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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2021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19日 09:40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2021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2021招生章程

      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深化高職院校招生改革,進一步推動我省高職教育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落實辦學為社會服務,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響應“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職招生改革,選拔適合自身培養方式,并具有一定專業發展潛質的優質生源,更好地為聽力言語殘疾學生提供更高層次的職業教育和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和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性質: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是云南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院代碼:4153014619

      第六條 辦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

      第七條 上級主管部門:云南省教育廳。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參與和指導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對單獨招生工作進展過程進行督導,確保學院“陽光招生”,完成好單獨招生工作任務。

      第九條 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考試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 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單獨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日常工作。

      第十條 單獨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州、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單獨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一條 單獨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單獨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報考方法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通過2022年高考報名的普通高中應(往)屆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畢業生,三校應(往)屆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社會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專業和收費標準:

      序號

      專業名稱

      招生對象

      計劃數

      學制

      學費

       

      1

      藝術設計(視覺傳達方向)

      普通高中應、往屆聽力、言語殘疾考生;三校應、往屆聽力、言語殘疾考生;同等學力社會聽力、言語殘疾考生

      60

      三年

      5000元/年

      2

      大數據與會計

      普通高中應、往屆肢體殘疾考生;三校應、往屆肢體殘疾考生;同等學力社會肢體殘疾考生

      10

      三年

      5000元/年

      3

      電子商務

      普通高中應、往屆肢體殘疾考生;三校應、往屆肢體殘疾考生;同等學力社會肢體殘疾考生

      30

      三年

      5000元/年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關于云南省 2022 年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為準。 (詳見學院官方網站或微信官方公眾號: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第十五條 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考生,要求生活能夠自理,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患有嚴重癲癇的考生不在招生范圍之內。

      第十六條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云財非稅〔2017〕16號)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費和單獨招生考試費。我院不單獨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章 考核方法

      第十七條 考核方法

      (一)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1.普通高中水平學業考試量化成績

      每個科目按最好成績等第進行量化(A等20 分、B等16分、C等12分、 D等8分,以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成績為準),量化分數的滿分為220分,職業技能測試200分,總分420分。

      學院按照總分從高到低公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量化成績。(詳見學院官網公告)

      2.職業技能測試

      (1)測試方式及總分:采用實操考核的方式進行,滿分200分。

      (2)測試大綱:參照《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大綱》。

      (3)測試時間:以學院官網具體通知的時間為準。

      (4)測試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

      (5)測試要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中國殘疾人證。職業技能實操考核科目詳見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6)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確定:由職業技能測試專家組每位專家打分后,計算出平均分,成為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考生綜合成績:按普通高中水平學業考試量化成績分+職業技能分=考生的綜合得分,作為考生的單獨考試總成績,并向考生進行公布。

      (二)三校生應(往)屆畢業生

      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考試220分,職業技能測試200分,總分420分。

      1.文化素質考試

      (1)考試科目:采取綜合試卷答題方式進行,考試科目及所占分數比例為語文110分、數學110分,共計兩科、總分220分。

      (2)考試方式:現場筆試(根據疫情防控實時通知為準)。

      (3)考試大綱:參照《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文化素質考試大綱》。

      (4)測試時間:以學院官網具體通知的時間為準。

      (5)測試地點: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詳見學院官網公告)

      (6)測試名單公布時間:以學院官網具體通知的時間為準。

      2.職業技能測試

      (1)測試方式及總分:采用實操考核的方式進行,滿分200分。

      (2)測試大綱:參照《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大綱》。

      (3)測試時間:以學院官網具體通知的時間為準。

      (4)測試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

      (5)測試要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殘疾證。

      (6)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確定:由職業技能測試專家組每位專家打分后,計算出平均分,成為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考生綜合成績:按文化素質分+職業技能分=考生的綜合得分,作為考生的單獨考試總成績,并向考生進行公布。

      第六章 成績查詢

      第十八條 成績查詢:考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錄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官網查詢本人成績。

      第七章 錄取及公示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嚴格執行省招生考試院確定的招生計劃,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及公示程序

      (一)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專業志愿、考生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二)依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確定考生擬錄名單,上述兩類考生,缺考任意一項(或考分為零分)均不能被錄取,經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擬錄名單將按云南省招考試規定的時間上報省招考院,同時在我院官網上公示。

      (三)報考我院的單招考生按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查詢時間登錄云南省招考頻道查看網上公示的擬錄名單,確認預錄取情況。

      (四)在云南省招考頻道上公示的我院擬錄名單中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當地報名確認點進行確認(被兩所及以上院校擬錄公示的,只能選擇一所院校進行確認)。不參加簽字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參加單招錄取。

      (五)確認完畢后,按照云南省招考院規定的時間在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公示我院單招預錄取名單。

      (六)預錄名單公示期滿,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我院于2022年8 月份辦理單招錄取手續,并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我院單招錄取名單將及時在云南省招考頻道及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下列費用:

      (一)學費:5000元/年

      (二)住宿費:450元/年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考生待遇

      (一)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確認錄取的考生,學制為三年;學歷證書與參加2022 年6月全國統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學歷。單獨招生錄取考生進校后不得轉換專業。

      (二)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其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統一報教育部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未被錄取的且符合全國統一高考條件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

      (三)凡被學院錄取的單招學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助學保障:學院嚴格執行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此外,學院還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資助辦法,以幫助貧困學生能正常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畢業待遇

      (一)單招學生畢業后與統招畢業生一樣,專科階段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學習成績、實踐教學和頂崗實習等全部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二)在校期間通過參加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合格獲相應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方式

      (一)招生熱線:0871-68223279  68222270

      (二)傳真:0871-68223279

      (三)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郵編:650500

      (四)學院網址:

      (五)郵箱:1404789372@*.com、1522626641@*.com

      (六)QQ:1404789372、1522626641

      (七)監督*:0871-68222230

      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2021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我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性質: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是云南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4153014619

      第六條    辦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吳家營街道萬峰街1606號

      第七條    上級主管部門:云南省教育廳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參與和指導學院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進展過程進行督導,確保學院“陽光招生”,完成好招生工作任務。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及其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日常工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參與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赴各州、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條件

      第十二條    嚴格按照教育廳的要求編制學院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院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省教育廳審批,審批通過后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招生條件按照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當年的頒布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高考填報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獲得相應層次的合格證。

      第十五條    身體有殘障的考生,要求生活能夠自理,重度智力障礙、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的考生不在招生范圍之內。

      第十六條    對肢體、聽力、視力有殘障的考生采用單獨招生單獨考試的方式進行招生和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采取遠程異地錄取,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原則。

      第十八條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對于進檔普通類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退檔原則: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按照要求,我院提檔后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愿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分數最低者先退。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后的總分數對待。

      第二十三條    我院在接到經省級招辦核準備案并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單后,由院招生部門向已錄取考生寄送由院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費用。

      第二十五條    學院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其中國家獎學金可獲8000元/生.學年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可獲5000元/生.學年獎勵,省*獎學金可獲6000元/生.學年獎勵,省*勵志獎學金可獲4000元/生.學年獎勵。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特困生助學獎勵,其中國家助學金為 2800元—3800元/生.學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方式

      (一) 聯系*:0871-68223279   0871-65919710

      (二) 傳真:0871-68223279

      (三) 網站:/

      (四) 電子郵箱:236357404@*.com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 2021招生章程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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