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大學路 > 高考教育 >高考招生 >正文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更新:2024年01月27日 16:55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相關信息,希望在這方面能夠更好幫助到大家。

      本文目錄一覽: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西南政法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西南政法大學。

      第五條 院校代碼:1065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共同重點建設的高校,是由重慶市*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學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學校辦學條件良好,基本設施齊備,科研儀器設備總價值1.34億元,校舍建筑面積65.29萬平方米。學校占地總面積2600余畝,現有教職工1500余人。學校在校全日制學生2.4萬余人。學校圖書館是重慶市首批“古籍重點保護單位”,館藏紙質資源203萬冊,中外文數據庫64個。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

      第九條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具備招收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港澳臺僑生、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內地西藏班考生、內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預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及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等特殊類別考生的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慶市教委陽光招生等相關要求,把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作為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4530名(不含港澳臺華僑考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五條 學校將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取時,學校可以根據報考的生源質量情況,對各考區生比、近第十六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內,生源好的省份可適當擴大比例。其它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原則為1:1.2以內;具體情況由各省招辦在投檔前根據生源情況與學校商榷后確定。提前批公安武警類專業由于有身體條件及性別限制,調檔比例控制在1:1.5以內。

      第十七條 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于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余普通本科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用技術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規定。同時,針對部分專業的特殊性,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報考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公安武警類專業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但考生原則上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 中國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中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我校優先錄取;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及我校錄取原則錄取。不錄取無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的方式進行。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專業志愿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志愿,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條 由于江蘇省實行高考改革,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以上,必測科目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進檔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二)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特別是田徑、排球項目);

      (三)獲得全國(高中)奧林匹克競賽(單科)二等獎以上;

      (四)參加北大、清華藝術冬令營獲二級證書以上的藝術特長生。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

      第二十四條 錄取時相關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五條 法學專業是學校的特色專業,法學專業學生由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共同培養,適用于同一培養方案。錄取至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到以上五個學院學習。

      第二十六條 面向重慶市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面向全國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相關合格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相關規定進行(詳情可上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束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八條 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后,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收費標準: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2016級各專業學年制學費標準如下(供參考,收費標準以重慶市物價局當年批復為準):

      (一)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我校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合辦法學專業在我校每年學費28000元,在英國考文垂大學學費由英方決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錄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

      (二)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

      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條 獎助學金制度: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學金(特等獎3萬元、一等獎2萬元,二等獎1萬元,三等獎5000元);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爭優創先,學生除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還設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多種社會捐資獎學金。具體獎項詳見我校學生工作部網站。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

      招辦*:023—67258088 67258828

      招辦網址:

      招辦郵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監察*:023—67258493

      招生監察郵箱:xzhpb@swupl.edu.cn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本科招生部門聯系。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愿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

      2022年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學校全稱:江蘇警官學院

      學校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

      學習形式:全日制

      校址:浦口校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安德門校區(南京市雨花臺區小行路16號)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警官學院招生就業(入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社會各界和監督部門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監督具體實施部門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報考條件,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專業面向江蘇省招生,考生須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專業面向全國招生。

      三、招生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綜合素質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標準,適應學院教學要求。

      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條件

      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考生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忠于祖國、忠于人民,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熱愛公安事業,志愿并適合從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1.受過刑罰或免于刑罰、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的;

      2.有泄露國家秘密或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3.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危害國家安全言論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等活動的;

      4.組織參加色情、吸毒、賭博等活動或因毆打他人、盜竊、搶奪、敲詐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5.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6.已取得國(境)外居留許可或16周歲后出國居留6個月以上的;

      7.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利益的行為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和***等活動的;

      8.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社會影響惡劣犯罪或者貪污、賄賂受到刑事處罰的;

      9.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二)身體條件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2.體形勻稱,動作協調,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左右眼單眼裸視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

      4.兩耳無重聽;

      5.無口吃;

      6.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胎記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的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風等,身體其他部位無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等;

      7.身體無明顯缺陷(如雞胸、駝背、腋臭、嚴重靜脈曲張、步態明顯異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腳板、紋身、少白頭、嗅覺不靈敏等),無各種殘疾、畸形;

      8.本人或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9.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

      10.無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學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復查,凡弄虛作假經核實或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學校將按學籍管理規定取消學籍或作其他處理。

      (三)面試、體能條件

      1.面試。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評,成績合格(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體測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等4個項目,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測項目合格標準為:男生50米跑9.2秒以內,立定跳遠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內,引體向上9次/分鐘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內,立定跳遠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內,仰臥起坐25次/分鐘以上。

      四、面試、體測、體檢與政治考察

      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和學院組織的面試、體測、體檢(以下簡稱面試)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試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分數線后,方具備被錄取資格。

      (一)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實行預報名。面試工作前,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于7月12-16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進入報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二)面試工作于7月下旬高考成績公布后在學院浦口校區進行,面試日程安排、面試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學院確定并通過各級招辦和媒體公告,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單、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三)面試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在測試過程中如有一項不合格,視為面試整體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錄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

      五、錄取規則

      (一)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投檔輔助分排序;投檔輔助分相同時,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三)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公安專業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限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因為高考信息填報錯誤責任自負。普通(非公安)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五)對江蘇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5合格。

      (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

      (七)招收女生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5%。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公安專業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專業按5200元/生·年標準收費,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按5800元生·年標準收費(詳見蘇價費【2014】136號)。

      (二)住宿費:浦口校區1200元/生·年(6人間),安德門校區1100元生·年(6人間)(詳見蘇價費【2002】369號)。

      七、學生資助

      學院為學生設立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八、畢業就業

      學院對修滿規定的課程、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警官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并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公安專業畢業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于推進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2016]404號)的有關精神和當年國家、江蘇省關于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經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合格的錄用為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按國家規定政策就業。

      九、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025-52888910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jspi.cn

      學院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

      紀檢監察室*:025-52880342

      紀檢監察室電子信箱:jw@jspi.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郵政編碼:210031

      十一、本章程由江蘇警官學院招生就業(入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重慶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重慶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校名為重慶大學,英文名稱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設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共有A、B、C、虎溪四個校區,A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B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沙北街83號,C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虎溪校區位于重慶市高新區大學城南路55號。
      第四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工部、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主任,委員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 重慶大學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本科招生工作相關的*、投訴和申訴。
      第九條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類別和計劃
      第十條 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綜合改革)、強基計劃、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教育、香港免試生、港澳臺聯招、臺灣免試生、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條 學校除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外,其他均按專業(類)招生。按專業(類)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在相應的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后根據大類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體的專業繼續學習。按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進入專業所在的大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后可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二條 學校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的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和學校預留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數點部分,下同)為依據。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一)錄取時,第一批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順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志愿靠前者優先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也相同者,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排序優先安排;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調整專業計劃錄取。
      非第一批投檔(或順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進檔的考生,依據本條上述規定,在未錄滿專業中進行專業安排。
      (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其中:
      1.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2.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調劑時,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將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該學院錄取的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學院學習。
      (三)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物理或歷史)、B(其他科目);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B(物理或歷史)、B(其他科目);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重慶大學專業選科要求符合,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強基計劃、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香港免試生、臺灣免試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各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普通學生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軟件工程、會計學(ACCA方向)、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和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師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以及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制為五年,其他專業學制四年。
      第五章 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二十一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入學報到期間,藝術類(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須參加專業或特長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現并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費采取預收制,年終按照專業學費和選修學分學費結算。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預定為:文理科各專業(類)4500-6875元/年之間,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統一標準收取學費,待專業分流確定后,再按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其中: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專業實行按年收費,1、2年級為5625元/年,3、4年級15000元/年;會計學(ACCA方向)除繳納學費外,還需繳納ACCA培訓費(12000元左右/年)以及教材、考試等費用(隨匯率會有波動),入學后單獨繳納;設計學類、繪畫專業11500元/年;舞蹈表演專業13225元/年;音樂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5000元/年;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相關專業: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習期間,按辛辛那提大學標準繳納學費。
      第二十六條 住宿費:學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助學金。
      第七章 招生紀律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監督*:023-65103501,電子郵箱:cqujw@cqu.edu.cn(僅限投訴舉報)。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在陽光高考平臺和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特別申明,學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考試、招生、錄取、培訓等相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聯系方式:
      重慶大學主頁:
      重慶大學微信公眾號:cqdx19291012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CQU_Admission1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023-65102370、65102371

      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與“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警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相關推薦

      每周推薦




      最新文章

      熱門高校 更多




      聯系我們 - 課程中心
        魯ICP備18049789號-7

      2020大學路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權所有

      警告: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