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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國標代碼:13983
江蘇省招生代號
普通文、理及藝術類專業招生代號:1833;
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招生代號:1853;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招生代號:1876。
收費許可證號:05004806400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32050600000311號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證第232000003295號
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號:蘇教發廣字(2015)第A002-2號
一、學校名稱: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制與學習年限:學制4年;學習年限3—8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費。
1.學費:以學位授予類別為依據,人文社科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準為14000元/人;理工科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準為15000元/人;藝術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準為16500元/人;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每學年學費標準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國愛達荷大學學習者,國外學習費用按照相關規定另收);金融學(教改實驗班)學費按照省物價局等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2.書籍、講義等代辦費按實收取。
3.住宿費:2000元/年。
八、退費辦法
對已錄取考生因各種原因退學、轉學、出國而終止學業的,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規定,退還全部或部分學費、住宿費。
九、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等以相關省份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今年我院在江蘇、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等1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均有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或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院招生信息網
。
2.我院在江蘇省招生錄取批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三批,填報志愿時間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江蘇招生考試報》。
3.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只招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采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
十、報考條件
1.凡符合當年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生的專業。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同時,報考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江蘇省空中乘務專業(含高鐵、海乘)專業聯合考試空中乘務合格資格。
3. 高考外語語種及要求
報考我院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報考我院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或日語;報考我院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及金融學(教改實驗班)的考生,因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報考我院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4.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
提前批次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及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CC外,其它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1B1C,四門必修測試科目等級均不低于C,技術科目合格。
十一、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3.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普通類專業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非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總分從高到低按其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安排錄取專業。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選考科目及其成績的認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執行。
十二、預留計劃及使用說明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本科高校可以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我校1%預留計劃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
十三、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證書類別:本科學歷證書
十五、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士學位。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是我院與美國愛達荷大學(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辦學項目,實行“3+1”培養模式。前三年在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就讀,愛達荷大學派教師教授1/3專業課程,第四年符合條件者可赴美國愛達荷大學(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讀,兩校互認學分;第四年因故不赴美學習的學生,在我院繼續學習。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工學學士學位;符合美國愛達荷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可授予美國愛達荷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金融學(教改實驗班),是教育部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與美方大學共同合作設立的,作為《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的子項目,已通過省教育廳批準備案。新生第一學年在我院學習,課程由我院教師和美方合作大學教師共同承擔,專業課程實施中英文雙語教學;第二、三學年學生將赴美進入121項目美方合作大學學習,第四學年返回我院學習;第二、三年因故不赴美方大學學習者,在我院金融學專業繼續學習,并按照我院金融學專業培養方案培養。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符合美方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可授予美方大學學士學位。
十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郵編:215104
學院網址:
招生網址:
電子郵箱:sdwzzs@*.com
咨詢*:0512-66551901
咨詢 Q Q:1849026034
微信賬號:sdwzzs
傳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監督*:0512-66576346
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名稱:蘇州城市學院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983,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2020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同意蘇州大學文正學院轉設為蘇州城市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由江蘇省人民*負責領導,隸屬蘇州市人民*管理。學校辦學類型定位于應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技術型、管理型人才。學校以“地方性、應用型、開放式、特色化”為辦學理念,以師生愛戴、同行尊重、社會認可、人民滿意為辦學使命,以立足蘇州、服務江蘇、輻射長三角、影響全國為服務面向,努力創建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鮮明特點的國內一流應用型大學。
第四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城市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蘇州城市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高考外語語種及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或日語;報考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考生,因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第十四條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第十五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只招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采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后可報考。
第十六條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山西省、貴州省、甘肅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統考或校級聯考并合格,且2022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招生省份該批次控制線后方可報考。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第十九條我校認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第二十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1.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2.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于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
3.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4.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不限類按語文成績、選考科目為物理的按數學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排序;江蘇、福建、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歷史等科目類)或數學(物理等科目類)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愿的考生。
6.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7.對體檢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可以調劑到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其它專業錄取,若均不符合,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檔考生同分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歷史等科目類)或數學(物理等科目類)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生投檔成績按照所在省份有關政策執行,進檔考生同分時,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執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錄取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二十四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按【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執行。
文科類專業:5200元/年;
理科類專業:5500元/年;
工科類專業:5800元/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6400元/年,國外學費按外方標準收取;
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學費同其他普通學生,國外學費按外方標準收取。
第二十六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四人間宿舍每生每年人民幣1500元。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積極構建“發展型資助育人”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保障機制,賦能學生成長,激勵全面發展。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網提供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郵編:215104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電子郵箱:szcuzs@szcu.edu.cn
咨詢*:0512-66551901
咨詢QQ:1849026034
傳真:0512-66551906
監督*:0512-67227571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蘇州城市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城市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城市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二、辦學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周莊大學路1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制與學習年限:學制4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物聯網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不出國學制4年,第4學年起可赴美國學習兩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發改委、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費。
1.學費:學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2.代收費:教材費、新生體檢費、軍訓服裝費等代收費在學生入學時預收,學年結束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住宿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八、退費辦法:
因各種原因退學、轉學、出國而終止學業的,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規定,退還全部或部分學費、住宿費。
九、學生資助辦法:
我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江蘇省學生資助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渠道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保”八位一體的激勵和多元化解困助學資助服務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不愁”:入學前不愁、入學時不愁、入學后不愁。
十、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等以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或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
)。
2.我院在江蘇省招生錄取批次: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其他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二批,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選修測試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等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十一、報考條件:
1.凡符合當年生源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生的專業。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所有專業進校后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報考我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物聯網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的考生,因部分課程以英語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要求:
1834招生代碼中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BC,必修測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物聯網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CC,必修測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必修測試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
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必須合格。
5.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只招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采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后可報考。
6.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我院招生專業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十二、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認可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照顧加分政策。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3.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4.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考生錄取方法本著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進檔后專業安排時采用“等級加分法”: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按等級進行加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加分后進行排序安排專業。等級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加分。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總分加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物聯網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只錄取填報有此類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
5.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選考科目及其成績的認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執行。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其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
6.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十三、預留計劃及使用說明: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院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0.5%的計劃,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
十四、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五、證書類別:本科學歷證書。
十六、證書頒發辦法:
在允許學習年限內,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與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予以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的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可授予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學士學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物聯網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生按規定完成所有教學環節,并達到國外合作院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可頒發國外合作院校學位證書。
十七、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
招生信息網: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周莊大學路1號
郵編:215325
咨詢*:0512-82190377
傳真號碼:0512-82094905
咨詢 QQ:800030620
微信公眾號:sdyyzs(蘇大應用招生咨詢)
郵箱:sdyyzsb@163.com
十八、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二十、本章程由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報考政策解讀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