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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的高職單招的報名時間及流程政策 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

      2024年01月09日 17:45 |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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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的高職單招的報名時間及流程政策 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

      2024年的高職單招的報名時間及流程政策

      2024年單招的報名時間是2024年3月份。 單招每年的3月份是專科學院單獨招生的報名時間,單招考試在4月份之前結束,學生如果被錄取的話會在5月份之前拿到錄取通知書。

      一、2024年的高職單招的報名時間

      2024年單招的報名時間是2024年3月份。
      單招每年的3月份是專科學院單獨招生的報名時間,單招考試在4月份之前結束,學生如果被錄取的話會在5月份之前拿到錄取通知書。
      從歷年的單招學校來看,全國各省80%的專科學校基本上都參加了高職單招考試。省份不同,參加單招的學校也不一樣。單招學校是不能跨省招生的。
      只能報考本省的單招學校。通過高職單招招錄的學生,學校均實行高等職業教育,畢業后頒發高職(專科)層次文憑。
      但是全國各個地區的單招時間安排有區別,想要報考單招的學生可以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報名。

      二、單招的概述如下

      單招即單招招生是國家授權高職院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必須于高考前完成錄取。
      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無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高校單招招生范圍及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學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的應、往屆畢業生。單招一般

      三、流程如下:

      報名:學生需要在本省的教育考試院的官網上進行報名,具體的在高職院校網報名頁面單獨報名,當然也能在各招生院校的官網上報名。
      填寫注冊系統以及核對信息:學生是需要點擊注冊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的。一般是輸入注冊號碼,考生身份證號以及驗證碼,而且系統也會提示學生在校閱讀相關的注冊聲明。學生填完之后不要第一時間提交,要從頭到尾的重新核對一遍自己的信息,尤其是關于聯考的選擇問題,如果學生不需要參加聯考,就不要選擇。
      確認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后,學生要及時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包含了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信息。
      參加考試:考試一般在三月份和四月份進行,具體時間請關注各招生院校的官方網站或是招生辦公室發出的通知。
      錄取:招生辦會根據各高校招生計劃和報名人數來劃定分數線,并按照錄取原則來錄取。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22年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專科院校,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現有人物形象設計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2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2758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高新區虎溪大學城南二路151號(郵編:401331)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學校是由重慶市人民*舉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始建于1984年,原為民政部重慶民政學校,2001年3月升格為重慶社會工作職業學院,2006年3月更名為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全國文明校園、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貢獻單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發展中心、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重慶市首批市級示范性高職院校、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學校位于重慶大學城。現有10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44個,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統招、13個省(區、市)單招(含分類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機構、專業、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處是學校招生錄取領導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教育部、重慶市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和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高職(專科)招生,各省(區、市)招生院校代碼、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以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普通類專業學費6200-11500元/年、藝術(美術)類專業學費11500元/學年、體育類專業學費62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15000元/年;住宿費800-1200元/年;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投檔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區、市)的投檔原則,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方法:

      (1)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市(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東、海南、廣東、福建、江蘇、湖南、湖北、河北、遼寧、重慶),根據專業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末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區、市)單科成績排序規則錄取,無統一規則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錄取。當專業錄取不滿額時,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2)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其他省區,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順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末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區、市)單科成績排序規則錄取,無統一規則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

      (3)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原則,若其他各省(市、區)對錄取原則有明確要求的,學校參照執行。

      (4)對藝術(美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依據:對依據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區、市),在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再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依據綜合成績錄取的省(區、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為我校與德國柏林易北大學(IB-Hochschule Berlin)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備案編號PDE50DE3A20191075N),只招收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招生代碼、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3.男女生比例:學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5.錄取體檢標準:學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婚慶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護理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以上專業建議條件在錄取時不作為錄取的依據。

      第五章 入學、獎貸助學及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入學及復查: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違紀行為者,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實際發放獎助學金金額以當年市財政局、市教委下達的預算為準)。校級獎學金400~1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12000元/年)、校內勤工助學崗(500元/月)及其他臨時困難補助。

      第十七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重要聲明:學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校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為維護考生利益和方便聯系招生錄取的重要事項,錄取期間請考生注意保持*暢通。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023-65626117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高新區虎溪大學城南二路151號(郵編:401331)

      招生部門: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處

      招生*:023-65626666、023-65626165(傳真)

      學校網址:https://

      招生網址:

      電子郵件: [email?protected]

      第二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最新規定為準。

      2022年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

      重慶文理學院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是國家首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現有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重慶文理學院,學校代碼10642。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辦學地址:紅河校區位于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星湖校區位于重慶市永川區衛星湖文化旅游區。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1767畝,建筑面積約73萬平方米,館藏圖書291.3萬冊,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萬余人;學校擁有“微納米光電材料與器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創新靶向藥物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個國家級科研平臺,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9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個重慶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先后入選“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和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

      學歷證書頒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文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重慶文理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及投訴*023-49891717。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執行及監督。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1.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為我校與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威爾明頓分校合作辦學專業,3+1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國內學習,如達到條件,第四年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威爾明頓分校學習,在美期間的收費標準按美方執行,只招收填報專業志愿的合格考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為我校與俄羅斯庫茲巴斯國立技術大學合作辦學專業,3+1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國內學習,如達到條件,第四年在俄羅斯庫茲巴斯國立技術大學學習,在俄期間的學費收費標準按中方標準執行,只招收填報專業志愿的合格考生。

      3.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就業面向永川區、南川區和巫山縣。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

      4.計算機類(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機械類(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工程)、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電氣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財務管理)等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統一按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后根據分流方案分流到具體的專業。

      第八條?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院校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未完成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十一條?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條?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1.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無專業級差。當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若考生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則調劑到考生投檔的同一批次(或專業組)內未錄滿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予以退檔。

      2.當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該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則比較相關科目成績(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3.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按“專業志愿清”錄取。

      4.浙江省、北京市、山東省、海南省、重慶市、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進檔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體育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體育類進檔考生按照類別分別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1.藝術類:

      (1)美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70×(專業分÷專業滿分)+30×(文化分÷文化滿分)]從高到低錄取。

      (2)音樂學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舞蹈學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

      2.體育類:

      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

      3.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按“專業志愿清”方式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當成績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序:依次比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四條 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語種及體檢相關要求

      1.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英語(150分制)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除英語類專業外,學校對其他專業無外語考試語種特殊要求,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統一按照英語安排。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填報師范類專業。

      3.報考美術類專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的考生要求無色盲、無色弱。

      4.舞蹈學專業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5.音樂學專業在山西省、河北省只招收器樂,河北省招收器樂種類限定如下:西洋樂器(含小提琴、單簧管、薩克斯、長笛、雙排鍵電子琴(電子管風琴)),民族樂器(含嗩吶、竹笛、二胡、琵琶、古箏、古琴、中阮、大阮);山西省招收器樂種類限定如下:西洋樂器(含小提琴、單簧管、薩克斯、長笛、雙排鍵),民族樂器(含嗩吶、竹笛、二胡、琵琶、古箏、古琴、阮)。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 費用標準與收取

      1.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如果按學年制學費準備,大致可歸納為按學年制學費標準:師范類3125-5175元/年·人,普通類3700-6875元/年·人,藝術類4500-11500元/年·人,體育類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辦學學費28000元/年·人。學校已實施按學分收取學費,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2.學校住宿實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費標準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學,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七條?入學與注冊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所在二級學院請假,由二級學院統一匯總后報招生就業處和教務處備案。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5日。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學生放棄入學資格,由學生本人承擔所有后果。

      2.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15日內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 資助政策

      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獎勵、資助政策,構建了“獎、助、貸、勤、補、減”六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

      郵編:402160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招生咨詢*: (023) 49891968(兼傳真),49891969

      第二十條?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事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咨詢,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將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重慶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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