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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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警察學院是為適應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需要,于2012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在新疆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的一所培養應用型高層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

        學院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創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學校,60余年的辦學歷史為全疆各級公安政法機關培養了一大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專業知識扎實、綜合素質高、服務意識強,具有創新追求和實踐能力的復合型、應用型公安政法專門人才,已成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成長成才的搖籃,為新疆的繁榮穩定做出了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

        學院屬正廳級建制,由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自治區公安廳管理,自治區教育廳業務指導。實行院、系兩級管理體制,內設處級機構36個,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科專業涉及文學、法學、工學等門類,在一級學科公安學、公安技術、法學、語言學之下開設偵查學、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網絡安全與執法等11個本科專業和刑事偵查、治安管理等19個專科專業。已經形成集普通本、專科教育,各類在職民警培訓,外警培訓,保安培訓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體系。學院偵查學反恐方向2015年在全國公安高等教育重點專業評估中被確定為重點專業培育點。學院確立了人才培養工作的“三大特色”,即:體現區域特點的反恐、禁毒專業特色;體現警務實戰需求的素養高、技能強的人才標準特色;體現新疆人文、地域特點的“雙語”能力特色,努力使學院在更高層次上建設成為新疆公安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公安政法在職民警的培訓基地、公安部委托的國內反恐培訓及中外警務合作培訓基地。

        面向未來,學院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公安高等教育規律,堅持“黨管高校一切”不動搖,堅持“辦學以教師為本、教學以學生為本、治校以制度為本、立校以質量為本、強校以特色為本”,切實提高教育教學和培訓能力,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四句話十六字”公安工作總要求,發揮人才培養主陣地作用,始終為公安事業長遠發展提供力量保障,為自治區實現總目標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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