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根據社會人才市場需求,結合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招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根據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院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主管院領導審查后,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備案。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身心健康的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政治上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政策,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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