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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高職院校招生簡章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

      2024年01月18日 02:59 | 大學路

      廣東省高職院校招生簡章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很多朋友對這方面很關心,大學路整理了相關文章,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一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廣東省高職院校招生簡章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

      學校簡介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位于廣州市中心市天河區五山高校區,于1979年始建,1999年批準為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2000年升格為高級技工學校,2006年晉升為廣東省新聞出版技師學院,2007年認定為新聞出版系統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是廣東省唯一一家專業培養新聞媒體、出版印刷的院校。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招生代碼 廣東省招生學校代碼:9800006


      廣州市招生代碼:0000452


      招生專業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目前設有:印刷系、數字媒體系、藝術設計系、新聞傳播系、出版管理公共教育系。開設專業有:平版印刷、電腦排照、美術設計與*、計算機廣告*、計算機動畫*、攝影影像技術、數字媒體出版、數字出版、會計、電子商務。


      招生對象


      1.高中、中職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讀三年制高級技工班;


      2. 初中或同等學的應往屆畢業生(年滿14周歲)可報讀中級技工班。


      注意:各專業都要求無色盲和無色弱。


      社會評價


      從1979年辦學至今,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為影視廣播、新聞出版行業培養了15萬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同志親臨視察,時稱贊道“辦學很有特色”。


      培養模式


      學校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技能為核心,以特色樹品牌,以質量求發展”的辦學理念,沿著現代產業體系,建立技工教育、研發、服務三位一體的培育模式,讓教育與企業無縫對接、高質量就業一體化教育。


      辦學理念


      以就業為導向,以技能為核心,以特色樹品牌,以質量求發展


      師資力量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現有教職共247名,包括了任課教師、高級職稱講師、中技職稱講師、基礎理論課教師、就業指導老師。方向明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向著共同教育好學生打造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同時也和北京印刷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廣東工商職業學院聯合辦學,共開設了大專、本科班。


      實訓基地


      校內設有電腦照排、平版印刷教室、多媒體課室、設計手繪室等專業教室21間,并設有膠印訓練中心、音像實訓室、印刷維修室和蘋果電腦培訓中心等實訓場所。


      證書樣本 (圖片更新整理中,可關注微信公眾號“廣東省新聞出版技師學院”)


      學生風采


      設有多個學生社團,學生社團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豐富學生的業余生活,也提供了展示自我能力與發揮創造力的平臺。設有舞蹈社、3D打印協會、創業協會、籃球隊、武術協會等二十多個社團。


      助學政策


      國家免學費


      農村(含縣鎮)學生以及經申請評定后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免學費;


      國家助學金


      在校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生每年補助2000元,補助兩年;


      國家獎學金


      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百千萬”精準技能扶貧政策


      廣東省為貧困家庭學生農村建檔立卡,除享受國家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還可減免雜費和給予生活費補助。


      校園風光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的招生簡章通過以上資料也可以給同學們了解清楚,建議可聯系學校老師或者到校參觀了解更加詳細,或者可以先通過本網站其他文章進行了解。

      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22年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是一所民辦專科院校,2020年學校榮獲“廣東民辦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貢獻機構”獎。現有工業機器人技術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南方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4265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五邑路683號;

      郵政編碼:529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美術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本校外省的選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藝體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本校外省的考生專業調劑規則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校外省的相關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文件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普通類專業學費 14500-26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6500元/生·學年;住宿費1500-25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0750-3963333

      傳 真:0750-3072288

      電子郵箱: [email?protected]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四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監督*:0750-3073890

      電子郵箱: [email?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南方職業學院于2022年03月31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南方職業學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授權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2年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 廣東 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春季 高考 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春季高考招生 工作 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 校招 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572

      第五條??學校地址: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珠海大道南;郵政編碼:519090

      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科華街351號;郵政編碼:510640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 證書 。頒發證 書 學校名稱: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 學習 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紀律并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申訴、投訴處 理工 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成績招生”)、招收中等職業學校 畢業生 統一考試招生錄取(下稱“3+證書”考試招生)等形式。學校春季高考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編制的《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 專業目錄 》為準。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報考本校“依學考成績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1〕7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2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體育 類、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美術類對應專業的術科統一考試。

      本校“依學考成績招生”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高中生版)。

      第十六條??報考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1〕7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 畢業 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本校“3+證書”考試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中職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錄取要求,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依學考成績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 志愿 和本校制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本校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具體培養模式和 收費標準 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 “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本校“依學考成績招生”分普通類、體育類、美術類進行錄取。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體育類及美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節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 考生錄取結果查詢及錄取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校將春季高考擬錄取的各專業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五條?? 新生 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八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二十六條?本校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本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經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 學費 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新生報到時須核驗考生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中職、中專、職中、技校)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無相應證書證明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本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行。

      普通類專業學費 5250-6410元/生·學年; 藝術 類專業學費 10000元/生·學年;體育類專業6410元/生·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 18000元/生·學年;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學校網站;住宿費:珠海校區1500元/生·學年,廣州校區1330-1430元/生·學年,東西協作職教實驗班學生住宿費標準第一學年按照 黑龍江 旅游職業技術學院的標準執行,第二、三學年按珠海校區標準執行。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于2022年01月06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授權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以上就是大學路為大家帶來的廣東省高職院校招生簡章 廣東省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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