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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條件是什么?

      2024年02月08日 19:43 |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條件是什么?,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條件是什么?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江蘇: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180,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學校是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創辦于1978年,是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江蘇省文化旅游職業教育行業指導委員會秘書長單位,學校開設20余個與文化旅游 行業密切相關的專業。校址位于省會南京,目前設有江寧(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華嚴崗(南京市鼓樓區華嚴崗1號)兩個校區,全日制學生的就讀校址均在江寧校區。

      第五條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咨詢、錄取等工作。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和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學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男生175-185厘米,女生163—174厘米,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自殘痕跡等,家中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第十四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的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依據基準分(投檔成績+同分排位)對進檔考生進行排序,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逐個予以錄取。當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志愿順序靠前的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普通類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藝術類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則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其余省份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發展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學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根據學校教學要求,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教學統一按英語語種安排。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4〕158號、蘇價費〔2007〕210號、蘇價費〔2008〕222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空中乘務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專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西餐工藝(中外合作辦學)15000元。

      第二十二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生可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學校申請“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國家規定實行獎助學金制,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300元-4300元)、學校獎學金(500元-2000元)、企業獎學金以及學校彩虹助學基金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學校不斷健全完善“獎、助、貸、勤、補、免”和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學體系,全面服務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

      郵政編碼:211000

      招生咨詢*:(025)58591228、58096853

      咨詢QQ群:165643907

      招生傳真:(025)58591229

      招生監督*:(025)58096817

      招生監督郵箱:JW@nith.edu.cn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

      2021年4月

      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條件是什么?

      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條件如下:

      學校2020年在南京市五年制高職的投檔分數線是486分,2021年南京市中考總分恢復為700分(體育增加14分),建議今年中考總分470以上的考生填報學校比較穩妥。

      2020年外地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依據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的要求建議:蘇南(蘇州、無錫、常州、鎮江)不得低于當地總分的67%;蘇中(南通、泰州)、蘇北(徐州、連云港、淮安、宿遷、揚州、鹽城)不得低于當地總分的65%。

      根據歷年來學校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分數線與四星級高中分數線相比上下浮動10分以內的情況,今年學校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的分數線預估在530分以上。

      學校簡介:

      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是一所高水平、高起點、現代化的綜合性重點職業院校,是教育部在職教領域和德國合作的第一所項目學校,是首批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范學校、首批江蘇省現代化示范性學校、首批江蘇省領航計劃建設學校。

      是全國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校長聯席會議副主席單位、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中等職業教育分會副會長單位、江蘇省國際教育交流學會副會長單位。學校是江蘇省土木水利類專業教研中心組組長單位、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應用電子技術專業理事長單位、南京市職業教育政產學研聯盟(集團)秘書長單位。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 藝術 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920,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的招生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 江蘇 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欣樂路188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南京科技職業學院是江蘇省人民*舉辦、教育廳直管的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校創建于1958年,地處國家級南京江北新區,占地面積740余畝,建筑總面積35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學校先后獲得“全國高職院校 就業 工作示范單位”“江蘇省高校 畢業生 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多年來 畢業 生年終 就業率 均保持在98%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率達85%以上。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 安徽 、 河南 、 浙江 等省(自治區)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 證書 。為平均學分績點達到規定要求,較好地掌握本專業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優秀畢業生同時頒發副學士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 校招 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和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 考試 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 平行志愿 投檔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當文化總分相同時,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20〕4號)中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再同分者,結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排序。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目前只開設英語、日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醫藥 衛生類專業 6200元;

      空中乘務專業 5300元;

      中外合作專業 12800元(獲獎助學金75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要求,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補、助、貸、減、免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企業獎學金、愛心基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專項獎勵資助項目。獎學金總授獎率25%以上,獎學金最高達8000元/年,助學金最高4300元/年,并有近二百個勤工助學崗位,享受助學的同學達總人數的30%。

      第二十六條 考生錄取并報到入學獲得正式學籍后,通過一學期在校 學習 ,可以提出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的具體要求請參見《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欣樂路188號。? 郵政編碼:210048

      招生咨詢*:4008601153(免費)、025-58370715、57054841

      QQ群:省內群號:315358685? 外省群號:440351268

      招生傳真:025-57054841

      電子信箱:zjb @njpi.edu.cn

      招生監督*:025-57013249

      招生監督郵箱:jjjc@njpi.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條件是什么?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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