”學位證書、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在本科一批次投檔錄取。
上述三個實驗班專業的學生僅招收填報有明確專業志愿的考生。凡進入實驗班項目的學生必須按照本專業實驗班教學計劃安排(含國外學習階段)完成學業,未進入國外學習階段的學生,將編入下一年級121項目實驗班相同專業學習,直至完成該項目培養計劃安排(含國外學習階段)方可取得相關專業學歷學位。三個專業實驗班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也不能轉入該實驗班對應的普通類專業。(具體詳情可查看招生簡章網址
)
第十五條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當地省(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進行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必須達到兩科B(含)以上,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若分數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級順序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招收內地新疆高中班計劃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錄取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年基礎平臺課程學習后,將結合學生高考成績、學習成績及志愿,按照學校大類分流辦法,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的英語、音樂表演、金融學共計四個專業高考語種為英語外,其余專業語種不限,但新生進校后,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主要為大學英語,少數學生可申請并經所在學院推薦選擇修讀大學日語、大學俄語、大學法語、大學德語作為大學外語必修課程。
第十九條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
第二十條 部分專業特殊要求:1、建筑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園林專業要求具有一定美術基礎,無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醒目疤痕,口齒清楚,無殘疾。其余專業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旅游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情況: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24000元/年執行。在國外學習期間由外方按當地的規定及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的音樂表演專業、英語專業、金融學專業收費情況:(一)貴州大學按普通本科學生收取學費,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每生10800元/學年、英語專業和金融學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生4920元/學年;(二)在國外學習期間由外方按當地的規定及標準收取費用;(三)本項目合作單位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向學生收取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及復查:
1.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根據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準,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2周內未到校報到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按照《貴州大學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暫行辦法》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將視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后,將統一集中在陽明學院培養一年(除藝術類專業、軟件工程專業、護理學專業、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實驗班的音樂表演專業、英語專業、金融學專業、第二批次專業新生外)。
第二十三條 獎貸(助)學金及就業: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采取國家助學獎、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社會捐助等多項有效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旅游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在英國林肯大學學習期間,英方給予不低于2000英鎊的獎學金,國內不再給予資助。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貴州大學招生聯系方式:
信息公開網站:
聯系*: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
監督*:0851-88292118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注:章程內容最終以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為準
2021年貴州大學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結合貴州大學科技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大學科技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貴州大學科技學院
第四條院校代碼:4152013649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上級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十二條學院根據貴州省教育廳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院在各省的生源情況,面向全國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預留計劃10個,用于平行志愿投檔范圍內合格生源的調劑錄取。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調下,學院可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適當的調整。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院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五條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沒有級差要求。
第十六條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若該專業計劃錄滿,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十七條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
第十八條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按生源省投檔規則,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在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時,若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則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專升本招生錄取時,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全省合格分數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按照分專業分科類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以下稱“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擇優錄取。如總分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試成績再相同,按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1、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學院已發布的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僅招收省內少數民族考生,民族預科班為一年制預科,在貴州大學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考試合格后,升轉到學院相應專業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3、專科升本科專業招生。學院將根據考生生源情況,對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按照省教育廳和招生考試院的要求進行調整。招生計劃及專業按照學院已發布的招生簡章中為準。
第二十一條招收的學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條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新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教學語種。
第二十三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加分規定予以認可。
第六章收費標準與獎勵、資助
第二十五條學費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元/年):12000。
住宿費標準(元/年):900、1100。
學院有“獎、助、勤、貸、免”學生資助體系,符合相關條件均可報名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貸款,對貴州省對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學生,學校均按規定標準先予減免學費3830元。
第二十六條學院為優秀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競賽優秀獎學金、科技創新優秀獎學金、文體優秀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優秀團隊獎等。此外,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等。
第七章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畢業頒證: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大學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大學科技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縣濛江大道
郵政編碼:550600
咨詢*:0854-7061500;7061503;7061572
電子郵箱:kjxyzsb2001@163.com
學院網址:
學院微信公眾號:貴州大學科技學院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貴州大學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導語】 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獲悉,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節學校全稱:中國美術學院(英文名稱China Academyof Art,國標代碼10355),前身為國立藝術院,創建于1928年,現為浙江省人民*、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美術學學科入選「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在全國高校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美術學、設計學均獲評A+,藝術學理論、戲劇與影視學分獲A-、B+,學科綜合水平居全國藝術院校之首。2019年,中國畫、書法學、繪畫、雕塑、跨媒體藝術、藝術史論、建筑學、風景園林、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13個專業獲批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美術學、公共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藝術、工藝美術7個專業獲批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堅守「建設體現中國文化美術研究和教育水平的世界一流美術學院」的辦學定位,著力培養「品學通、藝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現已有杭州南山校區、杭州象山校區和上海張江校區等三個校區,目前正在規劃建設杭州良渚校區,計劃于2021年建成。
第三條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美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于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全國統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招生重大事宜并報學校黨委會決策。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管校領導擔任主任。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外地(非辦學機構所在地)考點招生工作組,負責該考點的宣傳、咨詢和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①各專業(類)中所包含的專業方向詳見第四章的「三、2021年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方向」。
②書法學(書法與篆刻)專業中計劃「+1」指1名2020年招生2021年入學的新疆預科生計劃。
③工業設計專業擬面向浙江省、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上海市招生,其中浙江省擬計劃招收50人,省外擬計劃招收35人。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報考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立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現役軍人須經軍級以上政治部批準);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級統考合格生源(未組織專業統考的省份及省統考未涵蓋的專業除外),藝術理論類專業各省對省級統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執行。
特別提醒:對于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須在物理、歷史、技術3門科目中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須選考物理科目方可報考;其他專業對考生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因觸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至報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試中舞弊被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入學資格,并規定本年不得報考者。
第五章報考要求與流程
第十三條凡符合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報考條件的報考者必須在規定時間辦理「網上報名與交費」手續。未按規定流程報考或報考手續不全的視為報考不成功,不得參加考試,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時間:
初試報名: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逾期不予補報)。
復試報名: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6日(逾期不予補報)。
【藝術學理論類、建筑學無需校考報名】
二、報名網址
考生請登錄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進入中國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考系統(
)。若上述報名通道出現報考擁堵的情況,我校將開通備用報名通道。
三、網上交費標準:考生招生考試費按初試每人次180元標準交納(中國畫專業在報名時交納)。
四、報考專業限額:
初試:考生可在初試報名類別中國畫、書法學、美術學與設計學類、錄音藝術中選擇一個報名。其中:書法學、美術學與設計學類、錄音藝術參加初試,中國畫專業直接參加現場復試。
復試:書法學專業初試合格考生選擇本專業其中一個招考方向參加現場復試;美術與設計學類初試合格考生可選擇填報二個招考專業(類)參加現場復試。請考生合理安排考試時間,避免考試沖突。
第六章考試事項
第十四條初試
初試時間:2021年1月13日——1月15日(我校將根據初試報名人數,以計算機隨機方式編排分日分場次考試,考生可于2020年12月31日起登錄網上報考系統查詢具體考試場次、時間)
考試形式:網絡遠程考試
1、我校于2021年1月9日——1月15日開放網絡遠程考試準考證打印,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進入中國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考系統(
)打印「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初試準考證」。
2、考生憑「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初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網絡遠程考試(初試),考試中發現考生有舞弊行為的,立即取消其應試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門。
3、初試只評科目合格與不合格,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初試合格人數(參加復試人數)不超過本年度招生計劃數的8倍。初試考試成績將于2021年1月底前公布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上,考生可登錄查詢初試考試結果。
4、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發布的有關網絡遠程考試的相關公告。
第十四條復試
考試形式:現場考試
考試地點:中國美術學院象山中心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象山352號)
*中國畫基礎:主要考查中國畫專業基礎素養和造型能力(含書法)。中國畫創作:主要考查中國畫專業創作和獨立思考能力。考生報考中國畫專業時,以傳統筆墨技法或素描速寫技法選擇其一進行考試(選擇素描速寫技法不考查書法)。
*設計創作:主要考查考生創意邏輯能力和設計表現能力。
*命題創作:根據命題以素描或色彩完成單幅美術創作。
復試注意事項:
1、我校于2021年3月6日——3月14日開放現場校考復試準考證打印,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進入中國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考系統(
)打印「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復試準考證」。
2、考生憑「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復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復試。考試中發現考生有舞弊行為的,立即取消其應試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門。
3、考生須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試報名時間內到本人戶籍所在地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和體檢。(注:參加校考專業的考生只有取得中國美術學院專業合格證后,方可填報中國美術學院志愿。)
4、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由考生戶籍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辦理。
5、專業復試考試成績將于2021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上,考生可登錄查詢復試考試結果、打印復試成績單。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網上打印專業合格證。
6、中國美術學院專業教學為基礎和專業「兩段式」教學模式。
第七章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學校開設的藝術學門類下所有專業以及建筑學類專業文理兼招,屬于藝術類第一批錄取,具體錄取批次按各省有關規定執行。工業設計專業安排在普通類錄取,具體錄取批次按計劃投放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錄取規則
(一)學校屬于專業考試自主命題的藝術院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的報考專業如為所在省統考范圍內的專業,應先參加所在省統考,省統考合格后,參加學校自主命題的專業考試成績才有效。請考生咨詢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的統考合格要求,我校將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統考專業合格要求執行。
(二)報考我校的全國考生均按我校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進行錄取,我校將參考浙江省普通類新一段線的75%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遵循考生專業志愿,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依次從第二志愿、服從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按此錄取仍未完成該專業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調劑錄取。
(三)學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四)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五)學校開設的藝術學門類下所有專業以及建筑學類專業不區分文理科按統一標準錄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以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藝術學理論類專業:符合各省統考要求的報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2)建筑學專業:省級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合格的報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3)其他藝術類專業:本校自主命題的專業復試考試分數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復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專業復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復試成績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綜合分折算公式:
綜合分=專業復試成績總分÷專業復試成績滿分×60+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高考文化課滿分×40
(六)工業設計專業錄取按計劃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投檔規定執行,進檔考生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分別以物理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七)對考生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證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本章程規定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視情節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取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學費標準:每生15000元/學年(其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每生6000元/學年)。住宿費按規定另行繳納。
第二十二條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助學貸款(額為8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慎重做出報考選擇。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國美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中國美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網址:
招生辦公室聯系*:0571—87164630
傳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報考我校,請致電國際教育學院或登錄網站查詢(網址:
,聯系*:0571—87164712)。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簡章、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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