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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教育部印發通知提高中國政府獎學金標準

      更新:2024年08月19日 17:39 大學路

      最近經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財政部教育部印發通知提高中國*獎學金標準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財政部教育部印發通知提高中國政府獎學金標準

        完善資助體系,體現層次差異,吸引優秀學生來華留學

        中國*獎學金標準提高

        財政部、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完善中國*獎學金資助體系和提高資助標準的通知》,決定完善中國*獎學金資助體系,并提高資助標準。這次獎學金調整和完善主要涉及哪些內容?政策調整的背景和影響是什么?針對社會關心的相關問題,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滿足基本學習生活需要,本科生最高66200元

        根據兩部門發布的《通知》,資助標準提高后,最低資助標準為本科生59200元、碩士生70200元、博士生87800元,最高資助標準為本科生66200元、碩士生79200元、博士生99800元。

        《通知》進一步細化了資助標準類別,繼續體現學習層次差異。同時,進一步體現學科差異。在原來僅按文科、理科兩類進行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培養成本差異,將學科門類分為三大類,分別確定不同的資助標準。其中:一類主要是人文社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二類主要是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三類主要是文藝類和醫學,學費資助標準從一類到三類漸次提高。

        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高,來華留學人數不斷增加,此次提高標準綜合考慮了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變化、高校培養成本等因素,旨在進一步促進來華留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資助中國*獎學金生更好地完成學業,滿足中國*獎學金生基本學習生活需要。

        在穩定現行中國*獎學金基本框架的基礎上,《通知》對獎學金資助內容進行了調整完善,完善后的獎學金資助內容整合為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綜合醫療保險費和國際旅費五個方面,獎學金生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全部或部分資助。與原先資助內容相比:學費與住宿費分開設置、分別確定資助標準;將以往單獨設立的一次性安置費、教材費、門診醫療費并入生活費中;將假期活動經費、文體活動經費并入學費中。上述調整后,獎學金資助內容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進一步提高。

        為加強與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人力資源領域的合作,增進相互了解,《通知》針對特定人群和特定目標,設立了特別獎學金項目。比如,為表彰和鼓勵更多人士和團體堅持和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設立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卓越獎學金”。

        此外,為吸引更多優秀來華留學人才,《通知》面向所有來華留學人員設立優秀留學生獎勵金,獎勵品行優良、學業表現特別優秀的在華學習學歷生。

        中央財政全額出資,資助人數快速增長,2014年為3.7萬人

        中國*獎學金設立于上世紀50年代,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地區)*、學校及國際組織等機構簽訂的教育交流協議或達成的諒解備忘錄而對外提供,用于資助到我國高校學習或開展科研的非中國籍公民,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中國*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出資,近年資助人數快速增長。2014年,在華學習的中國*獎學金生達到約3.7萬人。

        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為外國留學生提供獎學金是國際通行做法。為吸引優秀人才并推進本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世界上許多國家(地區)特別是發達國家十分重視留學生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留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中國*獎學金在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地區)在教育、科技、文化、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吸引國外優秀學生來華留學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國際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出現了很多新情況,中國*獎學金相關政策也逐漸出現了一些不適應形勢變化的問題,如:資助內容設置不夠清晰且比較瑣碎,與國際慣例不接軌;來華留學人員培養成本和生活成本不斷上漲,現行資助標準難以有效滿足學習生活需要;獎學金貨幣化程度不高,發放管理方式較為傳統;現有資助標準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相對下降,等等。綜合考慮這些因素,為進一步促進來華留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資助中國*獎學金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文化交流、相互了解和友誼,財政部、教育部進行本次調整完善。

        為使獎學金更好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此次發布的《通知》專門建立了獎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以后年度,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獎學金生基本學習生活需要,結合國家財力狀況,根據獎學金生學習層次、學科類別制定獎學金標準,并根據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獎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獎學金生與國內最優秀學生的投入力度基本相當

        按照《通知》規定,中國*獎學金相關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自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獎學金各項資助內容按照新標準和發放管理規定,相應撥付獎學金生就讀高校,或發放給獎學金生本人。

        在生活費方面,2014年9月1日(含)以后在華學習的中國*獎學金生,均可按照《通知》規定領取相應標準的生活費,沒有發足的從2014年9月1日(含)起開始補發。已經按照舊標準發放或報銷的一次性安置費、門診醫療費等不需在補發金額中扣除。如果在2014年9月1日(含)以后因為學制或其他原因已經結束學習回國的,按照在華實際時間按月補發。

        在住宿費方面,按照有關規定須在校內住宿的中國*獎學金生,由學校提供宿舍,不發放住宿費;由于各種原因,經就讀高校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就讀高校按月或按季度向學生發放住宿費。具體標準為,本科生和碩士生每年8400元/人、博士生每年12000元/人,折合為每月即本科生和碩士生700元、博士生1000元。高校應按照學生未享受學校住宿的實際月數計算和發放住宿費。

        在醫療費方面,此次政策調整前,中國*獎學金資助內容中單獨設置門診醫療費。調整后,門診醫療費并入生活費中,不再單設置;同時,按照每年800元/人的標準給予綜合醫療保險費資助,為中國*獎學金生購*綜合醫療保險。在國際旅費方面,此次政策調整后,按照協議由我國*提供國際旅費的,我國*為獎學金生購*聯程機票至就讀院校所在城市(或距離就讀城市最近的機場),原則上不再提供中轉服務。

        “按照政策累加計算,國內最優秀學生的投入力度與中國*獎學金生基本相當。”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我國對來華留學生和國內學生實行不同的投入機制和資助政策。按照國際慣例,一國高等學校對外國留學生往往收取較高的學費和住宿費。中國*獎學金的學費和住宿費資助標準,主要是按照市場原則和成本補償原則,參照獎學金生應向學校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平均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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