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3日 07:54 |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黎明職業大學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一起來看下吧。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志愿填報已經開始了,我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本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高考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是由長沙市人民*主辦、湖南省教育廳指導業務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現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學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第三條 學校全稱為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位于長沙市雨花區長沙職教基地,地址: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603,湖南省招生代碼:4714,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代碼以當地教育部門公布的代碼為準。
第五條 根據國家招生管理規定已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結)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部門規定,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校黨委委員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二級學院院長和書記為成員。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就業與招生工作處。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研究審定定學校招生章程和具體工作方案,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主要工作職責有:執行教育部、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和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決議;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牽頭組織學校招生宣傳、咨詢和錄取工作,開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質量。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室主任任副組長,紀委委員為組員。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貫徹執行,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權益。學校紀檢監察室*向社會公布,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的共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及社會經濟發展,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實際情況、就業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頒布的《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在湖南省錄取的高職生在高職專科批次進行;省外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學校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的不同可作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報考生源不足,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對于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考生,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按照物理、歷史、對口三個類別,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高考體檢結果,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其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及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同分考生按高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統一使用省內聯考成績。藝術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相關科目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時,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對于享受生源地優惠政策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的考生,按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規定提檔。
第十八條 有關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頒布的《關于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條 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提前批次錄取須先經學校面試合格,要求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無高度近視、無聽力障礙,形象氣質佳。應用人單位用工需求,為順利就業,空中乘務專業建議女生凈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建議女生凈身高162cm-173cm,男生身高175cm-180cm。具體面試時間及要求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無需口試。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的幫困渠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在入學前,可到當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報到時也可以通過學校綠色通道,憑村、鄉(鎮)兩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錄取的考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原則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報考考生及家長應通過學校官方(本章程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咨詢方式或到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1、聯系*:0731-89768565、89768566
2、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郵編:410116
3、學校網址:
4、學校微信公眾平臺賬號:cs*ly
5、學校招生信息網:
6、 QQ招生群:685338829、1036428757
7、紀檢監察舉報*:0731-89768467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與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022年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 藝術 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920,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的招生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 江蘇 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欣樂路188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是江蘇省人民*舉辦、教育廳直管的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校創建于1958年,地處國家級南京江北新區,占地面積740余畝,建筑總面積35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學校先后獲得“全國高職院校 就業 工作示范單位”“江蘇省高校 畢業生 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多年來 畢業 生年終 就業率 均保持在98%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率達85%以上。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 安徽 、 河南 、 浙江 等省(自治區)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 證書 。為平均學分績點達到規定要求,較好地掌握本專業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優秀畢業生同時頒發副學士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 校招 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和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 考試 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 平行志愿 投檔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當文化總分相同時,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20〕4號)中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再同分者,結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排序。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目前只開設英語、日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醫藥 衛生類專業 6200元;
空中乘務專業 5300元;
中外合作專業 12800元(獲獎助學金75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要求,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補、助、貸、減、免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企業獎學金、愛心基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專項獎勵資助項目。獎學金總授獎率25%以上,獎學金最高達8000元/年,助學金最高4300元/年,并有近二百個勤工助學崗位,享受助學的同學達總人數的30%。
第二十六條 考生錄取并報到入學獲得正式學籍后,通過一學期在校 學習 ,可以提出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的具體要求請參見《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欣樂路188號。? 郵政編碼:210048
招生咨詢*:4008601153(免費)、025-58370715、57054841
QQ群:省內群號:315358685? 外省群號:440351268
招生傳真:025-57054841
電子信箱:zjb @njpi.edu.cn
招生監督*:025-57013249
招生監督郵箱:jjjc@njpi.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2022年黎明職業大學高職分類 考試 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黎明職業大學2022年高職分類招考招生章程為做好2022年 福建 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工作 (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層次、類型
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國標代碼11317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 證書 學校:黎明職業大學
學歷證 書 種類:普通高等學校 畢業 證書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郵編362000
第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2年高職分類招考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為準。
第三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職責:全面負責高職分類招考招生工作,貫徹相關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有關事項。凡屬考試、錄取的重大問題,須經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以便執行和監督、檢查。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以及招生宣傳、網上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具體工作。
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舉報、投訴*:0595-22900162。
第四條 錄取規則
(一)錄取規則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2.實行按專業 志愿 平行投檔模式錄取。
(二)有關事項
1.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2年普通 高考 。
2.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3.填報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須符合第五條所規定的相關條件。
第五條 體檢
(一)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填報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舉止端莊,興趣高雅,有志于從事民航服務事業,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3-183cm。
3.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文身,牙齒排列整齊,無明顯體味。
4.口齒清楚,聽力正常,性格開朗、心理素質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體勻稱,無“X” 型腿、“o” 型腿。
6.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各類慢性傳染疾病。
7.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符合民航空勤人員背景調查要求。
考生若不符合要求,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第六條 新生 入學
我校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相同。
第七條 待遇
高職分類招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通過我校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其學籍管理、 學費 收取、學歷文憑頒發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學生相同,符合資助政策的學生可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等待遇。
第八條 收費
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 收費標準 執行。面向中職考生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學費7200元/學年,其他類別各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按照泉價〔2016〕2號文制定的標準進行收費,學生公寓為650元/學年。代辦費為600元/學年,畢業時多還少補。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文規定辦理。
第九條 違規處理
1.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由招生監察組實施監督,并同時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出報考申請,如發現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以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分類招考報考資格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3.凡在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紀檢監察機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以上就是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黎明職業大學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全部內容,更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大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