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學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江蘇路36號

      辦學類型

      公辦,學校是列入教育部直屬高校序列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4年10月成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2013年7月獲批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17年9月進入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為教育部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

      組織機構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相關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學院院長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審核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設機構。

      錄取規則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我校在區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均執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區內提前批次執行傳統投檔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執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一經省級招辦審核后的預錄結果不因補投考生而改變。

      我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進檔考生專業安排遵循“分數清”的錄取原則。即以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在單科成績符合條件后,按投檔成績安排專業;專業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單科要求,則按單科高低安排專業,若無單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分數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相同辦法執行。各個專業志愿錄取線均未達到的考生,我校將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中。錄取過程中,凡達不到錄取條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均按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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