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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25日 11:40 | 大學路

      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了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相關文章,一起來看一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隨著高考的到來,招生工作也在馬不停蹄的開展,是全日制公辦專科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現在開始招生了,具體的招生要求如下,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和主管部門

      學校全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學校概況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是北京市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對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頒發學校名稱為“北京財貿職業學院”的普通專科學歷證書。

      第四條?學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校本部)

      北京市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5號(朝陽校區)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東城校區)

      河北省涿州市雙塔區大石橋團結路8號(涿州校區)

      第五條?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實施細則及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是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和錄取的日常工作。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監督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根據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學校發展和專業建設規劃,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學校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落實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招生錄取規則

      1.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計入投檔成績,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3.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進行錄取,無規定的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不足該專業招生計劃一半時,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對該專業進行保留或取消,該專業志愿考生轉入其他志愿專業錄取。

      6.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7.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和往屆生限制。

      8.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錄取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各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為英語。

      2.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補充規定。

      3.其他要求

      (1)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樂于從事教師職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體態勻稱,動作協調;五官端正,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及身體暴露部分無血管瘤、白癜風等;聽力正常,兩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無傳染性疾病、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等問題。

      (2)報考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考生要求: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視力:單眼裸眼或戴鏡視力應當達到 0.5(c字表)及以上(裸眼視力不能達到上述標準的可佩戴矯正鏡參加體檢),無色弱、夜盲、弱視和視野異常,無影響視功能的疾病、手術或創傷后遺癥;五官端正,體型勻稱,無過度肥胖或營養不良,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著夏裝時體表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和色素異常,無影響肢體功能的疤痕、紋身或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口吃、舌短現象;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類慢性疾病。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各專業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普通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住宿費750-900元/學年。

      第十三條?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財貿綜合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和高職新生獎學金。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被錄取后,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時間報到,請假逾期兩周未辦理報到手續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咨詢: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

      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學生中心一層

      郵政編碼:101101

      第十六條?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部門

      本章程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2年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稱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 工作 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學校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 證書 的學校名稱: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證 書 種類:普通高等學校 畢業 證書

      第四條?校址: 河北 省燕郊經濟開發區高樓鎮(注冊地:北京市朝陽區南郎家園18號)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領導小組?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計劃,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宜。

      第七條?實施機構?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我校高職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有關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監督機構?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1.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 就業 情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專業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 特色專業 。

      2.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市)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我校在編制計劃時未做預留計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 考試 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按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00%。按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2.專業分配原則?分數優先。

      3.同分比較原則? 高考 改革省份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按同等優先,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底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符合錄取規則。

      未做高考改革省份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按同等優先,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最高成績,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綜合科目單科成績,順序依次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符合錄取規則。

      4.加分政策?投檔時,對于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并且最高不超過20分。

      5.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

      6.特殊類型招生的錄取規則

      (1) 藝術 類和 體育 類?文化科目及專業考試科目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控制線,兩則均合格情況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底依次排序,如果專業課成績相同,再比較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比較遵循同分比較原則

      (2)對藝術類及體育類有統一投檔要求的省份,遵循該省統一投檔原則。

      (3)空中乘務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4—184CM,男生體重標準為:【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女生身高162—172CM,女生體重標準為:【身高(CM)-110】±【身高(CM)-110】×5℅】;五官端正、矯正視力在4.8以上,身體*部位無明顯疤痕,不招收口吃、聽力受限考生。學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將退回原籍。

      7.其它規則?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

      2.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標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1. 學費 標準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備案標準執行。

      金融服務與管理專業為10800元/年;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為10800元/年;

      證券實務專業為9500元/年;

      空中乘務(兩年制)(空乘、地勤)專業為14800元/年;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為9500元/年;

      軟件技術(Java開發工程師)專業為10500元/年;

      計算機 應用技術(UI與多媒體交互)專業為10500元/年;

      大數據技術(大數據運維、Hadoop大數據開發)專業為10500元/年;

      廣告藝術設計(全媒體運營)專業為10500元/年;

      學前教育專業為9500元/年;

      休閑體育?專業為11000元/年;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康復方向)專業為9000元/年

      社區康復專業為9000元/年

      2.住宿費:6人間2800元(人/年),4人間3500元(人/年)。

      3.教材資料費(多退少補):廣告藝術設計專業1000元/年,其余專業700元/年。

      4.雜費(一次性):800元,包括軍訓餐費、軍訓服裝費等。

      5.退費規定:嚴格執行《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指導意見》的通知(京教民【2012】1號)。退役士兵教育經費按《京民安發[[2012]29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國家統一設立的資助項目有:國家獎學金,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 勵志 獎學金,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一等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為每人每年2800元,同時學校還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采取了勤工儉學、緩交或減免學費等措施。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 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1.報到相關要求?新生需按照入學須知相關要求,準時到校報到。

      2.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時,學院逐一查驗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高考加分資格等材料,并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如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將取消該生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聯系*:010-61595668/61595685;010-61590456(傳真)

      學院網址:

      微信公眾號:bibtwx

      咨?詢QQ:2234139246

      E-mail:1746767542@*.com

      第十七條?如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2年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人數錄取規則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020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校校址

      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校本部)

      北京市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5號(朝陽校區)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東城校區)

      河北省涿州市雙塔區大石橋團結路8號(涿州校區)

      5.基本情況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市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校”)建設單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簡稱“特高校”)建設單位、教育部評估優秀校、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優質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北京市首批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試點單位,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內唯一商科高職院校。

      第三條招生機構

      1.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相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決議,做好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運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二章招生對象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參加2020年高考報名的考生;身體健康。

      第五條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各專業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普通專業6000元/學年,美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16000元/學年。住宿費750-900元/學年。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六條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2.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加分政策和規則,考生政策性照顧加分計入總分,按照總分擇優錄取。

      3.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進行錄取,無規定的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不足該專業招生計劃一半時,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對該專業進行保留或取消,該專業志愿考生轉入其他志愿專業錄取。

      第七條特殊專業錄取原則

      1.承認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美術類)專業聯考(統考)成績,成績合格者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或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投檔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報考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考生要求: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視力:單眼裸眼或戴鏡視力應當達到 0.5(c字表)及以上(裸眼視力不能達到上述標準的可佩戴矯正鏡參加體檢),無色弱、夜盲、弱視和視野異常,無影響視功能的疾病、手術或創傷后遺癥;五官端正,體型勻稱,無過度肥胖或營養不良,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著夏裝時體表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和色素異常,無影響肢體功能的疤痕、紋身或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口吃、舌短現象;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類慢性疾病。

      第八條通知書寄發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九條報到

      考生被錄取后,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時間報到,請假逾期兩周未辦理報到手續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條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北京財貿職業學院設立校長獎學金、財貿綜合獎學金和企業冠名獎學金。

      第十二條證書頒發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章程適用范圍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章程解釋權

      本章程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相關說明

      咨詢*:010-65231250 65253959 89532004

      網址:

      招辦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學生中心一層

      郵政編碼:101101

      以上就是大學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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