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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更新:2024年01月27日 05:58 大學路

      最近經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2022年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福建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為確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開展,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省級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福建醫科大學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福建醫科大學(國標代碼:10392)

      第四條? 辦學性質、層次:省屬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上街校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350122)

      臺江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號(350004)

      第六條? 學校簡況:福建醫科大學創建于1937年,是我國建校較早的公立本科醫學院校之一,是一所以醫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完整人才培養體系的福建省“ 雙一流 ”建設高校,是福建省衛生人才培養中心、醫學科學研究中心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2020年,學校榮獲第二屆全國文明校園稱號。

      學校現有上街、臺江2個校區,規劃占地約1550畝,有教職醫護員工13540多人(含附屬醫院),在校全日制學生17000多人。專任教師(含臨床教師)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超55%,具有高級職稱教師占70%。擁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爾”獎章獲得者2人、歷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25人,國家級教學團隊和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2個;有國家級 特色專業 4個,國家級 一流本科專業 建設點9個;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有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后工作站4個,院士工作站2個。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化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現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等省級 一流學科 6個。

      學校擁有附屬協和醫院、附屬第一醫院、附屬第二醫院、附屬口腔醫院4所直屬附屬醫院。擁有協和臨床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省立臨床醫學院、福總臨床醫學院、婦兒臨床醫學院、腫瘤臨床醫學院等8所臨床醫學院,在福建省設有1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23所臨床教學醫院及96個專業實踐教學基地。附屬醫院中擁有神經內科、血液內科、心臟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4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35個。附屬協和醫院、附屬第一醫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設的高水平醫院,均進入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醫院百強排行榜”和香港艾力彼醫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國醫院競爭力·頂級醫院百強榜”。附屬第一醫院與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共建的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福建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濱海院區)為全國首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附屬協和醫院為綜合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牽頭建設單位,附屬第二醫院為首批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附屬口腔醫院為專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依托建設單位。

      學校綜合實力位于全國同類醫學院校先進行列。我校 畢業生 廣受用人單位歡迎,近年來 就業率 始終保持較高水平。許多校友成為我國尤其是福建省醫療健康領域的領軍人物和骨干力量。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有關報考要求

      第七條? 2022年學 校招 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 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外語語種要求:錄取時,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多門核心課程部分章節采用漢語、英語雙語教學。

      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于專業的培養要求和 就業 特點,臨床醫學類、基礎醫學類、生物科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生物工程類、護理學類、口腔醫學類、心理學類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議軀干及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報考以上專業。

      第十一條? 新生 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經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工作機制;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規定;以考生填報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生源情況等確定調檔比例,實行 平行志愿 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不超過105%,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專業調配辦法:

      1.普通類專業投檔選定“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確定專業。若考生總分相同時,對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排序進行錄取;未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 理工 類及綜合改革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或首選科目成績高低排序,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2.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專業組” 填報志愿 的省份,僅調劑至同一“院校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不進行跨專業組間調劑。

      3. 內蒙古 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擇優錄取。

      4.對于未完成計劃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調劑志愿的進檔考生只能安排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有關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第十六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 在福建省招收地方專項計劃中,其招生對象及資格條件、志愿設置與錄取辦法等均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在福建省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項目中(簡稱“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對象、錄取程序、教務管理、 畢業 就業等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定向委培生錄取后需與當地縣(市、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排的縣級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得參加全日制 研究生 入學考試。

      第十九條? 為支持做好優秀少數 民族 人才的培養工作,學校繼續招收 新疆 地區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錄取時,根據學校招生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等,依據學校專業調配原則進行調配,直接確定錄取專業。預科結業時,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第二十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五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一條?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政策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省級、學校招生工作廉政相關規定。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0591-22860679。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費 標準:依據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等主管部門文件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助產學、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預防醫學、放射醫學等專業6760元/生·學年;智能醫學工程、康復治療學、眼視光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等專業6240元/生·學年;生物制藥專業6200元/生·學年;生物信息學、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5460元/生·學年;運動康復專業5040元/生·學年;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專業5000元/生·學年。臨床醫學“5+3”一體化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專業的研究生階段按照當年研究生學費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區學生公寓(4人間),住宿費為1300元/生.學年(含空調費1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四條?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福建醫科大學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規定》(閩醫大〔2016〕133號)文件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體系,涵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雜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師生愛心捐贈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刻苦 學習 ,奮發向上。

      優秀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等國家獎助學金和“協和獎學金”“美國 校友會 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10余項校級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學校制定了《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二十七條? 學生完成學業并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學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八條? 錄取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網站上。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招生郵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詢*:0591-22862773(含傳真)、4009180081

      資助政策咨詢*:0591-22860673

      通訊地址: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本科招生辦公室(350122)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福建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福建醫科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為了保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福建醫科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福建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福建醫科大學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福建醫科大學

      第四條 辦學性質、層次:省屬公辦本科院校

      第五條 學校簡況:福建醫科大學創建于1937年,經過近80年的建設發展,學校已形成學士、碩士、博士人才培養體系和“勤奮、嚴謹、求實、創新”優良校風。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確定為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上街和臺江2個校區,占地面積約1500余畝。現有20個學院(部),25個本科專業,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二級學科博士點2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8個、二級學科碩士點5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

      目前,在校博碩士生近3000人,全日制本科生13000多人,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并招收港澳臺僑生和外國留學生。學校現有教職醫護員工7124人(含附屬醫院),共有博士生導師及碩士生導師610名,其中兩院院士3人(雙聘),國家“”入選1人。

      學校有附屬醫院(含臨床醫學院)17所,臨床教學醫院32所,形成了比較完善的臨床教學與實踐教學基地,有效保障了臨床與實踐教學的需要。

      學校現有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9個省級重點學科(一級學科),4個省級重點實驗室,9個省高校重點實驗室,24個省級研究所(中心)。

      學校編輯出版學術刊物《福建醫科大學學報》、《福建醫科大學學報(社科版)》、《中華高血壓雜志》和《心血管康復醫學雜志》等。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招生計劃、學制及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七條 福建醫科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介、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執行省招委會的規定,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九條 我校的調檔比例按照生源省份的調檔比例規定執行,不超過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十條 認真執行國家教育部和省招委會制定的各項政策規定,錄取考生時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十一條 在錄取過程中,尊重考生的志愿。

      第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多門核心課程部分章節采用漢語、英語雙語教學。

      第十四條 在福建省省屬本科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中,其招生對象及資格條件、志愿設置與錄取辦法等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在福建省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項目中,其招生對象、錄取程序、教務管理、畢業就業等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為支持實施優秀少數民族人才培養計劃,我校繼續招收新疆少數民族“民考漢”預科生,“民考漢”預科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外語考試。預科錄取時,根據專業招生計劃、考生的高考成績及填報的專業志愿,按我校招生調配原則進行專業調配,直接確定錄取專業。預科結業時,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照顧錄取政策的規定,對政策允許加分、減分均需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投檔,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批準后方能錄取。

      第五章 調配原則

      第十八條 在省教育考試院每輪出檔考生中,按計劃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及出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相關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對于各省的投檔具體要求,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九條 在各省(市、自治區)出檔的考生中,根據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專業志愿和投檔分數以“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專業調配。一二專業級差5分,二三專業級差5分,三四專業級差5分,后不設專業級差。對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優先模式隨機投到計劃未完成專業。投檔成績等同時,隨機調配。

      在江蘇省的招生錄取進檔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普通類考試理工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條 超出專業計劃錄取人數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專業調劑。所報志愿考生不足的專業,可從服從志愿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第六章 錄取工作紀律

      第二十一條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號)的要求,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和“二十六不得”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省招委會《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設制度》和學校招生工作廉政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發生,將認真追究,依規處理。監督*:0591-22862537。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我校收費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等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收費許可證號:閩價費KK00031100。

      專業收費標準:臨床醫學(“5+3”一體化)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物分析、預防醫學等專業6760元/學年;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實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眼視光學等專業6240元/學年;生物制藥專業6200元/學年;生物信息學、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5460元/學年;食品質量與安全、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英語等專業5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4人間),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加收100元/生.學年,學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入住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

      第二十四條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要求進行清退。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等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形成由校內外多項獎學金、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雜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師生愛心捐贈等多元組合的較為完善的獎助體系,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畢業要求,可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畢業生,經校學位委員會研究通過,可授予教學計劃規定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并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錄取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網站上。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zs

      招生郵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詢*:0591-22860673、0591-22862773(含傳真)、4009180081

      學校地址:

      上街校區: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園路1號(350108)

      臺江校區:福州市交通路88號(350004)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020年福建醫科大學成人高考招生簡章?


      福建醫科大學創建于1937年,是我國建校較早的公立本科醫學院校之一,是一所以醫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完整人才培養體系的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以下是該校今年成考的招生簡章,想要報考的同學可以了解一下。

      2020年福建醫科大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學校成人教育創辦于1987年,現成人教育學院與繼續教育處、繼續教育學院合署辦公,兩個中心的辦公室均設在繼續教育處。30多年來,學院以學校的綜合實力為依托,為社會培養了大量合格的實用性醫藥衛生人才。
      經省教育廳批準,2020年福建醫科大學開設8個成人教育專升本專業、1個高起專專業,面向全省招生,歡迎報考。
      一、招生專業介紹

      注意事項:
      1、學習形式:業余形式,一年集中面授2次
      2、學費標準:2160元/年
      3、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如果單科專業招生人數少于20人,則不符合開班要求,學院會根據學生自身意見調整至其它教學點就讀。
      二、報名條件和招生對象
      (一)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二)根據閩教學〔2019〕25號文件的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特別提示:對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等考試的依據,請慎重填報志愿。
      三、成人高考考試科目
      (一)高起專
      高起專考試按理科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英語等3門
      (二)專升本
      1、醫學類專業: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2、經管類專業: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統考科目由依據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專升本每科考試時長為150分鐘。
      四、學歷待遇
      學生完成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發給電子注冊、福建醫科大學署印的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
      “專科起點升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福建醫科大學學位委員會授予學士學位。
      五、成考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考生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數字服務大廳”-“成考成招”-“網上報名系統”。我省成人高校考試招生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分為網上信息輸入和現場信息確認兩個階段。具體事項可咨詢當地招生辦。
      六、錄取與入學報到
      1、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已錄取的學生,本校將于2020年12月底左右寄發錄取通知書告知本人。學生按《入學須知》的要求報到注冊。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州市臺江區交通路88號 福建醫科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郵政編碼:350004
      學校網址:
      成教院網址:
      咨詢*:0591-83569342、83569736
      以上內容均參考閩教學〔2019〕25號文件的要求,具體報名要求、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請以2020年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上頒布的為準。或關注福建醫科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官網。
      成考有疑問、不知道成考考點內容、不清楚當地成考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免費獲取成考個人學歷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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