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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天津傳媒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5日 11:39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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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錄一覽: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天津傳媒學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招生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地址:北京市順義區牛欄山鎮,郵政編碼:101301?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四條?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教發函[2005]92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京教計[2005]52號)文件批準成立,是普通高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

      第五條? 學院的舉辦方是北京工業大學,合作方是北京耿丹教育發展中心。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七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條? 學院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計劃執行情況、考生投檔和錄取信息等均第一時間在學院招生網站及招生自媒體平臺公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舉報*:010-69410175。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由學院院長、主管院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北京市教委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預留計劃使用:學院普通類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藝術類總計劃的15%,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

      第十五條? 我院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入學后可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結合個人意愿進行專業選擇和分流。

      第十六條? 學院各專業錄取批次、調檔比例、專業代碼等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并按加分后成績分配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以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為依據。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藝術類除江西省、天津市的校考專業外直接使用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簡稱“省統考”成績)。

      第二十條? 報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江西省、天津市校考考生在文化課合格后,按我院校考成績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內蒙古,我院普通類和藝術類均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錄取時,要求美術統考過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二條? 提檔后按照高考總分優先(考慮政策加分)的原則,根據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高考總分相同,依次優先錄取專業志愿順序靠前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若同一專業(類)考生高考總分和語數外成績均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亦相同,則綜合考慮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或會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我院嚴格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核準的學費標準和相關退費政策。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為:

      第二十五條 我院建立了“獎、勤、助、貸、補、征兵”等方式于一體的資助育人體系,為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面保障,入學后可具體咨詢學院學生事務辦公室。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咨詢方式:

      *:(010)60413296、60413297、60413298、60413299? 傳真:010-60413295

      招生咨詢地址:學院南門學生服務大廳招生就業辦公室;

      招辦微信公眾平臺:耿丹招辦

      招辦微博: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招辦

      學院網址:

      招生網址:

      郵箱:gengdanzhaosheng@163.com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2022年天津傳媒學院招生章程

      天津傳媒學院是民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共設立了22個本科專業,學院切實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此次招生工作,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傳媒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傳媒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規定,為保證和規范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傳媒學院

      二、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3659

      五、辦學地址:天津市薊州區盤山大道68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傳媒學院(學校代碼13659)前身為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經國家教育部批準,于2004年成立),是以培養我國文化藝術與傳媒類人才為主要辦學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天津市人民*同意,轉設為天津傳媒學院。

      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在全國招生,設有22個本科專業,覆蓋了藝術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工學等學科門類,在校生人數8100余人。

      學校下設八院二部:音樂學院、舞蹈學院、戲劇學院、影視學院、播音主持藝術學院、動畫與數字媒體學院、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基礎課教學部。目前,專業學科的建設趨于成型,構建了藝術與傳媒教育的基本框架。2022年計劃招生的專業有: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錄音藝術、戲劇影視導演、表演、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新聞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文化產業管理、公共藝術、英語、數字媒體技術等本科專業。

      學校堅持藝術教育與社會接軌、與市場接軌、與國際接軌、與時代接軌的辦學理念,逐步凝練和打造特色品牌專業;堅持主動適應文化產業發展需求,強化“開放式辦學、多元化培養、鏈條型結構”的專業建設思路,使全校上下形成共識,穩步推進學校的綜合發展,辦好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藝術與傳媒教育。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落實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市)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以合理有效調節上線生源不平衡為基本原則。

      第七條??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學費標準為藝術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其中我院舞蹈類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文學、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錄音藝術、動畫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普通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我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為:每生38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2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果*對當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我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我院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少于我院在當地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及原則。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考生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所報志愿均未被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北京、天津、山東、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南、廣東等省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自主招生考核評價中使用。

      第十二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進檔后,專業錄取以“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或專業大類志愿排序錄取”為原則。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是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學籍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同等情況下,文化考試成績優秀考生優先錄取。文化和專業分數都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四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我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第一時間查詢錄取結果,并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傳媒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傳媒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獎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天津傳媒學院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我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

      *:022-23910371(含傳真)????022-23910195

      地址:天津市薊州區盤山大道68號

      郵編:301901

      郵箱:tyzhaoban@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2022年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為了保證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山西大學商務學院

      2.學院代碼:13533

      3.辦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4.辦學性質:民辦

      5.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組織機構

      1.山西大學商務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組,招生工作領導組由學院全體黨委委員、院務委員、紀檢委員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六條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七條錄取原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試成績為主要指標,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普通高考錄取原則:

      (1)文史、理工類錄取原則:

      對于進檔考生,采取“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藝術類錄取原則:

      美術類專業:對于進檔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類專業:對于進檔考生,先按男女分類(男30女60),再按考生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額,則增加至女生(男生)。

      音樂表演專業:對于進檔考生,聲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器樂分行當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某些器樂行當一志愿如有缺額,則按以下行當順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當:小提琴、二胡、鋼琴、琵琶、古箏、竹笛、手風琴、打擊樂、薩克斯、電吉他。每次每行當錄取1名考生,依次重復操作,直至完成專業總招生計劃)。

      (3)體育類錄取原則:

      對于進檔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江蘇省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原則。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較高的考生,如等級也相同,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史類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5)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學院在北京、浙江、山東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7)投檔比例: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8)應、往屆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9)外語語種不限,無口語成績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語專業,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服從學校安排。

      (10)單科成績無要求。

      (11)男女比例不限(除舞蹈類專業)。

      (12)對加分考生錄取時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3.專升本和對口升學本科錄取原則:

      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

      4.同分排序原則:

      普通類: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并列時按單科成績進行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類單科排序辦法按照生源地相關規定執行,上年被錄取后未報到考生將排在同分數考生的最后);對口升學、專升本同分數的比較順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中心相關文件執行。

      藝術、體育類:若出現考生專業成績并列時,按考生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并列時,按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和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規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

      學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廳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院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結合往年的招生錄取情況、專業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的招生計劃。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國15個省(市、區),詳細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預留計劃數執行國家的有關標準,即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解決各地統考上線同分段生源計劃的不平衡,預留計劃需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批準、院紀檢監察室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收費標準

      我院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畢業生頒發證書名稱及種類

      凡被我院錄取的本科生學業期滿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二條錄取通知書簽發人信息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趙隨民,職務:院長

      第十三條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2.我院設立有多項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困難補助等,同時學院還提供有勤工助學崗位。

      3.我院招生咨詢人員對考生咨詢的填報志愿意見僅供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部門: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郵編:030031

      *:0351-79424777691668

      傳真:0351-7982166

      E-mall:zsb@sxu.edu.cn

      網址:

      乘車路線:太原市火車站乘901、902路公交車山大商院站下車,往西200米即到;太原市火車南站(高鐵站)乘901、902、903、909路公交車山大商院站下車,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天津傳媒學院招生章程)全部內容了,了解更多相關信息,關注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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