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84年。武漢海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暫未公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武漢海事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武漢海事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國標代碼:14554
第四條 學校層次:高職高專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學制:三年
第七條 學校地址:武漢市漢口北灄口經濟開發區十里棚特1號
第八條 畢業證書:學生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文憑。
第九條 收費標準:我校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和重大問題的決策。
第十一條 武漢海事職業學院學生工作處是武漢海事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湖北省單獨招生考試和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四條 考試分數: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航海類專業僅限男生,身高1.6m以上,無色盲色弱。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 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填報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數不足本校在該省的招生計劃數時,根據缺額的招生計劃,按照投檔順序從高到低錄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在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按國家規定可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的原則,分數再相同時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原則。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依次類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退檔。對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航海技術專業實行分類投檔,只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入學報到時進行初步審核,并在3個月內進行復查,發現學生存在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獎助政策,學校每年按規定組織評選并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社會企事業單位在我校設置眾多獎助學金,幫助品學兼優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六條 校內設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專項資助等幫扶項目,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熱情接待來信來訪。
第二十八條 本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