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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高職高專院校招生簡章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25日 16:15 | 大學路

      最近經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江蘇高職高專院校招生簡章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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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高職高專院校招生簡章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江蘇財會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江蘇財會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一、學校性質

      主管部門:江蘇省財政廳

      招生代碼:1332(江蘇) 14542(國標)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辦學類型:公辦高職專科

      學歷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二、學校概況

      學校創建于1964年,為江蘇省財政廳直屬的公辦院校。坐落于連云港市花果山腳下、大圣湖左側,山水相依,風景如畫。學校占地576畝,擁有齊全的現代化教學設備,建有標準的田徑運動場,多個室內體育場館和文化藝術中心,建有先進的數字化校園系統,智能化圖書館藏書34萬冊。

      2004年,學校由國家級重點學校“江蘇省連云港財經學校”升格為“江蘇省連云港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同時掛牌“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連云港財經分院”;,經江蘇省*批準,再次升格為“江蘇財會職業學院”,升格后的學院同時招收高中起點三年制大專和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

      學校建校50年來,為社會累計培養了三萬余名畢業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譽為“江蘇財經人才的搖籃”,學校相當一部分畢業生成為省內外財政、稅務、金融以及工商企業的管理骨干。學校先后榮獲“全國財政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德育先進單位”、“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愛國衛生先進單位”、“江蘇省文明城市創建先進單位”、“江蘇省群眾體育先進單位”、“江蘇省價格誠信單位”等稱號。

      學校以“服務框架、財經主體、會計品牌、多元特色”為指針,不斷優化專業結構。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建立了以現代服務業為專業架構的專業體系,目前學校招收的高中起點三年制大專共開設財務管理、會計和電子商務三個專業,文理兼收。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66人,其中專任教師227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占44%、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教師占50%;省級中青年教師培養對象、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帶頭人數人。學校高度重視組織師生參加技能大賽和科研工作,近兩年來我校教師獲得省級以上獎項18個;參加“兩課”評比,獲得省級以上獎項7個;參加信息化大賽,獲得省級以上獎項4個。2013年,學校獲得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大賽金牌。,獲得江蘇省職業學校信息化教學大賽一等獎第一名。2012年以來,教師獲各類教學科研獎項62項。申報并獲準立項省級以上課題8項。教師在省級以上刊物正式發表論文268篇,參加省級以上論文評比獲獎數25篇,正式出版教材22本。

      目前,我校在所有教室及實訓場所均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滿足了師生現代化教學的需求。學校利用一棟教學樓建設了現代服務業實訓中心,包括省級現代商務實訓基地、省級現代物流實訓基地、現代金融實訓基地、現代信息技術實訓基地、現代社區管理實訓基地、現代語音技術實訓基地等,共41個實訓室。無線網絡已部分覆蓋教學和辦公場所,初步形成數字化的教學環境、管理環境、培養環境和生活環境,圖書館業務采用先進的RFID智能化管理。

      學校有多種升學留學途徑:

      專轉本:三年制大專和五年制大專都在最后一學期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專轉本考試,考入其他高校繼續讀本科,學制二年,與高考的本科同等學歷、同等待遇。

      專接本:三年制大專和五年制大專都可以報名南京財經大學與我校聯合開設的專接本班,無需入學考試,在我校就讀,畢業時由南京財經大學頒發本科文憑,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獲得學士學位。

      專升本:三年制大專和五年制大專都可以通過成人高考,報考中央財經大學不盡然校聯合開設的專升本班,畢業時由中央財經大學和南京審計學院頒發本科文憑,符合條件的可獲得學士學位。

      我校與 北京師范大學 、澳大利亞南澳大學、臺灣醒悟科技大學、韓國木浦科學大學、韓國國立韓巴大學、新加坡SHRM酒店管理學院交流合作,學生畢業后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留學。

      就業保障:

      學校狠抓畢業生就業工作,積極“走出去,引進來”,對外多方聯系用人單位,對內定期舉辦校園招聘會,通過校企合作、、服務外包班、訂單培養、企業冠名班、企業直送、人才中心送崗位進校園、職業技能鑒定等多種途徑,確保畢業生就業率在98%以上。主要合作單位有連云港市招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連云港康緣藥業、連云港市萬千食品、連云港市花果山大酒店、蘇寧集團、江蘇方洋現代服務集團、天坤國際集團等。

      同時,為了鼓勵學生在校期間能夠結合所學專業,切實提高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和創業本領,我校設立了一所可容納大約50家商鋪的校內創業園,以供學生在校期間進行就業創業實訓實踐,培養學生的管理經營能力,目前創業園運營良好。

      三、獎助學金設置和國家助學貸款情況

      (一)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名額由國家確定;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面占學生總人數的3%;

      (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分三檔),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占學生總數的12%;

      (四)校內每學期根據評優結果給予獎勵。

      四、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的標準執行。

      3.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以高考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如該專業已經錄滿,按考生所填報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凡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加分后的成績按正常錄取程序錄取,并衡量其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對于經過省招生部門同意降分錄取的考生,原則上按其所填志愿錄取,在其所填報專業志愿均已錄滿后,應服從院校調劑意見。

      4.各專業無專業加試要求。

      五、聯系方法

      學校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海新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號

      郵政編碼:222061

      招生熱線:0518-85899706 0518-85899773 0518-85471566 13705137706

      聯系人:張老師 李老師

      QQ:546333859

      學校網址:

      招辦郵箱:jsckzsb@163.com

      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2普通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及相關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 藝術 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684,學校在相關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 江蘇 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五條 學校簡介

      學校創建于1945年,位于南通市主城區。學校環境優美,配套完善,地處地鐵口,交通便捷。學校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辦學成績顯著,學校連續多年獲得多項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學生專業技能扎實,深受用人單位歡迎, 畢業生 供不應求,是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培育單位、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江蘇省高校 畢業 生 就業 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 大學生創業 示范基地。

      第六條 學校面向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 證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招生錄取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八條 學 校招 生就業處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十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報 名人 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綜合分析,制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主管部門審批。經審核后,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學生參加相關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 考試 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 理工 (物理科目)類、文史(歷史科目)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對 平行志愿 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對傳統志愿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志愿優先、按分排序”的錄取原則。考生分數達到 錄取分數線 ,均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如普通類專業最低錄取 分數線 出現多名考生同分情況,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由學校組織相關專家評委結合專業要求等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綜合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錄取參考。

      報考我校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關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統一考試,美術專業成績需符合相關省份要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按相關省份公布辦法折算)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以專業高分優先的原則錄取,如專業分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由學校組織相關專家評委結合專業要求等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綜合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二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 書 。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

      理科類專業 53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我校為鼓勵高分優秀考生報考、扶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求學,學校設立了2022級新生獎助政策,具體如下:

      1、所有學生:學校設有南通慈善總會捐贈、福彩捐贈、華元汽車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等社會捐贈獎助學金,我校所有學生均有機會享受。

      2、優秀學生:凡被我校錄取并報到的成績優秀的學生在校期間均有機會獲得8000元/年的國家獎學金、5000元/年的國家 勵志 獎學金、最高2000元/年的學校獎學金。

      3、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學報到后經認定即可享受人均33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在校期間學校可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工資不低于南通市崇川區最低工資標準;學校協助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4、“建檔立卡”新生:凡被我校錄取并報到的“建檔立卡”新生可減免 學費 (最高學費6800元/年)。

      5、殘疾學生:殘疾學生可根據政策減免學費(最高學費6800元/年)。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號

      郵政編碼:226007

      咨詢熱線:400-99-13130 ,0513-81001313

      0513-81050555,0513-81050666

      學校官網:

      招 生 網:

      招生監督*:0513-81050510

      招生監督郵箱:ntkyjjjc@163.co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2022年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連云港 師范 高等 專科學校 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 江蘇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 工作 的通知》要求,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代碼為1330,是經江蘇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地址為連云港市海州區圣湖路28號,郵政編碼為22200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 校招 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四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 就業 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就業辦公室可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評估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監督具體實施部門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申訴*0518-85817772,申訴電子信箱:lygszjc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審核后,由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報名 考試

      第七條? 已參加2022年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的應往屆高中階段 畢業生 均可申請報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我校所有專業對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 新生 入學后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語種。

      報考學前教育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10門,報考播音與主持(與南京傳媒學院分段培養項目)、早期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 體育 教育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8門(含8門)以上,報考其他非師范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6門(含6門)以上。

      第九條? 報考考生的身體條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或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報考播音與主持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及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無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條? 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請,并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截止時間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合格性考試及學校組織的考試。學校考試主要包括綜合文化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

      報考我校普通類(師范)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綜合文化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報考播音與主持專業(與南京傳媒學院分段培養項目)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校考加試。

      報考我校普通類(非師范)其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綜合文化測試。

      報考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如未參加相應的 藝術 (體育)類專業省統考須參加學校組織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成績評定為“合格”和“不合格”,不計入錄取總分。專業加試結果為“不合格”的不得錄取相關專業。

      第十二條? 綜合文化素質成績由文化測試成績和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組成,總分400分。文化測試:語文、數學、外語及綜合素質合卷,總分300分。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指《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合格性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成績按照“合格”1門折算為10分,總分100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動作協調、信息處理、科學思維與應用分析、理解與溝通交流、審美與藝術表現、自我認識與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總分400分。

      播音與主持校考加試主要考察考生朗讀誦讀、即興表達、形象儀表、才藝展示等綜合運用 語言 藝術的表現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培養適應新媒體環境下的各類傳播語境和市場需求的創新型、復合型、專業型口語傳播人才,總分300分。(身體條件及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無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三條?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依據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合院校考試或考核結果、本校專業培養要求等多種指標,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辦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我校將與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提前招生校測和錄取工作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校測時間為3月22日,第二輪校測時間為4月18日,具體安排及要求將在學校官網另行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遵照執行。已完成公布計劃的院校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凡在提前招生考試中違規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分類別根據考生成績按照計劃數和報考考生數量擇優錄取。

      報考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報考動漫*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應用英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政策加分。

      報考播音與主持(與南京傳媒學院分段培養項目)的考生,總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校考加試成績+政策加分。

      第十七條? 根據進檔考生類型按“分數優先,遵循 志愿 ”原則進行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及專業方向已錄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其他專業。對于所報專業及專業方向已錄滿且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報考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綜合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報考動漫*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應用英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綜合文化素質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語文+數學等依次排序錄取。

      報考播音與主持(與南京傳媒學院分段培養項目)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情況按校考加試成績、綜合文化素質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廳文件通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錄取: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參加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應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考試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等有關規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條? 學費 、住宿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標準為(元/生﹒學年):文科類4700、理科類5100、工科類5300、體育類4800、藝術類6800;《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800-1400元。

      第二十二條? 獎貸助學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按規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 畢業 生和單項評優獎勵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國家資助、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學費減免、 求職 創業 補貼、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各類社會資助等。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省教育廳、學校轉專業文件精神及要求,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轉專業申請,經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后符后條件者可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四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 證書 。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提前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錄取工作。按相關文件規定,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當年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 書 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第二十八條? 提前招生錄取時根據實際情況可對各類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如調減計劃,最終計劃數不得少于報考該專業類別最低錄取資格線考生人數,并報請省教育廳批準。

      第二十九條? 其他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報到時,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入學資格及體檢結果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0518-85986111 85986168

      招生網址:

      電子郵箱:lygsz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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